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的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其协商委员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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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3808
颗粒名称: 解放初期的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其协商委员会概况
分类号: C933.42
页数: 7
页码: 258-264
摘要: 解放初期,不设区的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和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当年民主建政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尔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有着密切的历史联系。市协商委员会作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地方统战机构,曾经发挥其积极的历史作用。漳州古城,历史上是龙溪县城关,1949年9月19日解放,1951年6月1月正式建制为不设区的漳州市。市人民政府分设两个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下辖20个街政府,726个居民小组。经过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深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迅速建立了革命秩序。10月24日至29日漳州市首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东坂后礼拜堂隆重召开。代表出席110人,占代表总数114人的96.5%。
关键词: 漳州市 会议 委员会

内容

解放初期,不设区的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和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当年民主建政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尔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有着密切的历史联系。市协商委员会作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地方统战机构,曾经发挥其积极的历史作用。现简介于下。
  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行使协议职能
  漳州古城,历史上是龙溪县城关,1949年9月19日解放,1951年6月1月正式建制为不设区的漳州市。市人民政府分设两个区公所作为派出机关,下辖20个街政府,726个居民小组。经过大张旗鼓镇压反革命、深入开展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迅速建立了革命秩序。市总工会、团工委、妇联、学联、医协等群团组织相继成立,人民有了广泛、充分组织,对照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四条的规定,召开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条件巳经具备。市人民政府于1951年10月12日邀请党、政、军及各人民团体领导人开会商议,推选了以张治宏(市长)为主任,蔡竹禅(工商界知名人士)、刘秉仁(中共漳州市委宣传部长)为副主任,李建汜等14人为委员的漳州市首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随即组织各有关部门依照1949年10月12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公布的《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以下简称《组织通则》)开展筹备工作:印发了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宣传提纲、制订并组织实施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方案、会议提案征集办法等,仅10多天即筹备就绪。10月24日至29日漳州市首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东坂后礼拜堂隆重召开。代表出席110人,占代表总数114人的96.5%。由于有史以来第一次召开人民代表会议,第一天上午举行的开幕式,气氛异常热烈。主席团成员李钧致开幕词之后,各界代表踊跃上台讲话,倾吐了人民代表的光荣感与责任感,表示要集中人民的意见,讨论本市施政方针,传达贯彻会议决议,加强民主建政,团结全市人民建设新漳州。地专党政军领导机关、各人民团体、街政府向会议送来锦旗贺信,由街道老太婆、幼儿生、小学生组成的文艺队,载歌载舞到会表演祝贺。会议在畅所欲言,高度民主的气氛中圆满完成五项议程:听取和讨论市长张治宏作题为《四个月市政工作及今后方针任务》的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同意了中共漳州市委书记王杰的《为完成市郊土改和进一步加强抗美援朝工作报告》;听取了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提案审查报告,通过大会对提案的处理决议;选举了本市出席福建省首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4人:张治宏、严家辉(工人代表)、苏曼丽(妇女代表)、蔡竹禅;选举产生了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委员13人:王杰、张治宏、李钧(劳动科长)、谢重光(市总工会)、蔡竹禅、张方(文教界)、徐州(市团工委)、董春花(市妇联)、郑石泉(医协会)、洪秉章(宗教界)、叶国基(街道市民)、郑郁智(市学联)、魏静霞(归侨侨眷)。会议通过了《为继续加强抗美援朝工作并积极完成今后方针任务的决议》和三项致敬电。
  按照《组织通则》的规定: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未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以前,代表任期可每次会议推选,连选得连任,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市人民政府传达政策、联系群众的协议机关,其职权:(一)听取军管会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施政方针、政策、计划及工作情况之报告,并进行讨论,提出批评和建议。(二)向军管会及市人民政府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建议有关市政兴革事宜。(三)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案,并协助市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推行之。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由市人民政府召开,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但经市人民政府或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一代表之提议,或协商委员会认为需要时,得提前或延期召集之。漳州市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自1951年10月至1952年8月共举行4次。第一次会议巳记述如上,另3次会议的日期及中心议题如下:第二次会议,于1952年4月24日至26日举行,通过开展“五反”运动的报告;第三次会议于同年7月4日至7日举行,听取和讨论市长张治宏《关于开展我市爱国主义增产节约运动的报告》;第四次会议于同年8月23日举行,听取并讨论市公安局范之局长作开展禁烟清毒运动的报告。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1952年,新中国取得了三年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文化建设和各种社会改革的伟大胜利,即将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漳州市人民政府根据《福建省1952年民主建政工作计划大纲》,制定了《民主建政工作计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依照《组织通则》第七条,代行人民代表大会如下职权:(一)听取与审查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决定市的施政方针和政策。(二)审查与通过市人民政府的预决算。(三)建议与决议有关市政兴革事宜。(四)向人民传达并解释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案,并协助市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推行之。(五)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组成市人民政府委员会。
