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个私经济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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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726
颗粒名称: 漳州个私经济回眸
分类号: F121.23
页数: 8
页码: 81-88
摘要: 它在民族工商业发展中起过重要的作用,鼓励商人投资修筑公路和轻便铁路,漳州市区及石码镇又成为闽西南物资运转的枢纽。漳州地区的民族资本家长期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榨“民族资本家也积极参加反帝运动”多数民族资本家捐献银元、食盐、药品、布匹、胶鞋等物资;漳州企业界有影响的民族资本家蔡竹禅,漳州的民族资产阶级为了追逐高额利润,漳州市区、石码镇推销外国货的商行有20多家(多为批发商)。向内地进行经济侵略和剥削“城镇资本主义商业又与农村封建地主经济保持密切关系;
关键词: 漳州市 个私经济 回眸

内容

旧腐社会几经衰落
  漳州市(原为龙溪地区)个私经济有着悠久的历史,它在民族工商业发展中起过重要的作用。早在明朝万历年间(1573年),海澄月港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港口,每月有110余艘商船航行于不少国家和地区,每年对外贸易达百万两银,税饷占全闽一半。但是,明末便衰落下来。民国初期(1918年),陈炯明在孙中山的领导下,建立闽南护法区,曾经在漳州大兴市政建设,辟造三座号称“雅集”的大型圩集市场,鼓励商人投资修筑公路和轻便铁路,使水陆交通愈趋便利。到20年代,华侨商贾在漳创办电灯、电话公司,吸引外地商贾来漳经商,漳州工商业稍见兴旺。当时,漳州及周围农村有织布机千台以上,成为全省织布业最发达的地区。市内有棉布店、药材行各40多家,银庄30多家,还有几条主要街道形成商业街。后来,由于军阀混战而致商业凋零。在抗日战争之前,漳州市区及石码镇又成为闽西南物资运转的枢纽。
  在旧社会,漳州商业相对优于工业。当时,工业基础较为薄弱,现代工业少,手工业作坊多,生产行业以土布、纺织、竹篾器、碾米、麻织、农具、砖瓦等为主,多数厂家以作坊或前店后厂的形式,搞自产自销的经营活动,给漳州个私经济构成一个特点。
  漳州地区的民族资本家长期遭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榨,因而具有支持革命的民族性。1919年在“五四”运动的影响下,龙溪县商会通过抵制日货的决议,参加各界举行罢工、罢市、罢课的爱国行动;1926年“五卅”惨案发生后,民族资本家也积极参加反帝运动,支持“三罢”斗争;1932年中央红军攻克漳州,多数民族资本家捐献银元、食盐、药品、布匹、胶鞋等物资,支援工农红军,表现出对革命的同情与支持;在抗日战争时期,漳州企业界有影响的民族资本家蔡竹禅,曾多次利用与上层的关系,掩护营救过革命同志,并多方支持漳州的抗日救亡活动。
  但是,漳州的民族资产阶级为了追逐高额利润,也不免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保持联系。鸦片战争后,漳州市区、石码镇推销外国货的商行有20多家(多为批发商),构成外国资本主义的洋货推销网,向内地进行经济侵略和剥削。抗战期间,尚有少数资本家替日本“三洋”行做事,俨似代办”、“帮办”之流。城镇资本主义商业又与农村封建地主经济保持密切关系,有些商户则是农村地主升办的,成为地主兼资本家;有些商业资本家发了财,在农村购买田地,成了资本家兼地主。他们为了追逐利润,便不择手段地对农民、店员、小生产者进行剥削。
  不过,在旧腐社会,由于国民党政府长期进行反动统治,苛政苛税猛如虎,加上币值暴降,民不聊生,给漳州地区遗留下来的只是工商业凋零、城市经济贫困、物价飞涨的残局。漳州解放时,已有334户商业停业,91家手工业倒闭。
  解放初期释疑搭船
  解放初期,人民政权尚未稳固,国家经济实力未强,大部分工商业者还是拥护共产党的。而一些不法投机商却乘机大搞囤积居奇,大肆抢购粮食。石码投机商人把粮食收购延伸到南靖、长泰、华安诸县,抢购量占上市量的60%。据统计:从1950年至1952年共购进谷子加工大米达71465吨,等于当时国家在石码镇170年的销售量;买卖金银、外币的黑市投机十分猖狂。仅一个不法商人收买银元到汕头出售达5万多枚。由于不法商人投机捣乱,从1949年10月至1950年5月,全地区市场出现三次物价大波动,物价上涨率高达168%。
  在解放初期,我区面临这样紊乱的经济局面,中共龙溪地委、专署坚决贯彻党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方针,积极采取一系列的有效措施,先后颁发有关金融、税收、工商管理布告,广泛宣传使用人民币,成立国营贸易分公司,组织消费合作社,打击奸商,稳定市场物价;抓私营交通运输和电厂、电话企业的管理与改造;并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劳资协商会议制度。而对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采取保护、扶持政策,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参加华东、中南、本省以及本地区举办的各种物资交流会等。经过三年的恢复,生产发展,社会稳定。同时,绝大部分私营企业获得新的生机。
  可是,有些资本家也采取不法的手段,以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行为,向国营经济猖狂进攻。地委、专署于1952年在工商界中开展“五反”运动,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的政策。对犯有严重“五毒”罪的不法资本家给予惩处,教育和改造一般工商业者。
