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4213 |
颗粒名称: | 农村小商贩走合作化道路的回顾 |
分类号: | K295.73 |
页数: | 5 |
页码: | 133-137 |
摘要: | 1954年7月,中共中央发生《关于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示》,各级政府根据指示精神,对城乡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作了明确分工。农村对私改造归供销部门承担,当时龙溪专区的专、县供销合作社随即建立“私改科”,配备专业干部200多个;并于同年10月间,抽调专、县社干部组织私改工作组,选择12个重点集镇搞私改试点。我也曾参加过天宝和角美镇的对私改造试点工作。供销社的社员发展达到占农村总人口的85%以上。商品流通中批发环节和主要零售阵地都是国营商业和供销社占领。我们先到天宝试点,看到镇的小街上除棉布店象样些,其他十几家经营食什、酱油、干果都是夫妻老婆店,雇工很少。 |
关键词: | 漳州市 商贩 回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