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0614 |
颗粒名称: | 人民的奖赏 |
分类号: | D035.30 |
页数: | 2 |
页码: | 22-23 |
摘要: | 1997年11月26日,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令,授予“漳州110”为“人民的110”荣誉称号。这是党和人民对“漳州110”的最高奖赏。同年12月,改为110报警服务台。全队民警85人,平均年龄24.1岁,党团员74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57人。我们忠诚地为人民服务,赢得了党、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关怀、支持、信赖、爱戴和赞誉。省委、省府、公安部、福建省公安厅、漳州市委都先后作出向“漳州110”学习的决议。1996年8月,公安部在漳州召开全国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漳州110”经验。全国各地已有1000多批10000多人次到“漳州110”参观指导。群众也先后赠送锦旗161面、框镜7个、感谢信775封,表达了群众对“漳州110”的爱戴之心和感激之情。 |
关键词: | 漳州 人民 奖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