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工作三十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712
颗粒名称: 计生工作三十年
分类号: C923
页数: 11
页码: 36-46
摘要: 我市大力推行计划生育,还在全国首创节育手术平安保险、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和计划生育养老果园等做法,1971年至1998年全市落实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计达250.95万人次。把人口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稳定和完善了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建并发展了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宣传教育与群众工作队伍及其工作和服务网络,推动我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实现良性循环“我市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三。
关键词: 漳州市 计生工作

内容

计生工作的巨大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大力发展生产,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人口迅速增长。1949年底,漳州共有1554700人,1959年增至2085191人。到1998年底,全市总人口达4429666人,比1949年增加将近两倍。人口过快增长,造成人均耕地面积相对减小。全市1953年人均耕地1.69亩,1990年降为0.62亩,1997年再降为0.56亩,对我市的经济发展十分不利。如有的乡村本来就穷,又没有计划生育,孩子生得多,负担越来越重,教育跟不上,人口素质低下,原来的困境还没摆脱,又种下新穷根。这不仅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高,而且制约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70年代以来,我市大力推行计划生育,还在全国首创节育手术平安保险、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和计划生育养老果园等做法,走出一条社会保险、老有所养的新路子,使计划生育成为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计划生育工作取得巨大的成就。(一)女性初婚年龄提高,1960年全市女性初婚年龄平均为19.6岁,1998年全市的女性初婚早婚率仅为0.37%,晚婚率达到50.59%;(二)落实节育措施人数增多,1971年至1998年全市落实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计达250.95万人次,全市的综合节育率从1975年的55.24%提高到1998年的91.33%;(三)人口生育逐步走上有计划的轨道。1990年全市的计划生育率为50.07%,1998年提高到90%;(四)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1963年全市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8‰,1998年下降到6.42‰。以1971年的人口出生水平36.93‰计算,在1972年至1998年的26年间,全市累计少生257.2万人。
  近30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把人口控制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行政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对人口实行了有效的宏观调控,稳定和完善了计划生育政策;建立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组建并发展了计划生育的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宣传教育与群众工作队伍及其工作和服务网络,推动我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实现良性循环。1988年,我市荣获省委、省政府“计划生育工作进步奖”。1996年,我市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市”。从1995年开始,我市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三。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计生委带领全市广大计生干部在实践中探索创造一些新经验。①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把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和“合格村协会”活动作为落实“三为主”方针的重要途径,同创建小康村、文明村结合起来。创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村民小组”,配备女组长,落实报酬,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促使村级组织真正担负起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做好经常性的计划生育基础工作。1998年,全市共有合格村(基本合格村)1623个,合格村协会1184个,“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小组”18162个;②大力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把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帮助农民勤劳致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与扶贫开发结合起来,并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全市共落实帮扶5万多人,帮扶资金达7000多万元;③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全程服务;围绕出生人口素质,为育龄群众提供优生、优育、优教系列优质服务。不断完善配套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室的建设,提高技术服务的力量和质量,使其充分发挥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业务培训、药具发放的功能。