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后的漳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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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第15辑》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4165
颗粒名称: 光复后的漳州教育
分类号: G521
页数: 7
页码: 100-106
摘要: 漳州是府、道、县各级政府所在地,于是道、府办起汀漳龙师范学校、“漳州府中学堂”,属县也相继办起小学堂。如龙溪县在文昌宫创办第一所小学堂;海澄县在南院开办“宗南小学堂”。随后,社会有识人士,海外爱国侨胞,相率兴学,或以书院、义塾改办,或由个人、集资创办,是年起至辛亥年的六年间,此起彼继,未尝间辍。计龙溪县角美有鸿渐、碧湖、白礁、养容;东美有培德;石码有锦江、民立西湖、蕃薯、明智;步文有翁建、后坂、东屿等小学堂。海澄县有凫、碧溪、毓德、仁安等小学堂。这些小学堂,大都队立性质,较多是侨办,还有一些是教会办的。
关键词: 教育改革 发展 漳州

内容

光绪三十一年乙己(1905),清帝下诏废科举,兴学堂,规定每县先办两等(初等、高等)小学堂一所,每府办中学堂一所,每道办师范学堂一所,并诏自翌年(1906)丙午科起停止乡试以上的科举考试,推广学堂。漳州是府、道、县各级政府所在地,于是道、府办起汀漳龙师范学校、“漳州府中学堂”,属县也相继办起小学堂。如龙溪县在文昌宫创办第一所小学堂;海澄县在南院开办“宗南小学堂”。随后,社会有识人士,海外爱国侨胞,相率兴学,或以书院、义塾改办,或由个人、集资创办,是年起至辛亥年的六年间,此起彼继,未尝间辍。计龙溪县角美有鸿渐、碧湖、白礁、养容;东美有培德;石码有锦江、民立(后改民力)西湖、蕃薯、明智;步文有翁建、后坂、东屿等小学堂。海澄县有凫、碧溪、毓德、仁安等小学堂。共17所。这些小学堂,大都队立性质,较多是侨办,还有一些是教会办的。
  废科举,仅废黜乡试以上的三级考试,而封建时代启蒙教育的私塾,却法无明文规定。因而学堂兴办之初,遍布城乡的私塾仍维其旧。学堂初创之时,许多乡村尚付阙如,群众对新学堂的观念淡薄,因而蒙童入学,家长自可随意选择,形成既可入私塾又可入学堂的 “两可 ”现象。故不少城镇乡村的私塾且尚占优势。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辛亥首义,各省响应,联军克金陵,革命告胜利,推翻了帝制,缔造了共和,成立了中华民国,推行新式教育;改革清末学制。但漳州光复初期,千头万绪,未即改革学制。因为一场革命,地方秩序尚待恢复,学生停课者有之。于是,参事会教育局首抓复课、补考,原漳州府中学堂、汀漳龙师范学堂简易科,遂举行复课补考旧生;翌年春添招新生。据《漳报》报道:“就学者数百人。”闽西法政学校在复课后,按期进行学生毕业考试,应届到科毕业者“有陈家瑞等数十名”(《漳报》)。龙溪巡警学堂于光夏后11天才复课,但经费尚无着,学生李长西、郭玉峰、李蔡英、陈政道等谒见道台陈培锟,后决“由学生自行负担,其将次卒业者予暂停。”1912年,郑藻山出任汀漳龙三属教育局长,遵省令将一度关门的漳州府中学堂改为省立第八中学,将师范简易科改为初级师范学校,中等学校的结构作了调整,教学秉新,始得逐步走上正轨。
  至于小学,城厢各校规定于辛亥十月初四(公历1911年11月24日)复课。但在光复后碰到的最大问题是小学经费匮乏,师范附小几乎因经费支绌而停办,引起社会公论质问:“该附小出自丹霞书院公租,年有五六千元进款,何以停办?”于是教育局长郑藻山特拨两千元补助,支持附小续办。过后,漳州教育会对经费问题几经磋商,议决将该会常年岁入约1000余元,扣除岁支500余元外,悉数分配各个小学,以资补助;另外,决定将旧黄梧公府所抽圩场、渡船、谷租税,拨作办理小学经费,规定分区实行,谨防疏漏。俟后,该会发出表格令各校填报具请,经审查属实便按数依级发给教育补助费,支持小学复课。其次,教育局负贵整饬校务,选聘小学校长、教员,如府立两等小学特聘吴维岳为理事,向拔茅、陈怀宗为教员,进行校务整饬,“气象一新 ”(《漳报》报道);东区小学校校长高郑松辞职,遂聘钟文英接充,教员林有壬南渡槟城,即聘蔡振鹏、包围材充实。当年11月底,漳州城厢各小学普遍正常上课。于11月27日复课的师范附小学生,到校后大多数剪掉辫子。锺南初小、崇正小学于11月29、30日分别复课,该校学生也大半剪辫;启东小学复课后,还创刊《学生戏报》,在当时被视为新鲜事。
