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废为宝 造福市民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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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865
颗粒名称: 变废为宝 造福市民
其他题名: 漳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建设始末
分类号: K295.73
页数: 5
页码: 5-9
摘要: 漳州市原有的垃圾场建于1980年,占地仅30亩,利用自然山沟,垃圾露天堆填,距居民区不足600米,既没有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又没有防渗和渗沥液净化系统等防护措施。场地周围蚊蝇孳生,臭气熏天,垃圾渗沥液沿自然沟渠排放,流经4公里,直接导入九龙江水体,严重污染了周边的生态环境,污染了九龙江水体。由于垃圾量逐年增加,并呈日益恶化的状态,对市区人居环境造成较大的危害,居民意见很大,经常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尽快解决环境受到污染的问题。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漳州市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征地、赔青,以及理顺与计划、财政等市直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
关键词: 垃圾综合处理场 纪实 漳州

内容

漳州市原有的垃圾场建于1980年,占地仅30亩,利用自然山沟,垃圾露天堆填,距居民区不足600米,既没有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又没有防渗和渗沥液净化系统等防护措施。场地周围蚊蝇孳生,臭气熏天,垃圾渗沥液沿自然沟渠排放,流经4公里,直接导入九龙江水体,严重污染了周边的生态环境,污染了九龙江水体。由于垃圾量逐年增加,并呈日益恶化的状态,对市区人居环境造成较大的危害,居民意见很大,经常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尽快解决环境受到污染的问题。
  漳州市在制定“九五”计划和2000年—2010年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都把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做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项目列入计划和规划,以立法形式确定项目的地位并摆上建设的议事日程,确定的重点是对垃圾进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城市垃圾对人居环境的污染。
  1996年底,漳州市人民政府决定项目启动,拨出前期工作专项费用,由漳州市建设委员会组织人员开展相应的前期准备工作。进入可研阶段,漳州市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该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根据漳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按照漳州市城市垃圾处理战略,采用“以堆肥为主、填埋为辅,积极稳妥地利用垃圾焚烧技术,逐步实现资源循环再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立足国内现有最新垃圾处理技术和工艺。
  这个垃圾处理场地处南郊的九龙岭,被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列入对华援助21世纪议程项目——中国城市垃圾管理体系、技术标准和能力建设,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确定为“中国城市垃圾管理与改革能力建设”援助城市的垃圾管理能力建设要点,并得到欧盟的援助,被建设部列为全国垃圾处理示范工程,垃圾处理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流化床焚烧技术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有很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总占地面积586亩,总投资7627万元,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400吨。按照垃圾处理实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战略,建有流化床垃圾焚烧炉一座(100吨);垃圾高压湿解制肥系统(200吨);卫生填埋(100吨)。并有烟尘处理净化装置,垃圾渗滤液收集、处理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和焚烧余热利用等设施。
  这个项目是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项目资金通过银行信贷,并得到中央和省、市地方财政的支持。建设部、福建省政府,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工发组织都对项目的建设过程给予关心和支持。开展项目的主要技术来自建设部所属的城建院环卫工程技术研究所和中科院热物理研究所等专门机构。省内、外十几家专业技术队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漳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场建设项目从1997年初开始进行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价和初步设计三个阶段的工作,1998年7月实施“三通一平”,经批准于1999年4月正式开工建设。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漳州市成立以市领导为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征地、赔青,以及理顺与计划、财政等市直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市建委成立建设工程指挥部,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同时,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市建委于1999年8月成立“漳州市城市废弃物净化有限公司”,作为项目责任法人,具体运作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这个项目的建设定位关系到城市垃圾处理方式、处理水平以及工艺选型和适应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化模式等重要问题。经过充分论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适当超前、使用年限长”的要求进行定位。根据漳州的实际,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采用国内现有的最新垃圾处理技术和处理工艺,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垃圾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实现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最优化的结合。为确保工程质量并按预期的时限完成项目,按照建设程序和规范,建立一整套控制措施。一是建立图纸审核制度,各主体工程、工艺流程需经专家评审,经改进后再付诸实施;二是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所有主体工程需经招投标后,由中标单位实施;三是实施工程监督和监理制度,实行主体工程质量监督,全场工程委托监理方式,落实工程质量监管责任制;四是督促检查及例会制度,工程质量督促检查按工程进度工序实施;工程进度按周和月完成工程量通过例会制度检查核对;五是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按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并实行三级审批把关;六是工程验收和决算审计制度,即工程未经质检部门和业务验收不予决算,决算需报审计部门审核认定。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际上是对污染源的集中治理,为了防止二次环境污染,该项目采取了一系列的控制措施。垃圾充分燃烧后的烟气,在后燃烧室不低于850℃停留2秒以上,采用除酸加布袋除尘工艺,达到国家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GWKB3-2000)排放,残渣填埋处理,飞灰准备固化填埋或做为建材。恶臭及有害气体经收集系统导入焚烧炉高温燃烧,并通过气体净化装置净化后高空排放。垃圾渗沥液导排、收集、处理系统,其处理标准按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中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二级标准达标排放。填埋区设有气体导排系统,垃圾经复土、压实、场内实行雨污分流。垃圾有机物采用BPY高压湿解制肥工艺,实行机械化密闭作业,渗沥液经收集后,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厂集中处理,减少蚊蝇孳生和病原体、蛔虫卵传播。采用垂直防渗措施,防止垃圾渗沥液对地表水径流的污染。同时,加强对噪声的治理、对场内工作人员的防护和对场内及周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植被实行定期检测。
  2001年4月,漳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场竣工投入运营。这个垃圾处理场的建成运营,可以有效地改善城市垃圾对环境的造成的污染,尤其防止城市垃圾及其渗沥液对漳州的母亲河福建省第二大河九龙江流域水体的污染,变废为宝,净化环境,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造福漳州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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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文史资料

《漳州文史资料》

本书收录“九五”成就、风雨同舟、见闻实录、彰台同根、史林漫步、艺苑缀珠等几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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