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3883 |
颗粒名称: | 诏安的特种会报制度 |
分类号: | K250.657 |
页数: | 2 |
页码: | 48-49 |
摘要: | 1946年,国民党撕毁“双十协定”,内战发生后,提出“勘乱”反共口号,福建省各县建立特种会报制度,于县政府成立“特种会报秘书室,”由省遴派军统或中统特务为特报秘书,主持日常工作。每月开会一次,专门研究如何“剿办”乌山游击队的问题。会后这些地方上头头必饮宴一番,钱是由县勘乱会向各乡镇摊派而来的民膏民脂。国民党全力“剿共”,对共产党游击队的嫌疑犯捕到后,可以不通过司法程序,也不必军法审判,只在特种会报会议上,作出将人犯某某交自卫队“运用”的决议,则由军事科长面谕自卫队长,把犯人秘密押到山野僻处予以处决,回报犯人在押送途中企图逃脱被乱枪击毙了事。手段残酷毒辣,无过于此。 |
关键词: | “围剿”乌山 游击队 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