龙溪、海澄并县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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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4224
颗粒名称: 龙溪、海澄并县始末
分类号: K295.73
页数: 11
页码: 169-179
摘要: 龙海市前身为龙海县,由龙溪、海澄两县合并而成,上溯龙溪县自置县至今已有一千四百五十余年的悠久历史,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是漳州历史上重大事件。龙海在历史沿革发展长河中,共有六次重大的县级行政建制的变化,一是梁武帝大同六年置龙溪县,二是明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初五日置海澄县,三是清乾隆八年置石码厅(县级厅),与龙溪县分治,四是民国二十五年八月置石码特种区(县级区),与龙溪县分治,五是1960年8月15日龙溪、海澄合并为龙海县,六是1993年5月12日撤龙海县改龙海市。
关键词: 漳州市 闽南 侨乡

内容

龙海市前身为龙海县,由龙溪、海澄两县合并而成,上溯龙溪县自置县至今已有一千四百五十余年的悠久历史,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是漳州历史上重大事件。龙海在历史沿革发展长河中,共有六次重大的县级行政建制的变化,一是梁武帝大同六年(公元540年)置龙溪县,二是明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初五日(1567年1月14日)置海澄县,三是清乾隆八年(1743年)置石码厅(县级厅),与龙溪县分治,四是民国二十五年八月(1936年8月)置石码特种区(县级区),与龙溪县分治,五是1960年8月15日龙溪、海澄合并为龙海县,六是1993年5月12日撤龙海县改龙海市。现重点记述1960年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的历史及其过程以存史。
  一、龙溪、海澄并县历史原因及并县时状况
  中共龙溪县委员会、中共海澄县委员会、龙溪县人民委员会、海澄县人民委员会《关于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之报告》指出:“龙溪、海澄位于九龙江下游,在明朝年代原系一县,后因封建割据,新划海澄县”。析县后历经沧桑变化,1960年根据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二县进行合并,这就是并县的历史原因。为此,我们有必要回顾历史沿革隶属情况。
  (一)龙溪置县及行政隶属
  这里记述的是龙海历史上县级建制之始和从唐垂拱年间析县境地置漳州,以及龙溪县于开元年间由泉州管辖划归漳州管辖,直至明嘉靖年间析龙溪、漳浦地建置海澄县时止的行政隶属状况。
  南明梁武帝大同六年(540年)置龙溪县,属南安郡。
  陈武帝永定元年(557年)升晋安郡为闽州,龙溪县属闽州南安郡。光大二年(568年)闽州改为丰州,属丰州南安郡。
  隋开皇九年(589年)改丰州为泉州(治在今福州),废南安郡,龙溪县直属泉州。大业二年(606年)改泉州为闽州,翌年改闽州为建安郡,龙溪县属之。
  唐武德元年(618年)改建安郡为建州,龙溪县属建州;三年析建州地置丰州(治在南安),龙溪县属丰州;六年闽县升制为泉州都护府,龙溪县属之。嗣圣元年(684年)析泉州的龙溪、莆田、南安置武荣州(治在南安),龙溪属武荣州。
  垂拱二年(686年)析龙溪县南境置漳州。龙溪县仍属武荣州。景云二年(711年)改武荣州为泉州(治在晋江),龙溪县属泉州。
  开元二十年(741年),龙溪县原属泉州管辖,改为漳州管辖。天宝元年(742年)改漳州为漳浦郡,龙溪县属之。乾元二年(759年)漳浦郡复名漳州,龙溪县属漳州。
  贞元二年(786年)漳州迁治龙溪,龙溪县成为附廓。
  南唐保大四年(946年)漳州改称南州,龙溪属南州。
  宋乾德四年(966年)南州复名漳州,龙溪属漳州。
  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漳州改为漳州路,龙溪县属漳州路。
  (二)海澄置县,龙溪、海澄两县行政隶属
  这里记述的是明代海澄置县,以及龙溪、海澄县自明、清、民国,直至并县时的行政隶属状况。
  明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1567年1月)析龙溪县一都至九都及二十八都之五图和漳浦县二十三都之九图,置海澄县。
  龙溪、海澄属漳州府。
  清龙溪、海澄仍属漳州府。
