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
唯一号: | 130720020220000433 |
颗粒名称: | 甄别定案和追赃处理 |
分类号: | K271 |
页数: | 2 |
页码: | 115-116 |
摘要: | 从4月初到5月14日是甄别定案和追赃处理贪污分子阶段。在定案过程中,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明确提出“退赃洗污”、“退赃是衡量坦白的主要标准”、“退赃是量刑的标尺之一”、“有赃不退,罪上加罪”等口号,并召开退赃洗污大会,对一批贪污分子作出从宽从严的不同处理,结合成立“三反”人民法庭,对业已定案的贪污分子进行审理,进一步推动定案退赃运动。由我代表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对12名千万元以上的贪污分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并当场宣布逮捕7名拒不坦白的贪污分子,勒令20多名贪污分子限期坦白退赃。此外,还有20多名贪污分子家属表示要积极督促丈夫或儿子退出赃款赃物。 |
关键词: | “三返”运动 龙溪县 追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