几年来,全市共开展优生、优育咨询门诊26566人次,治疗各种妇科病131477人次,发放避孕药具166.78万份。截止1998年,全市已建立乡级服务所112个,面积达32365平方米;④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生育文化。主要是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融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环境中,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与社区文化、企业文化建设紧密结合;⑤加强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主要是把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轨道,不断完善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和配套措施;⑥综合治理人口问题。依靠党委、政府,协调公安、工商、劳动、建设、民政、卫生、教育、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对计划生育实行统一领导。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堵塞计划外生育的漏洞。
  这样推行计生工作,实行人口控制,对我市经济实力的增强、人民生活的改善、环境资源的保护以及社会的进步都起到重要作用。
  我市从1973年开始提倡晚婚,规定城镇男28周岁、女25周岁,农村男26周岁、女23周岁始能结婚。1981年起,各县都作出规定,比法定婚龄推迟3年结婚为晚婚;女性24周岁或晚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对晚婚、晚育的夫妇给予多方面的优待,干部职工晚婚假增加至15天,农村免除当年义务工50%;干部职工晚育产假增加15天,农村免除当年义务工。自1988年起,各县(区)机关单位创晚婚晚育率100%;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为135日至180日;夫妻为双职工的,可给男方七日照顾假。婚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晋升。但对农村晚婚、晚育的优待则没有明确规定。目前我市的各县(市、区)也基本没有对农村晚婚、晚育户的优待政策。1998年春节,漳浦县杜浔镇组织千名青年志愿晚婚、晚育签名仪式,沙西镇举办晚婚、晚育户和二女扎户的抽奖活动,在当地群众中产生良好影响。各县(市、区)还针对本地实际,对早婚、早育(未到法定婚龄非法同居、生育)的夫妇实行征收计划外生育费或限期要求其落实节育措施。
  1964年,我市开始提倡节育。1972年,国务院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节育口号。我市认真响应,要求“一胎要间隔生,二胎要节育,三胎不再生”,对生育多胎的夫妇一方实行绝育。1975年,要求每对夫妇最多生育两个孩子且间隔期4—5年,生两个孩子以上的要求绝育。1979年,开始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执行“奖一限二不生三”的生育政策,同时号召生育一胎的夫妇领取独生子女证。1984年,龙海、南靖被省确定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的试点县,规定除特殊困难外,干部、职工、城镇居民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村民一对夫妇生育一个男孩不再生,生一个女孩间隔四周年以上再生一胎。1986年以后,该生育政策在全市普遍推行,取得显著成效:(一)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1963年全市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8.8‰,1998年度(指1997年10月1日至1998年9月30日.下同)下降到6.42‰,以1971年的人口出生水平36.93‰计算,1972年至1998年的26年间,全市累计少生257.2万人;(二)计划生育率逐年提高,全市1986年出生61585人,其中计划外出生26524人,计划生育率为56.93%;1998年度,全市当年出生50785人,计划生育率为90%;(三)出生婴儿的胎次结构渐趋合理,1970年当年出生的婴儿中一胎率为22.25%、二胎率为19.23%、多胎率为58.52%。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后,胎次比例发生明显变化,1982年的一胎率为40.7%、二胎率为33.04%、多胎率为26.25%;1998年度的一胎率为70.95%、二胎率为27.88%、多胎率为1.17%。
  我市早在1957年开始提倡自愿节育避孕。当年,医药部门出售阴茎套6195个、子宫帽32个、栓剂1394盒;实行节育手术的男性18人、女生1人;避孕节育工作在部分地区也推行。60年代,开始重视节育、绝育手术。70年代以后,大力提高人群节育率,推行结扎、安环等稳定措施,节育、绝育手术人数大量增加。1986年以后,避孕药具实行经费包干,计划调拨。节育、绝育手术经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计生委承担;对施行节育、绝育手术者,所在单位酌情给予补贴和假期,休假期间工资照付,不影响评奖。而对拒不落实节育、绝育措施的,给予必要的处罚。经过努力,效果显著。全市1962年施行人工流产和节育手术的人数为584人,1971年至1998年全市落实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累计达250.95万人次,仅1991年当年就达到17万多人次;全市1975年已婚育妇的综合节育率为55.24%,1990年为88.81%,1998年度提高到91.33%。
  在农村中推行计生政策
  在农村中推行计生政策,对晚婚、晚育户都给予照顾。为了鼓励更多的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我市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多方面优待。如: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母亲产假延长至135—180天或休假一年,假期工资照发,不影响调资、晋级、评奖;独生子女在入托、入学、就医、招工、住房等方面优先照顾,农村还按两个孩子的份额给独生子女分宅基地、责任田以及自留地(山、果、林),让他享受成人基本口粮;丧失劳动能力的独生子女父母,有条件的村实行退休金制度;独生子女不在身边的与无子女老人一样给予照顾。计划外生育,除给予一定的经济限制外,干部、职工还要受必要的行政处分。1990年,全市累计领取独生子女证49039人。截止1999年3月31日,全市有190156人持有独生子女证。
