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话粮食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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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733
颗粒名称: 回首话粮食购销
分类号: F724.7
页数: 6
页码: 98-103
摘要: 先后经历过以国营牌价为主导的自由购销、实行粮食统购销和施行票证供应以及开放粮食市场、取消粮油定量供应的三个不同阶段,不免引起我回首要说几十年来粮食购销的情况,分工负责征收公粮、保管粮食和党政军的粮食供应工作。相继成立漳州粮食支公司(辖市区)、漳浦粮食支公司、云霄粮食支公司(辖管东山、诏安两个粮食营业处)、琯溪粮食支公司(辖管山城营业处)。又成立海澄粮食营业处和长泰粮食购销站。各支公司、营业处都以国营体制经营粮食购销业务,行署奉令将地区、县粮食支公司归并于地、县粮食局(科)。
关键词: 漳州市 粮食 购销

内容

毛主席生前说过:“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漳州全市在解放50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粮食工作,建立粮食行政机构,抓好粮食购销,先后经历过以国营牌价为主导的自由购销、实行粮食统购销和施行票证供应以及开放粮食市场、取消粮油定量供应的三个不同阶段。我在专、县搞过粮食工作,有所见闻,感受颇多。今天,大家粮足饭饱,粮市价格稳定,买多少就有多少,不免引起我回首要说几十年来粮食购销的情况。
  粮食机构的建立经过
  1949年9月19日,漳州宣告解放。过12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便在北京诞生了。漳州地委和第六行署进城,接管了国民党留下来的烂摊子,除44个几乎没有存粮的仓库和238名财粮旧职人员外,别无其他东西。行署接管了旧田粮科、地政局和会计室,派出干部加强领导,因陋就简地成立财粮科,办公地点设在芗城马肚底行署机关(原闽南医院)东边楼下。一成立,便集中力量开展征粮、借粮工作。1950年2月9日,行署正式成立粮食局,各县成立粮食科,实行财粮分开。那时候,粮食局工作人员441名,分工负责征收公粮、保管粮食和党政军的粮食供应工作。至于粮食购销市场,由贸易公司去管。1950年3月,中央成立中国粮食公司,掌管全国粮食经营。1951年7月,我区从贸易公司抽出干部,在全区粮食主要集散地的石码,另成立石码粮食分公司。8月底,相继成立漳州粮食支公司(辖市区)、漳浦粮食支公司、云霄粮食支公司(辖管东山、诏安两个粮食营业处)、琯溪粮食支公司(辖管山城营业处)。10月,又成立海澄粮食营业处和长泰粮食购销站。各支公司、营业处都以国营体制经营粮食购销业务,并配合粮食局(科)掌握粮源,安排市场,保障供给,稳定粮价。1952年9月,行署奉令将地区、县粮食支公司归并于地、县粮食局(科),统一管理粮食购、销、运、储工作,工作人员增至649人。由于粮食机构的建立和健全,使全区粮食工作发挥保障国粮的作用,并稳住以国营牌价为主导的粮食自由市场,打击了粮食投机商抢购粮食的嚣张气焰。1950—1952年间,石码粮食投机商把收购粮食的手伸到南靖、长泰和华安三个山区县份,与国营公司争着抢购粮食。据当时统计,投机商抢购的粮食占上市量60%;抢购稻谷加工大米计71465吨(1亿4千293万斤),严重地影响城乡粮食正常供应,并连锁地引起物价大波动。但地区、县粮食部门发挥国营的优势,从各地调进粮食,平抑粮价(每百斤早米在9.94—12.6元之间),稳定市场,重重地打击了粮食投机活动,在同私营资本主义的一次较量中取胜了。
  粮食实行统购统销
  1953年,国家恢复国民经济取得根本好转。龙溪地区组织起来的农民也取得粮食大丰产,总产量达13亿2千万斤,比解放那年增产六成四,全区经济形势喜人。当年,国家转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并开始进入五年计划建设,工业用粮日增。为了控制粮源,克服产销矛盾,稳定粮价,确保粮食供应,便于1953年12月起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取消粮食自由市场。自此始,粮食称帅,全面由国家粮食部门手经营,不准私商插手,原粮食经营商除转行外,全部改为粮食代销店,原私营粮食加工厂转代国家加工。
  粮食掌握在国家手中,凡是粮食购销、调拨、储存都由国家负责,城镇、军队粮食供应也全部由国家发证(持卡)供应。市民、渔民实行定户定量定月的供应办法,凭粮食供应证定点予以供粮。对临时流动人口,凭户籍证明到粮站办理临时购粮证,并到指定地点掏钱购买。
  至于行业用粮,政府批准营业执照的厂家,按季度编造用粮计划,报粮食局(科)审批发证供应。对于酿造业,由专卖公司统一编定计划,由粮食部门核实后发证定点供粮,供应品种只大米、面粉、黄豆和大麦。因为控制供应偏松,我区粮食销售量渐次增加,到1955年春末夏初发生统销紧张的现象,不得不对粮食供应来个压缩,居民每天只供应大米六小两到半斤而已。
