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由钱庄发展为银庄的经过及其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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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3347
颗粒名称: 二、由钱庄发展为银庄的经过及其业务
分类号: F127.57
页数: 6
页码: 52-57
摘要: 同时随着本市对外地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而且其他大中城市如厦门等已有开设银庄的先例。约在一九一○年前后,本市一些豪绅富户们就纷纷鸠集资金,陆续开办了银庄。最早的是富商庄启勇开办启源银庄,庄自任经理,后由许桂芳接任。此后有厦门豫丰银庄与本市诊原堂陈启裕等合资经营的豫原银庄,由吕春源、郑秉禹任经理、又有天益寿药局和厦门谦顺洋行合资,由杨斌侯为经理的天元,这三家开设较早,业务较兴旺,各吸收市面游资约七、八十万元,在银庄行业中号称“三元”。继而有以陈智君为主的福成、以黄莲舫为主的百源、以洪茂堂为主的均通和溢源、以高大方为主的漳州银号。最盛时期为一九二七年前后,计有二十多家。
关键词: 钱庄发展 业务

内容

(一)开设银庄雏形的孕育
  由于经营钱庄者的资本较一般商店雄厚可靠,因而有些人将剩余款项寄存于钱庄而得些利息,而钱庄则将存款转借给较妥当的商家,收取略高的利息而得些利润,由于有了这种存放款的业务,就孕育了开设银庄的雏形。同时随着本市对外地贸易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而且其他大中城市如厦门等已有开设银庄的先例。因而有些官绅豪富认为这是一条发财致富的门路:开办银庄是以轻利收储,高利放贷,从中牟取利润的经营;自己集资开设既能确保自己的资财不被别人所倒欠,又能运用存款作为囤积居奇的资本,且能得到优惠的利息(一般对银庄股东存欠款的利息都加以优待),又能在社会上提高名誉地位,是一种名利双收的事业,因而纷纷向这方而投资,以图攫取更多的财富。约在一九一○年前后,本市一些豪绅富户们就纷纷鸠集资金,陆续开办了银庄。最早的是富商庄启勇开办启源银庄(设于大路头,即现厦门路东段),庄自任经理,后由许桂芳接任。此后有厦门豫丰银庄与本市诊原堂陈启裕等合资经营的豫原银庄,由吕春源、郑秉禹任经理(设于陈公巷,即现厦门路西段)、又有天益寿药局和厦门谦顺洋行合资,由杨斌侯为经理的天元(设于府口街,即现台湾路),这三家开设较早,业务较兴旺,各吸收市面游资约七、八十万元,在银庄行业中号称“三元”。继而有以陈智君为主的福成、以黄莲舫为主的百源、以洪茂堂为主的均通和溢源、以高大方为主的漳州银号。嗣后有如雨后春笋,陆续不断地开设了恒源(李惠生为主)、永孚(高东岗为主)、恒足(林琯玉为主)、华侨(蔡竹禅为主)、宏源(黄友冬为主)、万源(陈承五为主)、德祥(谢梅英为主)、百川(高鸿〓为主)、建康(杨逢年为主),以及集益、京元、美祥、宝元、达丰、福原、建丰、益记、裕源、光美、互益、天南、国兴、宏济、济川、哲记、信通、豫通等三十余家,系先后开办,并非同时并存。最盛时期为一九二七年前后,计有二十多家。
  (二)银庄的业务竞争和银庄工会的组织