  我市的少数民族地区(包括漳浦县、华安县在内)均按照《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一对夫妻,双方均为农民或者在少数民族乡、村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可以有计划生育两个孩子。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要求再生育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①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②两个孩子中有一个患非遗传性残疾,经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③夫妻一方或双方因为再婚,再婚前生育孩子数不超过两个的。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除壮族外)且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款生育限量的规定。。
  在农村推行计生政策过程中,平和县计生委于1985年与保险公司合作,推行计划生育手术平安保险,对一年内由于绝育手术引起伤口发炎或引起身体其它疾病者,支付保险金。1986年,南靖县计生委与保险公司联合推行独生子女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从交保费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年满十六周岁止。这两项保险为全国首创,受到国家计生委领导的表扬,并在全国组织推广。1987年,我市发展“二女户父母养老保险”新业务。全市1987年参加计划生育保险人数累计达10992人,投保金额265390元,居全省第一。1988年,平和县开办计划生育养老果园,其收益作为二女结扎夫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保险金,这在全国也是首创。至1990年12月,全市办理手术平安保险18229人、独生子女平安保险35877人、二女户父母养老保险2729对,开辟养老果园200亩(种果三万多棵),走出一条社会保障、老有所养的新路子。目前,各县(市、区)计生局(委)、计生协都设有计生保险的办事机构,南靖县还做到乡(镇)建立保险代办站,村级配备保险代办员,为计生户服务,做到理赔不出镇、投保不出乡。从92年至今,全市共办理二女扎父母保险34806户,各级投入计生保险的经费达到4329.8万元。
  1997年,我市召开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南靖经验,使市、县、乡层层都有由主要领导牵头的“三结合”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各地从实际出发,摸清计生“三户”(即二女户、独男户、一女一男户)的底子,重点扶持计生困难户,尤其是二女结扎户。各地采取挂钩扶贫结穷亲,扶持山海开发项目,镇、村实体带动计生户增收,发放《优惠证》,帮扶资金和科技、市场信息,提供产、供、销全程跟踪服务。1997年,龙海市科技、农业部门组织400名科技人员,每人帮扶2户计生户,把科技支农与计生“三结合”有机结合起来。东山县铜陵镇计生协会热心为40名下岗待业的计生户解决就业门路,赠送每户一部载客三轮车,车上还印有计生协的会徽标志,深受群众好评。龙海市角美镇白礁村计生协会为14户“二女户”搭桥招婿。喜当红娘,既宣传计划生育,又为五男户寻门入赘而解优。1999年,诏安县在新村建设中,对计生户实行八条优惠政策,在资金支持、用地安排、费用免除、房产办证等方面都给计生户予以照顾,让计生户在全县“建新村,奔小康”建设中得到真正的实惠和福利。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落实帮扶5万多人,帮扶资金达7000多万元。
  各级党委、政府和计生部门注重树立一批计生“光荣户”、“示范户”,运用“身边人、身边事”的现身教育,使群众对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对计划生育的国策多理解。有些群众过去不愿意挂“计生光荣”牌,现在争着挂。漳浦县旧镇镇通过开展计生“三结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过去看到计生干部东躲西藏的一些群众,如今则是“拉着你的手,请到家里坐,吃过饭再走”,计生工作好开展多了。群众对生育观念也变了,从原来的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变为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有了计生系列保险的龙海市颜厝镇实行计生户入学助学金、福利养老金和寿终金制度,解除群众的后顾之优。该镇上溪村“五朵金花”向全镇育妇提出倡议不生第二孩。目前该镇已有近40对夫妇办了独女保险。
  卫生医务人员在计生工作中
  在我市计生工作中,卫生医务人员在技术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早在1962年,全市培训技术人员519人,施行人工流产和节育手术584人。1964年4月,设立154个避孕技术指导门诊,并组织节育手术专业队下乡服务。70年代以后,节、绝育手术人数大量增加。1984年以前,计划生育手术在卫生部门施行,使用“O”型宫内节育环,男扎采用注射法、包埋法,女扎采用扶管板提取输卵管法。1984年,市、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成立,负责管理、发放避孕药具,并承担部分节育手术的任务。目前,全市共建有1个市级站、11个县(市、区)级站、109个乡镇服务所,有775名计生卫技人员,其中大学以上文凭12人、大专文凭45人、中专文凭570人。
  1985年,云霄县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引进男性输精管结扎粘堵术和女性输卵管银夹术,手术简便、安全、可靠,在全市指导站推广。1989年,指导站推广应用“T”型宫内节育器,并在全市卫生部门推广,当年应用一万多例,效果良好。1992年市计生委组织计生服务站人员到四川、武汉等学习考察,并引进B超检测设备。市委、市政府增加乡镇装备B超机专项配套资金的投入(每个乡镇补贴3000元),并于1993年初在全市全面开始使用B超机,开展育龄妇女查环、查孕的服务活动,实现了孕后型管理向孕前型管理的大转变。