  1955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市镇人口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规定市镇居民以户为单位,按人口的年龄大小、劳动差别,分等定量供应口粮。我区分等定量供应的标准是:特重体力者人(月)22.5公斤,重体力17.5公斤,轻体力15公斤,职工及脑力劳动者14公斤,大中学生15公斤;其他居民13.5公斤,10周岁以上的孩子12公斤,7—9周岁11公斤,4—6周岁8公斤,三周岁以下5公斤。
  1959年10月起,全区熟食业、糕饼业实行凭票供应,向消费者收取粮票,然后与粮食部门结算。1960年虽然是“瓜菜代”的困难时期,粮食的购销价保持不变。1964年,为了保障农民利益,激励粮食生产的发展,对粮食统购价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提高,但其统销价稳定不变。由此,出现购价和销价的倒挂现象,付出统购粮的钱大于统销粮收入的钱,经济亏损通通由国家负担。当年,我区每百斤早米,还是保持10.54元这个稳定价。1965年11月,全省布置把粮食。
  取消“粮票”供应老法
  “粮票”是粮食统购统销时期的购粮凭证,是粮食统购统销的产物。它是平衡产销矛盾、稳定粮价及稳定市场物价、保障人民获得粮食基本消费需求、提倡群众计划用粮的重要手段。在统购统销、实行计划经济的历史时期,实行粮票制度是必要的。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粮票也跟着形势的变化而自然失效,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而自行取消。但是,粮票这种特定的历史产物,很多年轻人尚不了解,今天道来另有一番温故知新的趣味。
  粮票在使用时,要交票面重量的同价人民币。就是说,给粮票,还得付钱。粮票的种类分全国通用粮票和地方限用粮票两种:
  全国通用粮票,在全国各省市都可以购用。由中央粮食部统一印制,供应职工和居民外出他省(自治区)时购买粮食或粮食复制品;在机关、旅社、宾馆、饭店吃饭就餐也得掏票使用。粮票可以在市面流通,不受时间限制(但不能利用粮票进行投机或抢购粮食)。其票面额分半斤、一斤、三斤、五斤四种。
  地方粮票,限制于本地方范围内流通。由各省、市、自治区或地市、县区自行印制,其作用与全国粮票同。必要外出时,地方粮票可以对等交换全国粮票。就我省来说,由省政府粮食厅印制的粮票,分别设有半市两票、一市两票、贰市两票、半市斤票、一市斤票、叁市斤票、五市斤票和十市斤票八种,可以在我省范围内使用,且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另外,福州、厦门、漳州市(今芗城区)都印有本地粮票。原漳州市粮食局印制有半市斤(蓝色底)、一市斤(绿色底)、叁市斤(棕色底)、五市斤(红黄色底)共四种。
  此外,福建省粮食厅还印制流动粮票,随购粮证一并使用,但只允许在所规定的时间内购用。其票面额重分一、五、十、廿、五十、壹百市斤六种。有趣的是,省里还印制“福建地方料票”发给专业饲养禽畜单位作为正常供应和禽畜运输中购买饲料的凭证;另印制“福建省奖励粮票”,实行定点限期使用,分一市两、半市斤、一市斤、五市斤、十市斤、三十市斤六种,使用一次作废;福建还有“华侨粮油票”,专供华侨、归侨、侨眷持票人上市使用。
  城镇居民和集体伙食单位,一般凭“粮簿”购粮,若要换粮票时,均需持居委会或所属单位出具的证明,附上购粮证,根据外出时间长短、地点差异,发给全国或外省粮票,而在省内出差、探亲者,一律发给地方粮票。
  对于粮票,我市一直流通40年,到1993年才取消。因为粮食流通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而作出重大改革,加上恢复个体经营,城乡粮贸集市愈趋活跃,逐渐形成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营方式的粮食流通新格局,保证了粮食购销新制度的施行,为此给取消粮票创造了有利条件。这说明,新中国建立50年来,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粮食生产大大发展,连续登上增产的几大台阶,成功地解决了12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取消粮票,正标志着中国人民生活蒸蒸日上、趋向富裕的巨大变化。这种巨大变化,都是我们有目共睹、有口同享的现实。

知识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漳州文史资料》

本书收录“周恩来与首届人民政协”、“最难忘的幸福时刻”、“计生工作三十年”、“新中国体坛的漳州骁将”、“剪纸艺术家陈秋日”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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