  当时银庄的业务是以存放款为主,兼办汇兑和兑换。存款一般以每百元付出月息七角,借款以每百元收入月息一元二角。由于同行户数开设过多,业务上竞争剧烈,多采取提高存款利息,降低放款利率及汇费等以吸引客户。如对大户存款每百元月息提高到八、九角,妥当户借款每百元月息降低到一元左右。为解决同业间的矛盾,经过同业讨论成立银庄公会,各银庄参加为会员,按资金和营业的多少分为三等(一等交纳会金200元、二等150元、三等100元,以这会金的利息作为公会费用),并制定一些规章制度:规定存放款利率和汇费的划一,各须遵守,如有违反者则没收其交纳的会金。当时因国民党反动政府和驻军经常要向银庄借款、借饷,所以由公会延聘与军政方面有来往交情的豪绅作为“出官”与其周旋、说情。该公会设于断蛙池(即现延安南路),历任会长为许桂芳、郑秉禹、杨斌侯、黄友冬、谢梅英、蔡竹禅、高鸿〓等。
  (三)银庄的业务手续:
  凡与银庄开户者发给小簿以资记账,小簿有两种:一为存款簿,只能存不能借;一为来往簿,可以超支,但不能超过限额,甚至有的还须托人担保或以房地产契据作押。
  银庄使用的票据有两种:一是凭条,由银庄开给客户使用的;一是支票,由客户开给受款人。这两种票据都可以到银庄取款,但开出支票的客户如无款额,银庄就拒付而予以驳回,所以有的商户(客户)由于一时资金不能周转,就开出限期的支票,这叫“空头支票”。此外另有一种转账的办法:例如厦门行家到漳州向五谷、棉布、百货等行业收取货款,交款户可在厦门行家的收款簿上写明由本市某银庄拨交款项若干,并盖上印记为凭。(当日某银庄即与付款户对账),厦门行家则向拨款银庄换取向厦门银庄领款的汇票。由于那时还没有转账支票这简便办法,所以对凭条,支票的使用较为烦杂,因而增加了现金的收付数额。
  当时银庄和商户(客户)进出的银元,一般是“总银”——平版银元和花银(打过花的银元)混用;如在银庄本途互领票款或解款往厦门,则必须全部平版银元,不能混用花银。当时钞票很少,市上使用的只有中国银行和中南银行印发的,其后又增加了美丰银行的钞票,至于由外埠流入的通商银行、盐业银行等的钞票都拒不使用。由于流通的钞票少,而商家又为外出携带方便,需要兑换钞票时必须补贴“票水”,每百元补贴二三角,且因“银水”(什银价格的变动)的时价早晚不同,“票水”(指对各埠的汇票)也时常变动。所以各银庄在客户的来往簿上都盖上“银水、票水现会,以后不得多论”的印记。至于“银水”、“票水”的行情,是每日由厦门报来的。当时叻币、港币与我国币值相差不多,荷币每盾约值八角左右,在福州有时还兼用“台伏”(该台伏是福州的地方币,是内有信誉的行家发出不同数额的票据在本市使用,亦叫伏票),每伏票约值七,八角。
  (四)汇兑业务和在厦门开设漳源银庄
  在汇兑业务上,对邻近地区的石码、厦门一般都有直接来往,可以开汇票付与客户直接到当地银庄支取。如汇往香港、福州、汕头、上海等地,则需经与厦门开户银庄如漳源等转根,办法是收票根寄往厦门漳源银庄等由其批转给付款地的承付银庄,而来往账目由厦分头结算;如本市收到上海等地的汇票,亦托由厦门银庄代收。
  当时漳州各银庄为汇兑方便、存款可靠,以及自己能赚回利润,认为有必要在厦门设立自己的机构,因而于一九二七年间合股(由各银庄认股,每股一千元)集资四万元在厦门开设漳源银庄,聘请较熟悉厦门情况的陈实甫为经理,并推举我地黄仁裕担任付经理,以资监督。这样由于漳源银庄全盘垄断了漳州与厦门来往的业务,经营业务非常发达,逐年得利数字甚为可观。其后本市永孚银庄又与厦商合伙在厦开设裕孚银庄。而天元、豫原亦在石码镇开设分庄。嗣后邻近各地如海澄白水营、南靖山城、平和小溪、云霄等,因受本市影响和商业交易的发展亦陆续开设了银庄。

知识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漳州文史资料》

本书收录漳州建置沿革、漳州与台湾关系、辛亥漳州光复史实补记、漳州市政协历届会议概况、漳州解放前油途经营纪要、漳州钱银庄的经营和货币使用概述、从私营到公私合营的漳州玻璃厂、漳州解放前油途经营纪要、漳州近百年来织布业发展史略等15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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