  “五反”运动结束后,有相当部分工商业者产生疑虑而坐等观望,消极生产经营,市场一度出现不景气的现象。地方政府及时召开劳资见面会、协商会,订立劳动合同与生产计划,制定“爱国生产两保证”公约。国营经济对私营经济给予委托加工定货,银行发放贷款,有关部门组织各种物资交流,使私营工商业者释疑解虑而转向积极经营,进步的资本家还带头增资经营,商铺开业户在1951年上半年有911户,到1952年上半年增至1355户,增加444户,市场再趋繁荣。至此,我区与全国一样,胜利完成恢复国民经济任务。
  1953年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全区工商界思想震动,许多资本家存在疑虑和抵触,有些人消极经营,企图把企业资金“吃光” 有些人大量抽逃资金。漳州市区、石码镇糖业、碾米、木材、医药4个,行业38户逃资竟达11.29万元。少数人采取“三停”手法(停工、停伙、停薪),不报自歇或准备擅自停业、解雇工人。针对上述情况,由省、地委统战部长和地委书记分别向漳州工商界人士作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报告,组织学习,受教育面85%以上;省工商联也分赴各县传达全国工商联代表会精神,参加听传达的有3483人。参加学习的私营工商业者共有10073人,大多数人提高思想认识,消除了“紧张、抵触、消极”情绪,感到“社会主义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五十年代逐步改造
  随着总路线的广泛宣传和深入贯彻,国家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发展了国营经济,计划收购供应逐渐扩大,切断批发商与农村资本主义的联系,有关国计民生的主要物资,已全部由国营商业所控制。这就给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实行对私改造做下准备工作。
  我区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首先是从批发环节开始的。私营批发商具有很大投机性,争夺货源,甚至扰乱和垄断市场,操纵物价,危害国计民生。为了确保在社会主义市场的领导权,党对他们采取“排挤、代替”的方针。贯彻总路线后,多数批发商通过学习,认清形势,认为退出批发阵地是“大势所趋”。因为私营批发商基本为国营、合作社的批发业务所代替。对他们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和“转、变、包”的做法。到1954年底,全区市场批发额经营比重:国营占78.18%,合作社占11.03%,私商占10.79%。到1956年初,在行业改造高潮中,便分别纳入经销代销、公私合营或过渡到国营企业了。
  对零售商,主要采取经销代销的形式,加以利用、限制、改造。在粮食、油料、棉布实行统购统销之后,私营零售商的主要货源,已不能像过去那样依靠私营批发商或从生产者手中直接进货,而必须依靠国营和合作社商业进货来维持他们的营业。零售市场也基本上为社会主义成份和国家资本主义成份所占领,属于私营仅占16.98%。这为有计划安排改造私营零售商,造成十分有利的形势。
  本地区解放至1955年底资改高潮前,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领导,使愿意接社会主义改造的人数日益增多。
  1955年10月底,毛泽东主席邀请出席全国工商联会议的全体执委座谈私营工商业接受社会主义改造问题。11月,党中央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省委扩大会议立即贯彻中央精神。地委也根据中央、省委精神,全面部署对资改造工作,从上到下,层层传达贯彻,组织学习,培训骨干,建立机构,全区形成了资本主义工商业归口改造的组织网络。
  在此期间,传来北京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的消息,全区工商界群情振奋。地委抽调干部组成工作队,分头深入集镇、行业,广泛宣传发动,说服私商接受改造。资本家及其家属经过教育,提高认识,解除顾虑,出现了先进带后进、子女劝父母、妻子促丈夫的生动局面,表示接受改造。全区有2185名私方人员为了创造合营条件,共拿出黄金、银元、公债、实物等价值26万元作为增资投入企业。市区国药业南升斋资本家郑水狮,把水银、银朱、油朱、银元共值12500元拿出来投入企业,争取公私合营。
  1951年1月19日,原漳州市市长张希良向私营工商业者作形势和资改方针政策报告后,全市立即掀起一个要求全行业公私合营的热潮。当天下午,有私营工业、20日有手工业,集队向市政府呈送申请书,21日有商业、服务、饮食业等集队敲锣打鼓向市政府申请全行业公私合营。市政府采取“先收编,后改组”的做法,于1月23日批准工商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要求公私合营和合作的申请。2月5日,全区已有9个县城关和15个主要集镇90.07%的私营工商业完成改造第一步的申请批准、清产核资工作。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把原私营工商业的一切资方在职从业人员9575人(其中职工3477人)全部包下来,根据“量才录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分别给予适当的工作。同时,向他们进行教育,使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能够从工作和学习中逐步改造成为自食其力和按劳取酬的劳动者。对部份老弱或丧失劳动力的,适当照顾轻松工作,个别的给予挂名领薪;对1953年以后转业不妥和原参加企业辅助劳动的私方家属,也给予妥善安排。对政治上进步且有工作能力的,在改造中有贡献的资方代表性人物,经过反复民主协商,采取“私提公批”,由主管部门提职务,工商联提对象,报请政府任职。计有担任副专员、副市长各1人,副局长3人,国营专业公司经理1人,副经理35人,股长46人,门市部主任316人,公私合营厂店正副经理厂长193人。