  辛亥光复后,漳州教育会还另做三件事:一、决定改良林立于城厢的私塾,派会员傅镇仑等44人,会同自治会正段董陈祖虞等22人,分24段按户调查学龄儿童及私塾的存在实际,再草拟改良私垫的办法;二、函请天足会会长陈承辉和劝导员陈水娘在向妇女宣传放足时,兼劝导学龄儿童就学,以达普及教育为目的;三、教育会全体会员大会决议,通过会员汪受田、陈家瑞等提案,禁止学校学生抽烟。通令各校遵办,并要求八中、师范二校领先实行,以为各校倡。
  民国二年(1913),颁布“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小学七年制(初级四年,高级三年),儿童七岁入学;“学堂”改称“学校”;民国四年(1915),“初级小学 ”改称“国民学校”。一所学校一块校牌(长方竖悬),初、高两级分序标识。如:第六高级小学校“龙溪县立第九国民学校”,简称 “县高六县国九”(今天宝小学第八高级小学校之前身);又如“龙溪县第十一国民学校”(即今龙海县实验小学)。儿童入学,一年两次招生始业,二月称春季始业,八月称秋季始业。一年两次毕业(一月、七月)。民国十一年(1922)公布“壬戍学制”,也称“新学制”。规定小学六年(初级四年、高级二年),仍七岁入学;中学六年(初、高级各三年)。嗣后又有更改,但根本因袭新学制。民国成立后,公立小学开始发展,私立学校仍有增加。自元年至六年,龙溪、海澄先后开办有鸿江、南山、瑞养、鸿城、萃英、吾养、锦湖、田里、龙园、古县、榜山、厚境、宗仁、崇本、南岐、城内(浮官)、彩云、郊边、镇海、港尾等小学校。民国二年(1913),浒茂华侨在城内创办“私立祥懋学校”(后更名“采蘩学校”)。并在州里各自然村共办八所分校。总计发展了近三十所公私立小学校。当年,诏安县同盟会员陈士标办私立“涤亚小学”,寓意培养新一代人才,强国富民,以洗涤列强欺侮“东亚病夫”的奇耻大辱。随而“毓奇”、“启蒙”、“达材”、“明宪”、“永垂”小学相继办起。云、浦、东、靖等也如是兴学。
  民国七年(1918)秋,广东援闽粤军总司令陈炯明入漳,设闽南护法区教育局,通今每乡办一所小学校,明令取缔私垫。因而公立学校又有发展,而私塾陆续淘汰。龙溪、海澄两县又增办石江小学、溪北公益学校、宜邦初小和树人、文鼎、中和等私立小学。
  学校发展了,但当时社会动荡,政治不安定,人民生活贫困,学龄儿童入学率很低,很多学校在校学生数不能满额(乡村尤甚),每班十余人者随地可见。只得采取复式教学,甚而三复式,形成单人(教师)校或双人校。
  民国初年,学校没有女生。民国六年(1917),东美流传增办“私立流传女子国民学校”。尔后,石码西湖、蕃薯等小学都增办女子学校;民立、锦江等小学则附设女子班。虽然有女校、女班,但生数不多,每班至多二十左右人。直至民国十八年(1929)始实行男女同校同班。
  科举时代私塾课程,仅是读、写、作三项。学堂初兴,清制规定蒙童课程设有读经、学课、算学、修身、习字、史学、舆地、体操等八科。未几,改为国文、算术、修身、日语、图画、音乐、体操等七科。民国成立后,学制中规定的课程,初、高等有区别,由教育部门指令推行,并屡有修订。民国元年(1912),设有国文、算术、修身、英语、历史、地理、图画、音乐、体操、手工等十科。民国四年(1915)起,初、高分设。初等设有国文、算术、修身、历史、地理、图画、体操等七科;高等除同初等外,增加读经、格致(格物致知即自然科)共九科。民国十一年(1922),高等取消读经,改设公民训练,余不动。翌年,初级设国语(国文改)、算术、社会(修身、历史、地理三科并成)、图画、体操等五科。高级设国语(国文改)、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育(体操改)、公民、卫生等九科。以后课程设置,仍时有增、减、并。如格致一科一改 “博物 ”,再改“自然 ”;唱歌、体育合并“唱游 ”(低年级);手工改“劳作”等等。