  民国元年(1912年)龙溪、海澄属福建省西路道,民国3年龙溪、海澄属汀漳道。民国14年龙溪、海澄属福建省直辖。1932年4月20日至5月28日,中国工农红军东路军进驻龙溪县城,龙溪、海澄属闽南工农革命委员会。民国22年12月至23年6月,龙溪、海澄属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龙汀省。民国23年7月龙溪、海澄属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翌年10月,属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9月,龙溪、海澄属人民解放军漳州军事管制委员会,10月属福建省第六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0年4月龙溪、海澄属漳州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0月属福建省人民政府龙溪地区专员公署。
  (三)龙溪、海澄并县时状况
  并县时共有土地面积1545平方公里(龙溪1038平方公里,海澄507平方公里),12个公社(龙溪9个公社,海澄3个公社),201个生产大队(龙溪113个,海澄88个),二个镇(石码镇和原海澄城关镇),总户数104217户(龙溪70255户,海澄33962户),总人口510000人(龙溪330000人,海澄180000人),全半劳力计176594人(龙溪122223人,海澄54371人),耕地面积578491亩龙溪388498亩,海澄189993亩),其中水稻441585亩(龙溪279546亩,海澄162039亩),县营工厂113家(龙溪80家,海澄33家)。
  二、龙溪、海澄并县时县治的确立
  中共龙溪县委员会、中共海澄县委员会、龙溪县人民委员会、海澄县人民委员会《关于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之报告》就选择龙海县新县治时指出:“龙溪县无自己的县城,住居漳州,海澄县城不大,地点不中心,领导生产不方便,如果合并起来在石码新建县城,在不长的时间内将由3万人口增长到5~6万人口,成为龙溪专区第二个城市“。并且表明对新县治地点的确立是持谨慎态度的,报告强调“最近经过县委多次的研究决定二县合并在石码新建县城”。龙溪专员公署在给省委、省人委会的报告中也明确地确定“县址设在石码”。县治,是一个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龙海县城选择在石码,从历史和现状的原因来说,都是顺其历史自然的,也是正确的。
  (一)、龙溪县城漳州是专员公署治所,并县后的县治不宜再设在漳州
  龙溪于南朝梁设县后的治所,原在十二三都古县(今颜厝镇古县片村),由于地理变迁和政治、经济发展,迁往今漳州。唐贞元二年(786年)漳州治所从漳浦县的李澳川迁至龙溪县永宁乡登高山下桂林村(今芗城区),龙溪县遂为附廓。漳州移治龙溪之后,郡治在城南,县治设在城西。龙溪城池,即郡(府)城池。宋初筑土为子城,周长4里。咸平二年(999年)始疏浚濠沟环抱子城。祥符六年(1013年)加浚西濠,竖木栅为外城,周长15公里。至1960年龙溪、海澄筹备并县时,龙溪县城仍与龙溪地区专员公署同处一地,已不适应于社会主义时期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更不能适应并县后的政治、经济、文化事业的迅速发展。
  (二)、海澄县城规模小、非中心地,并县后的治所不宜设在海澄镇
  海澄置县后,县治在月港东岸(今海澄镇),占地长45丈,宽25丈,四周围土墙。海澄城池连结为三堡,东北修土堡,西部筑灰土堡,南部附之草坂堡。明万历十年(1582年)在县治东北跨城筑晏海楼。海澄镇,“海澄县城不大,地点不中心,领导生产不方便”,不适应作并县后的县城。
  (三)、龙溪、海澄并县后的县治石码镇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石码镇,位于县城中部,九龙江北溪、西溪汇流处下端的锦江南岸,西距原龙溪县治漳州20公里,东距原海澄县治海澄镇5公里。镇区东与海澄镇山后村交界,西与榜山镇平宁村接壤,南至高坑村,北靠锦江及紫泥镇,面积3.34平方公里。
  石码原名石谿,又名石马。宋初属龙溪县始安乡惠恩里,淳祐右年间属龙溪县十一都地。元仍之。明初为十一都锦江社,弘治元年(1488年)置锦江埠,嘉靖初,沿江垒石筑坝,始名石码。五年(1526年)建石码镇。清顺治元年(1644年)设立文武官署和水陆关卡,成为漳州重要的门户。康熙元年(1662年)建石码城,驻水师,五十九年(1721年)江东柳营司移驻石码。清乾隆八年(1743年)置石码厅,五十四年后兼龙溪、海澄、南靖、长泰四县海防。民国2年(1913年)拟置“石码县”未果,4年驻县佐。25年8月置石码特种区,直属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解放翌年,属龙溪县第三区。1955年改称石码区,1958年4月改为石码镇。石码历来是闽西南一带物资往来的重要集散地。