  在政治上安排方面,据1956年底统计:在全区原工商界中,当选为省政协常委、委员各1人,县(市)人民代表64人,政府委员20人,政协副主席5人,常务委员15人,委员53人。
  在对私改造高潮中,我地区由于对国务院的方针政策领会不够,有过要求过急、做法粗糙的现象,个别集镇盲目并厂并店,追求高级形式。后来,贯彻省“资改”工作会议,便给予纠正。以国营、供销社商业网为主体,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对于合营、合作商店,分别采取“合并、迁建、扩大”等形式,全面调整商业网。
  通过改造,漳州市私营工商业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阶级消灭,个人愉快,私营工商业者自此逐步变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那时候,生产发展,商业繁荣,社会秩序安定。说明党开辟一条适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伟大胜利。
  改革岁月春风吹拂
  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原工商业者与全国人民一样,遭受了一场灾难性的浩劫。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对个私经济视为“资本主义”,提出“宁愿要社会主义的草,也不要资本主义的花”,把原来接受改造的私方过渡人员,甚至小商小贩,视为“资产阶级”,作为“专政”对象,批倒批臭,不但查抄财物,扣减工资,停发定息,还遣送农村,下放劳动。其流毒还延伸到七十年代末,仍在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村养四只鸭也被当为“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对长途贩运、搞商品流通的正当经营,当为“投机倒把”,抓进“学习班”接受批判。那个时期,没有什么个私经济可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工作重点转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文革中强加给工商界的一切不实之词统统推倒,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所有受到错误处理的一一加以平反,落实政策。而且对五十年代改造高潮中错把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作为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看待的,也统统区别出来,恢复劳动者待遇;被停止活动的各县工商联纷纷恢复组织活动。在新的历史时期,个私经济复得萌芽和生长。但处于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过程,尽管国家对个私经济的作用和地位作出肯定的评价,但社会上岐视、排斥个体经济的人和事时有发生,在安排场地、贷款和谈生意方面,往往低人一等。所以,实属个私企业的乡镇企业大部分搞“挂靠”,戴“红帽子”。有的个体企业已发展到相当规模,总感到不自在。直至八十年代中期,私营企业才26户,有的县还是空白点,不免要束缚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
  1992年,邓小平南巡重要讲话发表后,才认识到只要“三个有利于”就大胆干,发展才是硬道理。中共中央下达(1991)15号文件,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提出工商联职能的转变及其主要工作对象是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三胞投资企业和部分乡镇企业。要求对现在的私营企业主,不应和过去的工商业者简单地类比和等同,更不要像五十年代那样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要继续鼓励、指导,使之健康发展。党的十五大报告重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从基本制度结构中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有关个体私营经济部分进行了修改,把“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等语,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用宪法的形式,再次对个私经济进行充分肯定。个私企业者都吃了“定心丸”,甩开膀子大胆发展个私经济;政府部门放宽政策,扶持上路;社会上也转变观念,不加歧视。因此,我市各县区的个私经济得到蓬勃发展。截至1998年底,全市共有个私企业76148户,从业人员187971人,注册资金近29亿元。

知识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漳州文史资料》

本书收录“周恩来与首届人民政协”、“最难忘的幸福时刻”、“计生工作三十年”、“新中国体坛的漳州骁将”、“剪纸艺术家陈秋日”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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