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参与漳州光复的革命队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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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3340
颗粒名称: 七、参与漳州光复的革命队伍
分类号: K295.73
页数: 3
页码: 24-26
摘要: 据《漳报》十月初三日 所载消息。抢、命、盗案亦归其办理,并宣布如有破坏治安,以军法从事,众赞成通过。《漳报》十月初三日同时刊载安抚军官长白国华、陈庆、陈铭、高义、许赞元、叶世春、陈子珊等启事,原文节录于下:。此后第五、六、七、八、十二、十三等六营义勇队解散,由文忠吉、夏楚湖护送回湖南原籍,所有军装缴道署。哥老会以张仪为首,其左右为曹万益、李生春所部,多系湖南游勇或绿营杂牌军等临时凑合者,纪律比十四营更不如。曹、李不久即被杀害,张亦下落不明,所部如鸟兽散。后由陈亮出面向其接洽,决定如下处理办法:全部缴械,保障其安全,受编与否,听其自由。
关键词: 辛亥 漳州 史实

内容

(一)来自厦门的安抚军
  据《漳报》十月初三日(即公历十一月二十三日)所载消息。节录于下:
  “我漳自九月廿一日光复,一时少有恐慌,随即安静,廿七日厦门来一支军队从事安抚。各界假镇署开会欢迎,到者百余人,先由镇军主席致词,嗣由该队代表白国华,提出六条议案,中有搜录功绩,及各界举代表组织内部事务办法,当场有黄、李、吴、杨诸君,先后发言,谓光复汉土,是汉人本分,漳于光复后,乃归汉,无所谓功,更无劳绩,此事可免,至组织内部,已临时推定,应候省方派员到后,再行开会讨论⋯⋯(下略)”按各界系于十月初一日(公历十一月廿一日)开会欢迎,由镇军刘勋主持,关于军务,当场公举刘勋为司今官,旧标营仍由其发饷节制,起义各军亦归其节制,铃记用前颁新军制之“福建右路统领”印。抢、命、盗案亦归其办理,并宣布如有破坏治安,以军法从事,众赞成通过。
  《漳报》十月初三日同时刊载安抚军官长白国华、陈庆、陈铭、高义、许赞元、叶世春、陈子珊等启事,原文节录于下:
  “国华等奉厦门南部分府之命,带队来漳,光复各郡县,以维持治安为目的。先后告成,秩序略整,其财政均由泗水书报社存捐,南部接济⋯⋯(下略)”
  (二)张国明统率的十四营
  张国明(即廖第三)统率的队伍,实力较强,张亦能军,惜纪律不佳,刘蔚司令官在漳接任后,对杂牌军或解散或受编,该部虽亦受编,但行动自由,不肯受刘节制,或谓因马老四(即原镇总兵马金叙的第四子)暗中支持,备作武力抗拒的后盾云(详后)。
  后因缺饷拟续裁减十四营兵员,而该营认为此系地方士绅捣鬼,即纠集四十余人,蜂拥到议长陈祖诒开设的天一垂记参行(址在东门街)、参事员兼县商会会长陈廷佐等合营的合记豆饼行(址在南门大路头)等店铺和家中大肆骚扰、搜索,因而东门、南门一时罢市。由于裁兵令无法执行贯彻,各社团联电省都督府,文曰:“漳义勇队尚有六营,奉令裁撤,多有骚扰,刘司令不知何往,万一仍蹈前辙,漳民寝食何安,佥请电饬万镇移剿诏军队驻漳镇压,以防不测。”此后第五、六、七、八、十二、十三等六营义勇队解散,由文忠吉、夏楚湖护送回湖南原籍,所有军装缴道署。
  (三)张仪为首的哥老会
  哥老会以张仪为首,其左右为曹万益、李生春所部,多系湖南游勇或绿营杂牌军等临时凑合者,纪律比十四营更不如。曹、李不久即被杀害,张亦下落不明,所部如鸟兽散。该部还有少数马老四残部在内,漳州光复时,原漳州镇总兵马金叙晋京,由刘勋护理,刘响应起义,马金叙之子马老四乃率亲兵、卫队残部避入天主堂内(即现青年路天主教堂),不战不降,因其枪械犀利,颇有战斗力,代总兵刘勋无法处理,但又不能置之不理。后由陈亮出面向其接洽,决定如下处理办法:全部缴械,保障其安全,受编与否,听其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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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文史资料》

本书收录漳州建置沿革、漳州与台湾关系、辛亥漳州光复史实补记、漳州市政协历届会议概况、漳州解放前油途经营纪要、漳州钱银庄的经营和货币使用概述、从私营到公私合营的漳州玻璃厂、漳州解放前油途经营纪要、漳州近百年来织布业发展史略等15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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