  石码“自弘治置埠,嘉靖分都,而万物云屯,四民蚁集”,至万历年间,镇区内“居廛列肆,聚落万并”,成了著名的“郡之门户”。石码厅治期间,形成“桑麻麦粟,罗绮珠玑,百货来临,五方互利”的兴盛景象。
  龙溪、海澄两县的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和龙溪专员公署确定石码镇为并县后的龙海县的县治,从历史的沧桑变化和现实的发展来看都是正确的,因为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并县时,中共龙海县委员会机关设在九二0路114号原商会大楼,龙海县人民委员会机关设在新华路85号楼房。
  三、龙溪、海澄并县时具体工作
  龙溪、海澄两县并为龙海县筹备工作期间,自1960年1月31日成立筹备委员会至8月15日国务院第102次会议批准之日止共历时6个月又15天,此期间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筹备机构,开展并县工作
  1960年1月31日,成立龙海县筹备委员会,刘秉仁(县委第一书记)为主任,许昭明(县委书记)、李山(县长)、王开元(宣传部副部长)为副主任,下设办公室,由有关部门抽调54人组成,成立秘书、规划、财务、基建、邮电5个组负责并县具体工作。为了迅速健全县编制机构,加强编制机构的领导,2月21日正式公布成立龙海县编制委员会,主任刘秉仁、副主任李山、华米山(组织部长),委员管一农(财贸部长)、李传荣(工交部长)、黄茂(农工部长)、王开元(宣传部副部长)、崔明亮(财政局长)、林焕辉(人事局长)、甘水淡(编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甘如章《统战部副部长),编委会下设办公室主任、秘书和于事若干人。同时,规定编制委员会主要工作有“1、制定县党、政、群、团、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并报批准执行和确定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组织形式。2、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人委会的各工作部门(如局、室、委)的机构撤、并、设的意见,并按规定办理报请省人委会批准手续,协助人委会审查各工作部门内职能单位(如局下设的股、所、站)的机构设置。3、审查或制定县、公社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并转报省、专编委会审查批准或备案。4、根据党各个时期和不同任务的变化和要求,适时地提出或制定新、扩、建和裁撤机构和编制意见,以保证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等7项。建立筹备机构,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领导并县工作。
  (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龙海县筹备委员会“先后召开原龙溪、海澄二个县的县委会议,科局长及公社党委以上的主千会议,县直机关干部大会,并在公社、生产大队支部书记会、群众会,自上而下,从内到外,从干部到群众,层层贯彻并县的目的意义和好处,广泛深入地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社会主义觉悟和共产主义思想,有力地推动当前生产。”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并在全县人民群众和干部中,广泛地开展一次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在群众中大讲特讲并县的重大意义、好处、优越性,号召全县人民出色地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迎接并县,为实现开门红、满堂红、红到底而奋斗”。统一思想,消除阻力,确保并县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集中力量搬家,迁往石码办公
  龙溪县直机关从漳州搬迁石码,海澄县直机关从海澄城关镇搬迁石码,时间是2月36日共4天,7日、8日扫尾,顺利完成搬家任务。
  这次从漳州、海澄集中石码办公的搬家是并县工作的诸多链环中的一环,对于这次搬家有当时最原始最真实最具体的记载,现就将1960年2月11日龙海县筹委会办公室《工作简报》(第三期)摘录于下,这是最客观的事实:
  “搬家工作在县委正确领导下,李县长亲自领导下和部队、石码镇、房地产公司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文持,以及全体干部努力,千方百计寻找房屋,及早做好房屋安排,调出房屋38座计224间,解决县委各部室、人委各局室等54个单位办公、住宿的房屋,同时为了保证干部的身体健康,计组织居民110人次、防疫小组26人次连夜打扫洗刷墙壁、地板,进行消毒。并于二日组织居民10多人,连夜修造县委机关食堂、厨房和建灶工作;及时召开石码镇各有关单位食堂负责人会议,研究协助干部吃饭问题。并先后派出干部分头与部队、交通部门以及公社大队联系,取得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计组织汔车13部(其中空军部队2部、0849部队2部、9091部队3部、5356部队2部、驻港尾部队3部、救护车1部)共载运157次(其中运地质大队经漳州有27次);板车98部,载运272部次;汽船2艘,帆船54艘次,胜利地完成了搬家任务”。
  根据县委的决定,将暂留在海澄城关的防保站、兵役局、海防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党校三个训练班等也都分别做了适当的安排。同时,龙溪县留5人在漳州,海澄县留5人在海澄镇,各成立留县工作组,具体负责公文、档案、财产管理、机关保卫等工作。
  为了保证搬家顺利进行,邮电小组突击新安装电话39部,电厂新安装电灯220盏,财务组深入45个单位具体协助登记财产,整个筹备工作从1月26日至2月8日,支出电料费2062.26元,运费、会议费、修膳费3517.45元。这就是龙溪、海澄并县时搬家的全过程。
  (四)建立党政司法等机构,全面开展行政工作
  1960年1月31日,即春节后的初四就在石码召工龙溪、海澄两县科局长以上干部会议,宣布成立中共龙海县委员会、龙海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以及法司、工青妇等机构的建立和任命单位领导人。
  1、中共龙海县委员会领导机构,中共龙海县委第一书记刘秉仁,书记倪天林,常委潘维鸿、郭洪元。
  2、中共龙海县委员会工作机构,中共龙海县委建立11个工作机构,同时也成立中共龙海县委党校和《龙海报》社。
  秘书室,秘书江益聪。办公室,主任施待来。监察委员会,书记林明法。组织部,部长华米山。宣传部,副部长王开元。统战部,部长邱思温。沿海工作部,副部长郑福全。农村工作部,部长黄茂,副部长朱国英。工业交通工作部,副部长黄剑秋。财贸工作部,部长管乙农、副部长梁才美。县直机关党委会,书记华米山、副书记郑国良。党校,副校长杨九江。《龙海报》社,编辑肖桂,副编辑郭祖泽、陈吴泉。
  4、龙海县人民委员会领导机构,县长李山,副县长王建安、齐振中。
  5、龙海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机构,龙海县人民委员会设置41个工作机构,撤销龙溪县、海澄县工作机构。
  龙海县人民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绍钟,副主任蔡朝甫。县计划委员会,副主任黄伯宏、陈连城。县人民委员会人事局,局长林焕辉,副局长蓝志山。县公安局,局长于常东,副局长郑国文、郭仕仲、郭金魁。县民政局,局长黄加禾,副局长董昌、戴老火。县侨务局,副局长郑维城。县工业局,局长徐培建,副局长王贵聪、林长木。县交通局,局长钱贵。县邮电局,局长林祺康,副局长綦景辉、林炎德。县物价委员会,主任李山,副主任梁才美、黄剑秋。县商业局,局长黄水龙,副局长陈添裕、张文安、翁清松。县粮食局,局长邱正端,副局长郑榕树、陈太民、黄永长。县税务局,局长周万,副局长江哲生、黄泰源。县财政局,局长崔明亮,副局长蔡同基。县农业局,局长陈辉,副局长陈瑞璋。县林业局,局长王振河,副局长方玉麟、洪进发。县水产局,局长曾跃西、江树林、周扁乌。县卫生局,局长张殿魁,副局长李茂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杨松山。县水利电力局,局长郑德培、副局长陈铁良、李忠厚。县农械局,局长苏明合,副局长林亚忠。县建设局,局长林文英,副局长郭新土、黄亚根。县劳动局,局长陈其林,副局长杨清水、刘思荣。县农垦局,副局长杜治国。县畜牧局,局长曾昌棋,副局长张明宗。县经济作物局,局长黄国龙、副局长郭坤成、庄港通。县文化局,局长林八容、奚秀珍。县教育局,副局长陈宝树、林水麻。县公社事务管理局,局长林明余,副局长郭鸿寿、朱启茂。地质队,队长甘水茂。县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陈益强。县支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瑞份,副主任林文宗。县档案馆,馆长蔡建兴。还有县编制委员会、县支前委员会、县劳力调配委员会、县劳动工资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县防讯水利指挥部、县公债储蓄推进委员会。