  近几年来,全市的服务站、所都能按照“十室一校”(即手术室、人流上环室、“B超”检查室、化验室、妇检室、优生优育咨询室、康复室、宣教室、药具室、资料档案室、人口学校)的要求进行布置,并配置了必要的器械和设备。同时,能够开展“双查”和“四术”以及计生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门诊等项工作,对基层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以来,我市还在全市大力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年”活动,寓管理于服务中,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充实服务内容,变“两查”(查环、查孕)为“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广泛地开展避孕节育全程服务、生殖保健服务、优生优育优教服务和帮助群众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的服务。几年来,全市共开展优生优育咨询门诊26566人次,治疗妇女病131477人次,发放避孕药具166.78万份。市计生指导站还从1989年开始开展不孕症治疗业务,经常深入县、乡为不育症患者治病。1993年,市成立不孕症治疗中心,经常聘请全国各地不育症治疗专家会诊,至今已就诊14673人,有3795人喜得贵子,在全省乃至全国享有盛名。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
  199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及其计生管理工作,及时颁布了《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通告》;1996年底,还出台《漳州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暂行规定》。在每次计生工作会议上,都强调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真正纳入本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并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一项主要内容。1997年11月,在漳浦县召开全市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经验交流会。由于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公安、工商、劳动、交通、建设、乡镇企业、卫生、民政等职能部门就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并不定期组织流动人口联网大清查。长泰县由人大、政府办牵头,组织各部门联合进行不定期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督查。龙海市石码镇党委、政府在镇计生办、公安、工商、劳动、房产等五个镇直属部门坚持一季一次审检办证大检查,把漏登、漏审对象逐一收入网底。华安县设立流动人口计生违规举报点和举报电话,依靠广大群众和全社会的力量共同监督。自建立举报制度以来,该县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在查堵的所有流动人口计生违规案例中有60%是依靠群众举报的。我市于1993年组建市(县、区)流动人口管理站,现在全市已建立“市、县、乡”三级管理网络,有关部门也都指定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抓流动人口。
  在流出人口管理方面,则做好“四个一”,即育龄群众外出时,要到所在乡镇计生办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办理一本《婚育节育证》,落实一项有效的节育措施,寄回一份暂住地的详细地址。在流入人口管理方面,把流入人口列为日常管理对象,进行审检,一年进行三次查环查孕,向所在地乡镇计生办通报有关情况,并做到把“三关”、验“三证”、建“三书一档”,即要求流入人口抵达我市境内居住地3天内,必须到当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申报审检;各有关部门或个人在把好“三关”(暂住户口登记关,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关,房屋租借关)的同时,要查验“三证”(婚育节育证、结婚证、生育计划证);各用工单位,特别是乡镇企业、三资企业要负责管理招用的流动人口及其家属,建立“三书一档”(婚育节育证明书、计划生育合同书、与租借房户协议书和外来已婚育妇计生档案)。在未婚青年管理方面,把16岁以上的未婚青年(在校学习除外)都纳入教育的网络,通过人口学校、家庭教育、业务系统教育等方法,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阵地,加强法规、道德和政策的教育,增强他们遵守婚姻法和计生政策的自觉性。
  为了抓好管理,漳浦县绥安镇、龙海市石码镇、龙文区郭坑镇及芗城区各个街道办事处,都已经实行公安与计生两家合署办公,对暂住证、审检证办理实行“一条龙”服务,为流动人口排优解难。有的乡镇还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到深圳、厦门、广东等流出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提供节育技术服务、发放避孕药具、查证发证、提供咨询。各地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住宿、就业、孩子上学等困难,并为下岗的流动人员联系再就业。1996年,漳浦县由县劳动部门牵头,成立再就业培训服务中心,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人口和下岗工人进行各种技术教育和岗位培训,组织试岗、试工和劳务输出,推荐介绍就业。
  另外,成立人才交流中心,规定用工单位必须到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动部门登记需求信息,经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用工,有效地控制流动人口的流入方式、规模,并掌握其去向和婚育情况,又帮助流动人口与用工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促进劳动力资源的有效配置。芗城区于1996年创立“有朋来”外来人口公寓,龙海市石码镇建立可容纳600名流动人口的“暂住村”,设立治安执勤点,配备管理人员,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办证、统一收费,并提供多种服务项目。漳浦县三资企业建设11座总面积达7234平方米的公寓楼,免费为外来人口提供住宿,开办公共食堂,公司每月只向就餐员工收取45—90元标准不等的生活费,不足由公司贴补。各地在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同时,也尽力为外来人口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内容。

知识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漳州文史资料》

本书收录“周恩来与首届人民政协”、“最难忘的幸福时刻”、“计生工作三十年”、“新中国体坛的漳州骁将”、“剪纸艺术家陈秋日”等文章。

阅读

相关人物

陈江
责任者

相关地名

漳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