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贯彻“两条腿走路”办学方针,发动有办学能力的单位创办子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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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191
颗粒名称: 三、贯彻“两条腿走路”办学方针,发动有办学能力的单位创办子弟学校
分类号: G52
页数: 2
页码: 101-102
摘要: 1958年在“大跃进”浪潮推动下,漳州市掀起了大办教育的热潮。当年除由政府直接兴办3所幼儿园、2所中学和几所不定型的大专院校外,还发动工厂、农场、公社、街道兴办子弟学校、农业中学、民办小学以及街道几十所(班)幼儿园。这些在“大跃进”期间鼓动起来的民办公助学校,绝大多数办学条件差,设备简陋,师资力量不足,甚至是缺乏应有的教学制度,因此,在1960年发生自然灾害后,仅有几所公办幼儿园、中学和师专以及糖厂、后房、五峰等几所子弟学校坚持下来,其余的都先后停办或归并入普通中小学。1960—1963年是芗城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后,大力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时期,教育只适量调整师资队伍,学校不作发展。
关键词: 芗城区 教育 办学方针

内容

1958年在“大跃进”浪潮推动下,漳州市掀起了大办教育的热潮。当年除由政府直接兴办3所幼儿园(宝珠园、天宝、浦南)、2所中学(四中、侨中)和几所不定型的大专院校外,还发动工厂、农场、公社、街道兴办子弟学校、农业中学、民办小学以及街道几十所(班)幼儿园。这些在“大跃进”期间鼓动起来的民办公助学校,绝大多数办学条件差,设备简陋,师资力量不足,甚至是缺乏应有的教学制度,因此,在1960年发生自然灾害后,仅有几所公办幼儿园、中学和师专以及糖厂、后房、五峰等几所子弟学校坚持下来,其余的都先后停办或归并入普通中小学。
  1960—1963年是芗城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后,大力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的时期,教育只适量调整师资队伍,学校不作发展。其间,于1961年夏,随着扩大市郊从龙海县划入农村小学44所,其中尚有一些自然村还是教育空白点。为使小学生不出村,便利儿童就近入学,要求每所小学在边远小村或角落发动举办民办小学或耕读班,经过努力先后共办起民办小学60所(班)、287教学班,增加儿童入学数达7025人。
  经过1958—1962年工作起落之后,教育部门在总结认识到巩固提高的重要性,尤其注重提高教育思想与教学质量的重要性。针对当时实际,突出对师生进行时事形势和“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教育,从而使“学雷锋、做好事”在学校师生中蔚然成风。至1965年在芗城境内总计有:幼儿园38所(公立10所、民办28所)、入园幼儿5516人;小学158所(公立93所,私立民办65所),在校学生35826人;中学、中等师范、高等师范仍坚持8所;农民、职工、干部业余教育也继续在城乡组织学习和开展扫盲工作。

知识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芗城,旧称漳州城,地处闽南漳州平原中部,因九龙江西溪(俗称芗江)由西向东从城南穿境而过,故而得名。芗城历史悠久,古迹甚多,人文荟萃,山川秀丽,气候宜人,物产丰富,是我国东南沿海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如今,是福建省漳州市党政机关所在地。芗城又是闽南华侨和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在实行对外开放和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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