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邮政志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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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选辑1979》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3188
颗粒名称: 漳州邮政志略
分类号: F632.757
页数: 4
页码: 104-107
摘要: 在清末我国未设邮政时,官厅及民间信件传递的办法是:官厅方面雇用专差驿吏携带,由旱路往返,递送至为不便。当时漳州在旧桥南端辟有驿路一条,即是通往省会福州必经的要道;而民间则依靠“水客”或商店兼办的“批局,”代为转送,如当时在东坂后有福州人经营的“森福兴杂货店”就常代收寄泉州等地信件。这种由人徒步送信托寄的办法,在时间上很为迟缓,有时要费时一个多月,可说极不利便,有时甚至会失落。当时帝国主义势力已侵入我国,且缔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因而帝国主义者依据所谓“治外法权”擅设“客邮”,专门传递外人书信。
关键词: 漳州市 邮政志

内容

(一)
  在清末我国未设邮政时,官厅及民间信件传递的办法是:官厅方面雇用专差驿吏(俗称“走文书”)携带,由旱路往返,递送至为不便。当时漳州在旧桥(即今中山桥)南端辟有驿路一条,即是通往省会福州必经的要道;而民间则依靠“水客”(专代人家托带物品、书信而取得一定报酬者)或商店兼办的“批局,”(信件俗称“批”)代为转送,如当时在东坂后(现青年路)有福州人经营的“森福兴杂货店”就常代收寄泉州等地信件。当时之所谓“批局”,在代收信,件时,并不先收费,而是由托寄者在信封的左端上角写明“酒资”多少,如五十文或几百文,这是以路程的远近、信件的紧要与否而估定的,收信人在接到信件时,便按照信封上批注的“酒资”付与送信者。这种由人徒步送信托寄的办法,在时间上很为迟缓,有时要费时一个多月,可说极不利便,有时甚至会失落。
  当时帝国主义势力已侵入我国,且缔订了许多不平等条约,因而帝国主义者依据所谓“治外法权”擅设“客邮”,专门传递外人书信。至于外国传教士,为便于传送和“保密”则雇用专人传送,俗称“走批”,如东坂后礼拜堂美公会的牧师和姑娘合雇一人;接官亭礼拜堂英公会的姑娘和医院的医生合雇一人作为差使。这正说明帝国主义在侵入中国以后、为便其施展榨取掠夺的阴谋,在通讯上也作了种种布置。
  (二)
  清政府于光绪二十六年间(公元一九〇〇年)成立邮传部,以盛宣怀为邮传大臣,开办邮政业务,而以当时海关总税务司英人赫德兼任邮政总办、法人帛梨为帮办。形式上虽有邮传部的设立,究其实,仅为海关的附属机构,实权则操于侵略者手中,不仅外国侵略者所擅设的“客邮”依然存在,且中国邮政也由于侵略者的阻拦而不得加入“万国邮会”这个国际性的组织,因之,与外国通讯仍不便利。
  一九一二年辛亥革命后,邮政虽由海关分出独立,但大权仍操于外国侵略者手中。及太平洋会议召开(公元一九二一年),由于我国代表刘书藩的力争,乃决议撤销各国在我国设立的“客邮”。自此,我国邮政方面才获得自主,并以回人刘书藩任邮政总办。
  漳州设邮始于清光绪三十二年(公元一九〇五年)。时邮政在福建省仅设立三个总局—福州、三都澳、厦门。至清光绪三十二年才由“厦门邮政总局”派广东人陈拔涛任供事(职名)来漳创办邮政,附属于厦门邮政总局,其时厦门总局亦仅为厦门海关的附属机构,事务与人事受其管理和调遣。