  为做好筹备工作,经11月3日市首届协商会议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11月13日召开了漳州市临时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张希良关于民主建政工作报告;组成了以王杰为主任,张希良、蔡竹禅为副主任,张仕良为秘书长,刘秉仁、凌岫云、常秋贵等17人为委员的漳州市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临时人代会后,各单位迅即运用各种宣传方式,协助代表宣传民主建政的内容与精神,组织人民群众讨论市政府报告和今后施政方针的初稿,提出批评建议,并以积极的实际行动迎接二届人代会议的召开。同时,由筹委会抓紧组织各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一是起草了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漳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条例,漳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事规则,代表产生办法,代表团组织办法,代表资格审查办法,提案征集办法,提案审查委员会组织规程,漳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委员,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选举办法等9个文件;二是实施代表产生办法,产生本届代表250人,其中女的58人,占23.2%;一区二区产生的区域代表88人,占35.2%,市府机关代表12人,占4.8%,市委机关、地专机关及部队代表各6人,各占2.4%
  ,各人民团体、各行业代表122人,占48.8%;三是依照提案征集办法,由代表广泛征集各界人民的意见,向会议提交提案645件,经筹委会整理合并为245案,分为政法、财经、文教三大类;四是起草了会议主席团成员、代表资格审查、提案审查、文电起草等三个委员会的建议名单,安排了会议生活。经过一个多月的紧张筹备,保证了市二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如期于1952年12月17日至23日胜利举行,代表们怀着“选好市长办好事”的共同心愿,抱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态度,共同努力、园满完成5项议程:听取和审查了张希良所作的漳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以来的工作报告和1952年度财政预决算;讨论通过了中共漳州市委书记王杰所作的漳州市今后四个月工作任务的建议;讨论通过了提案审查委员会的提案审查报告;选举了市人民政府委员会组成人员:市长张希良,副市长蔡竹禅,委员王杰、刘秉仁、冯文学、张振福、杨瑞瑜、张仕良、常秋贵、李惠民、杨顺泰,李拴义、徐永升、王蓉香、张方、朱金莲、王陆惠、卢姚吾、邓再祥、林桂兰、陈国山、徐梦龄、洪秉章等21人;选举了漳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成人员:主席王杰,副主席张希良、林杏雨,委员蔡竹禅、徐州、常秋贵、冯文学、张仕良、林惠贞、李茂林、孙玉范、李春才、郭德金、许东荣、张清茂、梁素琴、徐梦龄、庄镇池、吴启生、张梅花、释传扬、蒋水荣、蔡乔龄、杨再根、洪英等22人。
  由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标志着人民民主专政的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就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与上届相比,也具有几个新特点:职权更为广泛,任务更为重大;建立了一整套规则、办法、条例,人代会议的工作趋向规范化;代表人数由114人增至250人增加了1.2倍,代表更具有广泛性;代表的任期也由每次会议推选改为每届任期一年。市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1953年又由市政府依照《组织通则》的规定召开两次会议,即4月15日至18日上午举行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查市长张希良作《三个月来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林杏雨副主席所作的市协商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听取并讨论了中共漳州市委统战部长陈迪《关于普选问题的报告》,讨论并同意中共漳州市委书记王杰的今后工作意见报告。可以说,这是为迎接全国普选运动而召开的人代会议。10月25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专题听取并讨论了漳州市选举工作计划,嘉禾街普选试点报告。1954年3月1日至4月举行了普选产生的漳州市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漳州市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也至此完成了历史任务。
  漳州市协商委员会的性质与职权
  漳州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于1951年10月产生以后,配备驻会委员和专职干部各1人,没有设立各种委员会。办公地点在市人民政府大院(新华西路220号)右侧第一、二间平屋,1952年底购置了青年路38号楼房,遂迁新址办公,直至1956年1月协商委员会机构撤销。市协商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作用,在由《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第十条巳作了明确的规定:“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休会期间,设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由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若干人及委员若干人组成之。其职权:一、协助市人民政府实行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决议。二、协商并提出对市人民政府的建议。三协助市人民政府动员人民支援前线,建立革命秩序,镇压反革命并参加建设工作。四、负责进行下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准备工作。五、负责进行本市民主统一战线工作”。1951年8月18日政务院颁布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组织通则》第四条对省、市协商委员会的职能作了具体的11项规定。
  漳州市协商委员会存在期间,本行政区域内的民主党派还未建立县级的组织机构,因而协商委员会还缺乏同民主党派协商、合作以及通过民主党派而发挥统战职能的条件,但从市协商委员会作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设机构、地方统战机构的性质和职能去理解,可以明确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在与同级人民政府的关系上,协商委员会不是政权机关,而是协商、建议机关,与政府的关系是协商、建议和协助政府联系人民推动工作的关系;二是在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主人士的关系上,协商委员会不是它们的领导机关,而是它们互相有关事情的协商和团结合作的机关。
  按照《组织通则》的规定:“协商委员会每月召集一次,必要时亦得提前或延期召集”。漳州市协商委员会的例会制度较为健全,例如首届协商委员会任期14个月,全体会议举行19次;同时也认真贯彻《组织通则》发挥其职能作用,例如历次人代会议召开之前,都协同市人民政府进行准备工作;尊重各界人民对市政应兴应革的意见,经办提案的收集、分类整理,商请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每次人代会议后,通过各代表团、人民团体和民主人士传达会议精神和决议,了解其执行情况;催办提案,印发上次人代会议提案办理汇编,向下次会议汇报;1953年10月至1954年1月第一次普选,市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都设在协商委员会。为实行普选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协商委员会做了大量的具体工作。举凡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宣传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等运动都能及时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协助政府解释政策、沟通思想;每逢重大节日也举行时事形势座谈,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调动积极因素,发挥政治协商、统战职能。1956年1月1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漳州市第一届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宣布漳州市政协成立。协商委员会完成了历史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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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收录团结战斗克敌制胜、保林会师、从太行山麓到九龙江畔、坚持地下斗争迎接漳州解放、记龙溪人民解放大同盟的活动、漳州战斗、回忆从龙岩到港尾的战斗生活、以胜利的火花迎接大军南下、解放漳州纪实、横扫千里战芗江、我们来自安溪游击区、平和县的解放、接管和党政建设、漳浦解放前后的日子、有关云霄县和平解放的一些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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