  6、司法机构,龙海县人民法院,院长王观生,副院长陈和文、高海山。龙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步翔,副检察长李龙安。
  7、工青妇组织机构,龙海县总工会,副主席吴元波。共青团龙海县委员会,书记黄明德,副书记曾思旺、林方福。龙海县妇女联合会,主任赵素芬,副主任蓝廉、秦世英。
  (五)抓好抗灾大事,做到并县、生产两不误
  在并县筹期间,遇到两次大灾,一次是二百天干旱,一次是历史罕见的水灾,县委、县人委终于依靠人民群众和各方面支持,夺取抗灾胜利。
  第一次大灾发生在3月4~9日,县委、县人委为战胜200天干旱保春插,组织全县10余万人分别在江东、泮西、紫泥、玉江、郭洲等地堵江引水,使浦南、步文、角美、莲花、东泗、榜山等9个公社16万亩土地得到灌溉。
  第二次大灾发生在6月9日晚上,6001号强台风夹带暴雨袭击龙海,县境暴雨量在120毫米以上,九龙江上游暴雨量达400毫米。10日山洪暴发,西溪中心桥水位超警戒线4.79米。11日大潮,石码潮水位高达8.75米,为有记录以来最高潮水位。全县有535个村庄2.3万人被水围困,经济损失严重。12日,上级派飞机空投食品给受灾人民,人民解放军派登陆艇抢救被水围困的灾民。龙海县委、县人委发动全县人民,与解放军5356部队、9091部队、9143部队和云霄、漳浦、平和、华安县民工组成一支7万6千多人的修堤大军,抢修江堤缺口520处、长23.08公里,险工堤段60.5公里;海堤缺口213处、8.8公里,险工堤段长95公里。总投入554.38万工日的劳动力,完成土石方565.29万立方米,取得抗灾斗争的胜利。
  四、龙溪、海澄并县手续的办理与最后完成
  1960年2月14日,中共龙溪县委员会、中共海澄县委员会、龙溪县人民委员会、海澄县人民委员会以(60)龙海联字第001号发给龙溪地委、龙溪专署《关于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之报告》,报告主要内容:1、龙溪、海澄县的历史、方位、现状;2、气候条件、县治选址、并县原因及优越性;3、并县筹备情况,要求“请予研究转呈省委、省人委转报国务院批准”。这是龙溪、海澄并县的第一份正式报告。
  2月16日,福建省民政厅以(60)民行字第0583号发给龙溪、海澄县人民委员会《答覆关于龙溪、海澄两县合并问题的函》:“省人民委员会交来你们来电已悉。关于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及县治迁移石码的问题,原由两县县委于本月14日以(60)龙海联字第一号会报龙溪地委,请求研究转呈省委。现省委尚未接到地委报告,应俟地委报经省委批复同意后,再由省人民委员会报告国务院审批并颁发新的县印”。鉴于(60)龙海联字001文抄送省委、省人委、马兴元书记、蔡良承副书记、洪椰子副书记,所以省人委收到后马上转省民政厅查办。由此可看出,省人委对于龙溪、海澄并为龙海县一事是极为重视的,由省人委转省民政厅,到省民政厅答覆函,时间仅用二天,也可见效率之高。省委在等待龙溪地委的报告,实际上龙溪专员公署于2月21日才给省委、省人委发出正式报告。
  2月21日龙溪专员公署以(60)署民行字第0157号给省委、省人委会发出《关于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之报告》:“经地委研究同意两县合并为龙海县,县址设在石码,今移址合并已就序。特报告省人委,请予研究并转国务院批准发给‘龙海县人民委员会’公章。”
  6月9日,福建省人民委员会以(60)省民捷字第2944号文就福建省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的问题报告请示国务院。8月15日,国务院第102次全体会议研究批准,以议字60号发文批准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国务院的批准,标志着并县工作顺利地实质性地完成。
  9月9日,福建省人民委员会以(60)省民字第1792号文给龙海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国务院决定将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的通知》:“兹奉国务院1960年8月15日的议字60号决定:‘将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一个县的建制,改称为龙海县’。特此通知”。至此,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龙溪、海澄两县合并为龙海县的筹备工作宣告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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