  私塾时代学生用书,概以书名称谓,没有统称。如《论语》、《孟子》等。民国以后学生用书统称“教科书”,初称“共和国教科书”,民国十一年(1922)改新学制时,改称“新式教科书”,再往后称“课本”,按设置学科编印教科书作为教材。那时,国文科除教科书以外,教师可自行另选补充教材。如:《古文观止》、尺牍等。初时教科书统一编印发行,后来陆续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世界书局”等大书局各自聘任专家,按课程要求编纂教科书,报请教育部审查批准,印刷发行。学校可自行选购采用不同书局的版本,甚至一校(较大规模学校)之中,各年级也可采用不同书局的版本,政府不作硬性规定。各书局在出版教科书的同时,都相应地按科对口,编印《教学法》、《教授法》、或 “ ××科教学参考书 ”等,备供教师采用。
  私塾时代,教材千年一律是四书、五经、《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一成不变。塾师从其幼时教他的老师口授的音、义,转而灌输给他的学生,驾轻就熟,就可以完成教学任务,因此被称为注入式教学法。兴办学校之后,科目繁多,教材内容又常变换,教学方法须从头探索、研究。譬如私塾时学生不用字典,学校中却要教会学生使用字典。旧部首字典难检又难学,这时就产生新的检字法。如:“一九检字法”、“首尾检字法”、“面线点检字法”、“四角号码检字法”,从而新法的字典也问世了;旧部首字典也由书局编印《小学生字汇》。诸多字典,要教给学生,教师必先学习。其中四角号码检字较为方便,受到欢迎而沿用至今,其余早已淘汰。为了帮助文字读音的准确和记忆,同时出现了几种注音字母,以代替旧式反切法,如:罗马字注音字母,国语注音字母等。国语注音字母,当时由语言大家赵元壬编有专书,灌有唱片为示范,推广全国采用。现《新华字典》中仍在汉语拼音的后面附列对照。其他各科也根据不同教材,使用各式各样教具,进行演示教学。如:闪烁片(小卡片)、挂图、挂表、实物、标本、仪器、体育器材、音乐教具等,或购买或自制。这方面与现在有点相像,仅在教具形式(指自制)和运用水平上较为逊色,内容较为原始而已。此外,在课堂教学中,根据教材内容和教学目的,有意识地编拟适当的能帮助学生理解教材知识的问题,提问学生回答,以启发学生思维活动。这些教学手段,以区别于私塾的单调方法,确能起到启发学生思维的作用。这是兴学堂以后学校的普通教学方法。
  此外,在大中城市中的小学,受到《教育杂志》、《中华教育界》、《教育通讯》等著名教育杂志的影响,试行几种新的外国教学法。如:“道尔顿制”教学法、“门罗特卡”教学法和“设计教学法”等。龙溪县教育行政也曾指定漳、码少数重点小学进行“设计教学法”的试验,并曾在漳州举行全县性的教学观摩会。因效果不佳,遂中止试验。
  封建时代没有幼稚教育。民国六年(1917),龙溪县私立流传小学校,在增办女子国民学校的同时,附设幼稚园,是该县最早的一所幼稚园。过一些时间,才有一些小学附设幼稚班,为数不多,学生也少。
  辛亥以后,公私立中等学校均办于漳州城区。其时,漳属各县小学毕业生,欲求深造者,大部分要就学于漳州,部分就学于厦门、集美。海澄、石码之有正式县立中学,皆创办于四十年代,距辛亥革命已远了。即便如此,亦仅有海澄两所,石码一所而已。
  私塾时代,塾师以束脩为收入来源,直接取之学生,经费有着无虑。民国初年,教育经费由地方支理,鼎改伊始,经费支绌,端赖省库补助,各府县每岁各由省库补助银元1200元,按月请领。自民国六年起对大县加补1200元(龙溪属于大县,每岁补助2400元)。实行不久,改由地方政府指定若干税捐附加弥补。龙溪县指定屠宰税及田赋税附加拨充。税捐附加,常因时局动荡,收入无常,屡有积欠、短发(折扣)、甚至曾有久欠赖债情事,影响教师生活。因而教师收入微薄,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恤妻儿,地位低下,备受歧视,以至人们视当教师为畏途、为末路,是 “穷而无奈做先生 ”。今日当教师,却大大不同于昔日了。

知识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第15辑

《漳州文史资料第15辑》

本书收录“百岁自述”、“闽南辛亥光复与反袁护国”、“林森与辛亥革命”、“追念先祖父汤铭盘”、“陈兆龙出狱赴京”、“缅怀先伯父吴穿杨”等29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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