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三反”运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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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430
颗粒名称: 1952年“三反”运动纪实
分类号: K271
页数: 7
页码: 111-117
摘要: 本文记述的是1951年底至1952年夏天,龙溪专区根据中央指示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我当时在龙溪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三反”办公室工作,亲身经历了这一运动的全过程。
关键词: 建国初期 “三返”运动 反腐运动

内容

1951年底至1952年夏天,龙溪专区根据中央指示开展“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我当时在龙溪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三反”办公室工作,亲身经历了这一运动的全过程。这里作些纪实性的记述:
  从当时龙溪专区的情况来看,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三害”现象是严重的。据原龙溪专署司法科统计,1951年原龙溪专署和各县人民政府司法机关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389起。其中偷漏税收190起,贪污受贿153起,扰乱金融25起,其他21起,金额共达人民币5亿5千多万元(旧币。当时每万元折现在1元),使国家损失8亿多元。这些案件大部份发生在税务、银行、财粮、贸易、运输等部门。其中留用人员占5%以上,他们绝大多数是为了追求享受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如漳浦县税务局有干部29人,贪污腐化的就有14人,占48%。其中会计股长高超凡(旧人员)为首的贪污集团贪污税款2亿2千多万元。漳浦县人民银行业务股长郑英桂(旧人员)勾结不法商人贪污受贿2亿6千多万元。云霄县税务局60多名干部,有贪污行为的就有20多人,占33%。粮食科30多名干部,有贪污行为的就达28人,占93%。其中如税务局股长陈钟荣(旧人员)等人勾结十多家烟厂和烟丝店的资本家偷漏国家税收2亿2千多万元。又如龙溪县石码米厂资本家陈茂昌盗卖公粮17万多斤。这种状况说明开展“三反”运动和在工商业者中开展“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是势在必行的。
  民主检查 发动群众
  “三反”运动从1951年12月开始到1952年6月基本结束,前后有半年时间,分为民主检查,发动群众;清查贪污分子,定案、追赃、处理以及交代关系和思想批判四个阶段。
  龙溪专区直属机关的“三反”运动是从1951年12月25日动员大会后开始的,但只是停留在学习文件,提高认识上面。如学习党中央《关于抓紧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指示》等文件。到1952年1月15日,结束了文件学习,动员干部人人“下水”(自我检查)。但运动进展迟缓,打不开局面。省军区副政委刘培善代表省委来漳州检查“三反”运动,当晚在龙溪师范礼堂召开地直机关党员区主干以上干部大会,他在讲话中提出限期打开局面,掀起运动。
  遵照省委的指标,龙溪地委的领导在1月21日有1400多人参加的地直机关干部大会上带头做检查,同时自下而上发动群众向领导提意见,开展了一个群众性的民主检查领导运动,使“三反”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我记得当时多数领导的自我检查还是比较诚恳和深刻的。如公安处处长在大会上检查得痛哭流涕。在专署领导“下楼检查”的那几天,专署直属单位都派人参加,会场(在专署膳厅)坐得满满,提意见的人很踊跃;地委领导在作检查时,专署各科室也都派代表参加提意见。在民主检查领导阶段,天天晚上都有会议,有时还开到夜里十一、二点,就连春节的几天晚上也没有休息。
  2月上旬,直属机关的“三反”运动转向以反贪污为中心的普遍检查。问题不大或没有问题的人检查解脱,“出水”后就进行揭发检举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人和事,并从中发现线索,确定重点对象,做好“围攻”贪污分子的准备。与此同时,还成立了“节约检查委员会”,具体领导“三反”运动的开展。
  在普遍检查阶段,揭发和暴露了许多贪污浪费问题和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严重官僚主义。比较典型的是龙溪专署在处理有关台风警报上采取了极其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态度:1951年8月12日23时零3分,省防总发出一份台风警报,13日凌晨1时由电信局送到专署秘书处后,被秘书处压了8个小时才转给建设科,建设科在接过电报即拟电稿,于上午10时送回秘书处转呈专员签发。因专员开会去了,直到14日上午10时才批给建设科,这时距离接到警报时间已过了33个小时,建设科认为已失去作用就压起来不发。1951年8月14日7时,由省密台发出的海岸警报,建设科同志收到后由于传达错误,认为风力不大,并认为省防总才发出警报不久,因此就没有转发,而恰好台风就在当天到达,东山县渔民因事先未接到台风警报,造成渔船沉没22只,失踪10只,损坏2只,渔民淹死15人,失踪23人。经揭发后,对改正官僚主义作风颇有鉴戒作用。
  清查贪污分子
  从2月21日(地直机关坦白检举大会开始)到3月底是清查贪污分子阶段,采取“大会轰、小会攻”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了推进运动,根据一部份贪污分子的坦白程度,在大会上宣布宽严处理和点名限期坦白交代问题。会后,各单位都制订了打“虎”(贪污在旧币一亿元以上为大老虎,一千万元以上为小老虎)计划,分配打“虎”任务,并成立打“虎”队,进入清查贪污分子第一战役。由于运动发展不平衡,出现了三种不同的情况:一是领导决心大,群众发动充分,运动进展健康迅猛;二是领导有决心,但不善于掌握打“虎”战术,群众发动也不充分,因此战果不大;三是领导的右倾麻痹思想未解决,运动开展迟缓,中小贪污分子未放下包袱,“老虎”对象不明确不固定。
  打“虎”的第一战役在二月底结束,三月初开始了第二战役。由于第一战役打出来的大多是浮在面上的“老虎”,隐藏较深的不多。因此,领导反复强调要讲政策、讲战术、提出“三宝”(材料、火力和政策)齐放、活捉“老虎”的战略战术。各单位根据在第一战役中发现的材料和线索,继续打出一批“老虎”。但随着运动的深入开展,难度越来越大,有的群众认为“老虎”打得差不多了,有松劲疲塌情绪,准备收兵;有的急于完成打“虎”任务,产生了急燥情绪,出现了打骂、罚跪、吊绑、关厕所和疲劳战、车轮战等逼供信的错误作法。
