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驻漳粤军总司令陈炯明的三次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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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768
颗粒名称: 二、驻漳粤军总司令陈炯明的三次通电
分类号: K261.1
页数: 3
页码: 187-189
摘要: 二、驻漳粤军总司令陈炯明的三次通电,引起上海《民国日报》的注视报道“群情愤激之漳州。先后刊载驻漳粤军总司令陈炯明关于青岛问题的三次通电全文。《民国日报》6月2日刊载陈炯明“巴黎和会尚成何用?今北京诸生本爱国之热诚,逮义士赴法庭,《民国日报》载陈炯明“复广州参众两院电”承示维持北京各校严惩卖国贼各节,北廷已明令惩办诸生,上海《民国日报》刊登陈炯明“反对在青岛问题上签字电”
关键词: 漳州市 五四运动 重要史实

内容

漳州五四爱国运动,引起上海《民国日报》的注视报道,称“群情愤激之漳州”。该报自6月2日起,先后刊载驻漳粤军总司令陈炯明关于青岛问题的三次通电全文。分别抄下:
  《民国日报》6月2日刊载陈炯明“致各省官厅各公团电”称:
  青岛问题,强权制胜公理,植扰乱国际平和之种于共谋国际平和之时。五载战争,竟结此果,巴黎和会尚成何用?吾人处此,不独为自卫计,当抵死力争,即为世界永久安全计,亦宜表示各联盟加入国,俾速觉悟。今北京诸生本爱国之热诚,为诛奸之义举,正本清源,人神共快。此诚浩气所钟,国魂所托,虽在蛮貊,犹知敬礼。乃北廷蔑视民意,助贼张目,逮义士赴法庭,倚群盗为心腹,鬼脸逼人,天日为黑,人权安在,能毋发指。务望同伸天讨,扫清妖穴,置私订密约者于典刑,杜彼无理之要求,于盟席醒其迷梦。苟公道不亡,转圜可望。万一行人力竭,敦集贻祸,则保持和平之责已尽其在我,而负扰乱东亚之咎者,大有人在。与其如高丽图存于亡后,毋宁为比图救亡于存前。炯明□固,誓为国死,倚马漳泉,敬候明教。
  同日,《民国日报》载陈炯明“复广州参众两院电”如下:
  承示维持北京各校严惩卖国贼各节,极佩荩筹,国犹有人,当必一致赞成也。顷据京报,北廷已明令惩办诸生,事势较前尤恶矣。瞻鸟兴叹,谅有同情。公等作何硕画?俾有准则。鄙意已另电详达不尽。
  6月21日,上海《民国日报》刊登陈炯明“反对在青岛问题上签字电”:
  (衔略)顷据福建宁化县知事周应云、长汀县知事刘俊复、连城知事侩师扬、上杭知事黄伟、庆平知事金继、清流知事区戊圻、归化知事杨绶荣、永安知事袁荫瞻、建宁知事吴海清、将乐知事朱泰漠、泰宁知事张文缪等据所属各团体公民电称:青岛问题关系至重,倘若屈服,则中国几无独立国格。当公理正义伸张之时,犹有此辱国丧权之事,而今而后国爰以存,伏望诸公坚决主持,勿稍挠屈。闽中民气愤慨甚深,一息尚存,断难隐忍,谨代电祷,不暇择词等语。正拟核转问,又据各县教育会、商会、农会、各校学生联电,略同前情。查青岛问题为国家存亡所关,如果实行签字,万劫不复。该各知事及地方团体所陈各节,纯出爱国热诚,亟应转达。尚乞一致力争,以挽危局。临电无任迫切之至。陈炯明印
  另外,上海《申报》于12月9日报道“漳州人对于福州事件之愤慨”消息,并透露“陈炯明召集文武属官磋商应付办法”情形。消息载:
  漳州各界于廿三日接到福州日人肇祸之讯,舆情汹汹,非常愤激。连日各校学生到处游行、演说,唤醒同胞,坚持抵制,并联请陈炯明转电福州官吏严重交涉。
  陈氏特于昨日召集文武属官磋商应付办法,致电忠告李厚基、蓝建枢、萨镇冰等,务以国权民命为重,严重交涉,万勿让步,俾慰余情。同时,并电请军政府转电北京,据理交涉。
  又,陈以漳城一带为日本籍民集处之区,鉴于福州前辙,自应严密保护,以免别生枝节。业由警厅长布告所属人民,静候解决,毋稍妄动。对于日侨,尤须互为礼遇云云。
  以上资料,可以证明漳州“五四”运动的三个重要史实:一、漳州各界(学商农军)掀起的“五四”爱国运动波澜壮阔,群情愤激。光参加国民大会和追悼烈士大会者达两万多人次之众;二、驻漳粤军总司令陈炯明三次通电反对签约,力争国权,还我青岛;浙军师长陈肇英在漳主祭北京三烈士,支持群众爱国行动;三、漳州“五四”爱国运动,受到当地护法区政府和驻军的支持。没有遭受军警的镇压,则是有别于其他城市的特点。在北京、上海、天津、济南、武汉、福州等城市,反帝反封建的爱国运动都惨遭军警镇压,酿成流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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