  漳州邮政局初设于道口街(现新华西路)原郑庆禧裱褙店对面,不久迁于马坪街(现延安路),门前挂有木板横匾,上写“大清邮政”。那时漳州邮政局仅派“供事”一人及邮差等八人经办一切业务。当时邮政传递分为水、陆两线:
  (一)水路—以邮船两小艘,逐日轮流按潮期来往于漳州与石码之间,在石码转由小火轮运送厦门,由其转发福州、上海等地。
  (二)陆路—通邮地区东至漳浦、云霄、诏安,转往汕头一带;西至龙岩、长汀与江西省邮线衔接,传递均由邮差分途兼程转送。
  至于国外通邮、因当时我国未加入“万国邮会”,虽英、法、德、日等国早已在厦门设立“客邮”但仅为自利与“保密”而已,华侨信件的递寄,仍很不便。后有华侨因经办国内货物外销,乃兼办侨汇业务,这是民办侨汇信局的由来。但信件系由华侨所在的各国邮局总封而寄运至厦门,由我邮局分转各地,而未取得邮资;至于侨眷寄往国外函信,多系托人携带至厦门,向各外国邮局纳费代递。这种不合理的邮递办法使我国权益损失很大,但屡经交涉无效。及一九一二年中华民国成立,我国邮政加入“万国邮会”后,各国“客邮”撤销,才收回邮权,与各国互换邮件,往来邮件各自收取(即由邮件寄发所在地的各国邮局收取邮费。)同时由各地邮局对其所在地的民办侨汇信局加以管制。
  我市于一九一九年间(民国八年)开辟马路后,为便利业务,漳州邮局乃迁在始兴南路(中山公园南门口大马路的右边),后又迁到镇台街(即现胜利路市政协试验场旧址)及新华南路(现市中医院)等处。回顾漳州设立邮局近五十年,然后以反动政权的腐败,虽有基地的圈定,始终未能筑建固定而较完善的邮局,仅因时因人而租用民房先用,设备也极简陋。及解放后,在党的领导下和人民政府的重视交通事业,邮电事业得以发展,且兴建“漳州邮电局”大厦于南昌路,堂皇壮观,邮话令昔,判若霄壤。
  (三)
  邮政初办之时,国内信件每件收费二分,至清末调整为三分,嗣又提高为八分,至今沿用旧价。在业务上初仅经办信件和汇兑,及后逐渐发展至传递书刊、邮包。因其手续简便、收费低廉、送递迅速,业务得以发展,约于一九三四年间开始办理航空邮件,业务日繁。因此,漳州邮局人员渐加至二十七人,且在东闸口(现厦门路)、圆圈边二地分设第一、二支局,并在商业的街道设立邮政代办所,如新桥头等处。
  漳州邮局系属二等局,初设“供事”(Clerk),后改称局长。综计先后近五十年间任本市邮局“供事”及局长者几十六人(自陈拔涛至邵宗濂)。同时局内又有常驻巡员一人,其任务为巡视闽西南一带邮务。
  至于邮政人员的待遇,在清末系以银两计算,每两折合白银十五元五角;外人供职者,其薪额均较国人供职者为高,且洋员系以两计算,华员则以元计算。洋员月薪起码为五十两,华员高级者才七十七元,次级者十五元,洋员最高月薪达八百两,而华员最高为五〇〇元;至于信差月薪系自六元至四十元之间,跑递邮差月薪系自十二元至六十元,级别甚多,待遇等差也很不合理。
  由于邮政自开创时,外人就掌权,在人事上较少更动,在待遇上也较优越,他们为维护侵略权益,而进行笼络,故制定一套“奖励”和退休办法。因此在清末民初,一般与教会有关系的教徒,多有送其子女进入新式学堂者,如“漳州中西学堂”,期望其学成后能进入海关或邮政部门工作,以取得较安定的职业和优厚的待遇,这正反映出当时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后的我国人民一般崇外的错误思想,同时也正是各地教绅创办新式学堂,以培养学生为外国侵略者服务的企图。这种媚外行为,实令人愤慨!

知识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选辑1979

《漳州文史资料选辑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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