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记昙花一现的龙溪“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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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3877
颗粒名称: 追记昙花一现的龙溪“地方自治”
分类号: K250.657
页数: 4
页码: 41-44
摘要: 1935年,福建省政府根据孙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与《建国方略》的设想,在各县试行地方自治。龙溪县是1935年间,由龙溪县县长陶振武遴择地方士绅郑启沂等人出任区长,成立了七个区的区公所,并按照上面颁布的《地方自治法规》,开始了地方自治进程。此人的学历不详,系老一辈地方绅士孙宗蔡之子。此人亦系漳州绅士,屡任龙溪县商会会长,理事长诸职。出任该区是由于该区有许多姓林的大社。区公所的附属机构则有一个调解委员会和一个区自卫队。这些人员卒业后,分派各县担任县政工作,逐渐取代旧人员。此时区署已成立,原有自治性质的各区公所就移交结束了。
关键词: 福建省 孙中山 地方自治

内容

1935年,福建省政府根据孙中山先生的《建国大纲》与《建国方略》的设想,在各县试行地方自治。
  龙溪县是1935年间,由龙溪县县长陶振武遴择地方士绅郑启沂等人出任区长,成立了七个区的区公所,并按照上面颁布的《地方自治法规》,开始了地方自治进程。
  第一区:辖漳州市区,区长郑启沂。此人毕业于漳州府中学堂,曾任过龙溪县商会会长,北伐军入漳时一度出任龙溪县县长。这次任区长系他赋闲日久,降格迁就,且同时兼任“地方医院”院长(地方医院的前身系四十九师师长张贞所创办的闽南医院——原址在马肚底,现已拆除改建时代大酒家,)故一时颇不寂寞。据说他与当时省民政厅厅长高登艇(闽东人)有相当渊源。
  第二区:辖南乡一带,区长孙绍源。此人的学历不详,系老一辈地方绅士孙宗蔡之子。
  第三区:辖境记不清楚,区长许赞元(即许老二),系漳州台籍爱国志士许南英的次子亦是已故文学家许地山之兄。早年肄业于黄埔陆军小学,曾参与辛亥广州黄花岗武装起义之役。
  第四区:辖东乡一带,区长林春元(即林仲山)。此人亦系漳州绅士,屡任龙溪县商会会长,理事长诸职。出任该区是由于该区有许多姓林的大社。
  第五区:辖北乡一带,区长潘懋修。此人系名中医潘炳堂之子,后来病逝。
  第六区:辖石码镇及浒茂一带。区长姓名已忘。
  第七区:辖石(石美)、角(角美)、东(东美),区长林汝荫(人称大头仔舍),此人拥有地方武装,又系侨属,有枪有钱,其地方势力为各区区长之冠。
  因所标榜是自治,所以各区区长清一色为本地人,外籍人只能望洋兴叹,无从插足。这种特殊现象,与陈仪主闽后,创立“县政人员训练所”(址在福州北库巷)训练、委任各种县政人员的局面有很大的差异。
  各区区公所在区长之下(不设副职)设助理员两人,其任务是分工协助区长处理自治业务和日常事务,此外还有事务员四人,雇员一人,公役一人。这些佐杂人员虽无明文规定籍贯限制,但既由区长援引,是以绝大多数仍为本籍人。区长的薪给每月60元,助理员月薪40元,事务员25~30元不等,雇员月薪24元,最低的与公役同为12元。
  现仅就我较了解的第一区概况记述于下:
  第一区区公所设在下营街(即现北京路南段,该屋原为漳泉戏院,解放前曾作过“青年电厂”厂址)。
  那时,第一区的助理员为施大成与庄世光两人。施毕业于福建法政学校,乃漳州绅士施拔甘之子,后开业执行律师业务。庄毕业于省立第八中学(旧制),后来从事新闻、教育工作。第一区公所末期由上级加派苏陈辉为区员,此人毕业于福建法政学院,解放前任过龙溪地方法院书记官。
  第一区公所本部的员丁仅区长郑启沂,助理员施大成、庄世光,区员苏陈辉,事务员陈克昌、余杰民、蒋光烈、郑象及公役黄明月等寥寥几人而已。
  区公所的附属机构则有一个调解委员会和一个区自卫队。
  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区内居民的民事纠纷,那时“鼠牙雀角”之争多投诉于该会,该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委员若干人,事务员和录事各一人。主任委员和委员均无薪金,视其经济状况,月酌送少数佚马费。主任委员为杨鸿逵(字羽吉),此人早年在省财政厅当过科员,在地方上则任过县教育会会长、商会会长诸职。委员共有陈祖基(字肇初)、杨穗(字遂庵)、郑启华(字莲峰)、高鸿勋(字开国)等..,这些人都是由区长郑启沂从漳州社会各个方面物色聘请而来,一般能熟悉漳州的风土人情,并有一定的法律常识。其中郑启华乃区长郑启沂胞兄,早年毕业于法政学校,曾任过龙溪县典狱长;陈祖基一向担任机关部队的文案,对公文程式很熟悉,由于较负责任,遂成为该会的中坚人物;杨穗与高鸿勋一则为教育界人士,一则系工商界名人,各有其所代表的群众基础。
  区自卫队本为区公所的武装力量,但由于第一区处在市区,军警林立,凡地方治安秩序均有专司之单位,因此第一区自卫队与其他各区,特别是和第七区比较,相形之下,最为不足轻重,仅拥有破旧步枪三五杆,较常出勤的队兵仅三数人,只能在娼寮、赌馆肆扰。该队队长为吴炳荣(即吴开),此人乃区长郑启沂之表弟,其后曾任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的特种会报助理秘书。副队长张西庚系东乡西边社人,此人出身如何,不甚清楚。正副队长都自备有驳壳枪。据说吴炳荣的枪还是向张西庚借的。自卫队与队兵之间是存在着互相利用的关系:队部利用队兵的自备武器;队兵则利用自卫队作为庇身之所。第一区初成立时的保长(大街自成一保,小街则合几街为一保)均由区公所物色产生。大体上以10甲为一保,10~15户为一甲。开展自治业务之后,各保曾由负责自治业务的助理员施大成下去主持选举,产生了正式保长。然当时民众对选举并不感兴趣,结果是走过场,流于形式而已,仍然原汤泡原药,保长仍未闻有所更动。记得全区约有保长数十人,如太古桥的卢国华(肥龙)、迎恩保(即接官亭)的王谦光(王仔林)、浦头的苏金炼、北桥的吴维汉(黄河)、新行街的施大镳……
  各保成立后不久,地理上相邻近的保就酝酿联合成立联保办公处,并推其中某一保长或地方士绅任联保办事处主任。从此事权逐渐集中于联保主任,联保办事处亦成为区与保中间的一级机构。记得先后任过联保主任者,有苏金炼、施大镳、王友梅、蒋传黄、陈文龙、蔡宜福、吴承烈、杨守一、陈祖基等。联保办事处至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撤销。
  陈仪主闽时创办福建省县政人员训练所,1936年开办第一期,训练区政人员,1937年开办第二期,训练民、财、建、教等人员。这些人员卒业后,分派各县担任县政工作,逐渐取代旧人员。此时区署已成立,原有自治性质的各区公所就移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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