  3月18日,开始打“虎”的第三战役,围攻“老虎”。为了纠正在第二战役中出现的急燥、松劲情绪和逼供信的错误做法,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及时召开了积极分子动员会,组织各单位的领导和打“虎”积极分子检查前段的打“虎”斗争,交流打“虎”经验,特别是算细账的经验。并在公安处、运输公司、团地委等单位开展划分贪污和浪费的界限以及处理百万元以下贪污人员的工作。
  为了作好定案工作,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根据省节约检查委员会的意见,要求各单位对打出的“老虎”都要做到“六交清”:一是交清社会关系;二是交清贪污的思想动机和目的;三是交清贪污的情况(时间、地点、手段、过程、数目和赃款赃物的去处);四是交清内外的攻守同盟,五是交出赃款赃物;六是交出贪污罪证。
  甄别定案和追赃处理
  从4月初到5月14日是甄别定案和追赃处理贪污分子阶段。在定案过程中,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明确提出“退赃洗污”、“退赃是衡量坦白的主要标准”、“退赃是量刑的标尺之一”、“有赃不退,罪上加罪”等口号,并召开退赃洗污大会,对一批贪污分子作出从宽从严的不同处理,结合成立“三反”人民法庭,对业已定案的贪污分子进行审理,进一步推动定案退赃运动。
  4月中旬,专区直属机关成立了五个人民法庭分庭:第一分庭是专署机关,审判长为冯火、张汝鸿;第二分庭是地委机关,审判长为董有伦、陶明路;第三分庭是公安、邮电部门,审判长为范之、郝峰云;第四分庭是银行、税务部门,审判长为陈铁、田庄;第五分庭是运输、公路部门,审判长为董清晨、赵文三。
  4月24日,专区成立了人民法庭巡视检查委员会,主任是公安处长金树鼎,副主任是专署司法科副科长候东明,我是委员会成员。巡视检查委员会负责审批人民法庭判处的案件,前后共开过十次会,审批过55起案件。
  4月24日、25日两天,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在龙溪农校操场召开了有地直机关和漳州市、龙溪县共2000多名干部参加的坦白退赃洗污大会。由我代表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对12名千万元以上的贪污分子分别提出处理意见(5名从严,7名从宽),并当场宣布逮捕7名拒不坦白的贪污分子,勒令20多名贪污分子限期坦白退赃。在政策的感召和群众的压力下,有63名贪污人员当场退出赃款1亿5千多万元,并有71人定出退赃计划,可退赃款5亿8千多万元。此外,还有20多名贪污分子家属表示要积极督促丈夫或儿子退出赃款赃物。
  当时,由于对中央的政策领会不够,特别是贪污与浪费的政策界限没有很好划清,因此在地直机关打出的大“老虎”22人、小“老虎”121人,经过(6月中旬)甄别定案,大“老虎”下降为6人,小“老虎”下降为13人。根据中央的政策,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他们分别进行处理。
  交代关系和思想批判
  “三反”运动的第四阶段是交代关系和思想批判阶段。这一阶段从5月14日开始到6月10日大体结束。这个阶段的任务是交代关系,思想批判,整顿组织和建立制度。其内容:一是交代与地主、资产阶级的关系;二是划清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思想界限;三是揭发批判生活上、工作上的铺张浪费现象与官僚主义作风,并检查在“三反”运动中的表现;四是交清历史和政治关节,主要是交清自己的社会经历以及同其他政治组织或反革命分子的关系。方法步骤是深入动员,个人准备,互相酝酿,重点批判,普遍展开,总结鉴定。
  6月19日,在“三反”运动告一段落的时候,龙溪专区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丁乃光代表节约检查委员会在地直机关干部大会上对“三反”运动进行了初步总结,并提出从7月20日开始到7月底每天用两个小时时间开展一个思想建设学习运动,要求全体干部通过总结,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和“革命到底”的人生观。对共产党员则要求以党员的八大标准来衡量对照自己,解决思想上入党问题。
  龙溪地直机关的“三反”运动在6月底基本结束后,为了处理“三反”中的遗留问题,地委在6月底成立了结束“三反”委员会,由原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董有伦担任主任,我和地委组织部张怀书、纪检会袁玉西等人为委员会委员,负责处理“三反”遗留问题,直到7月底全部结束。
  经过建国初期的“三反”运动,我区干部抵制了资产阶级思想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打退了资产阶级的进攻,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清除了内部的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整顿了革命队伍;进行了一次社会主义教育,改进了工作作风,克服了官僚主义,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促进政府勤政廉洁,进一步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但是,“三反”运动初期也曾经搞分配打“虎”任务,称贪污分子为“老虎”,提出“大胆怀疑”,“急风暴雨式”的斗争方式,伤害了一些人的感情;运动中期又有逼供信、多算账、揍“老虎”以“扩大战果”的现象,但是这些问题在运动后期都得到了及时纠正。最典型的是贸易公司经理郝崇卿(南下老干部)在运动中被打成大“老虎”,开除党籍,逮捕法办。但经调查落实确无其罪,在运动后期及时给予纠正,由丁乃光主任在党员区主干会议上宣布给予平反,并代表地委向他赔礼道歉,送他到上海治疗眼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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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收录“北京幸见毛主席”、“党培育我成为水稻专家”、“周恩来同志的亲切教诲”、“漳州解放前商贸掇碎”、“我在体坛上的拼搏历程”等41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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