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3353 |
颗粒名称: | 三、生产上的改革 |
分类号: | F127.57 |
页数: | 3 |
页码: | 62-64 |
摘要: | 同时水陆交通逐渐恢复,运输较为便利。原来的生产工序已难适应市场需要,必须加以改进,适值福州来信推销坩埚,并得悉可使用松柴作为燃料以烟囱自行抽风,较人工鼓风既省力又提高工效,因此我决心进行改革。为了另起炉灶,我亲自到福州招聘技工,初时他们顾虑重重不愿离乡;因福州玻璃厂雇用技工的办法是旺季生产、淡季自谋出路,针对这情况,我主动提出:雇用期间定为一年,不得停工停薪,工资除供膳外,平均较福州的增加一倍;因为当时币值不稳定,以大米计给工资。当时福州技工每人每月工资一般自一百斤至二百五十斤大米,而资方均参加生产,并自兼师傅头,劳动纪律严,工作精细。翌年春初由我亲往福州延聘。 |
关键词: | 漳州 玻璃厂 洪汉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