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3340 |
颗粒名称: | 七、参与漳州光复的革命队伍 |
分类号: | K295.73 |
页数: | 3 |
页码: | 24-26 |
摘要: | 据《漳报》十月初三日 所载消息。抢、命、盗案亦归其办理,并宣布如有破坏治安,以军法从事,众赞成通过。《漳报》十月初三日同时刊载安抚军官长白国华、陈庆、陈铭、高义、许赞元、叶世春、陈子珊等启事,原文节录于下:。此后第五、六、七、八、十二、十三等六营义勇队解散,由文忠吉、夏楚湖护送回湖南原籍,所有军装缴道署。哥老会以张仪为首,其左右为曹万益、李生春所部,多系湖南游勇或绿营杂牌军等临时凑合者,纪律比十四营更不如。曹、李不久即被杀害,张亦下落不明,所部如鸟兽散。后由陈亮出面向其接洽,决定如下处理办法:全部缴械,保障其安全,受编与否,听其自由。 |
关键词: | 辛亥 漳州 史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