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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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136
颗粒名称: 二、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过程
分类号: R169.1
页数: 7
页码: 34-40
摘要: 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过程,而实行计划生育却是个转变思想观念问题,为宣传指导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漳州市(今芗城区)于1964年3月首次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单位也相应都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计划生育咨询门诊室,计划生育工作难以开展。
关键词: 芗城区 人口 计划生育

内容

上面说过,人口问题是个十分重要问题;而实行计划生育却是个转变思想观念问题,因此,需要一个过程。从我区实际情况看,其过程有以下五个阶段:
  (一)鼓励生育阶段:由于人们对人口的繁衍、再生产认识不足,高出生率被认为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五十年代鼓励婚姻家庭多生育,并一度学习苏联以多生育子女为“母亲英雄”,由此,人口数迅猛增长。
  (二)计划生育起始,提倡阶段:进入六十年代后,因人口增长给社会造成许多困难。从1964年开始提倡生育一孩、二孩要上环或用药具避孕,生育三孩以上要结扎。为宣传指导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漳州市(今芗城区)于1964年3月首次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3位领导任正副组长,妇联、工会、共青团、卫生、文化、教育、商业、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2名干部,由卫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随后,各单位也相应都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配备1—2名兼职的计划生育干部;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计划生育咨询门诊室,培训86名医务人员开展上环、男女结扎、人流等手术。1964—1965年共落实男扎1302例、女扎497例、上环869例、人流2946例。1966年开始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计划生育工作难以开展。
  (三)全面推行计划生育阶段:
  1973年重新成立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重建计划生育网络。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一个家庭有两个孩子最理想”的政策。1977年继而提出“晚、稀、少”的要求。“晚”指晚婚晚育;“稀”指两个孩子间隔4年左右;“少”,指一对,夫妇只生育两个孩,子。1978年提出“一对夫妇最好生育一孩、最多生育二孩、严禁生育三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把实行计划生育,列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要求“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限制生育二个孩子、严禁生育三个孩子。”并首次规定奖惩措施,开始在城区首批办理独生子女证。1979年为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措施,经市委、市府决定,从原不脱产的计划生育人员和上山下乡的知青中招干12名,安排到各公社(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任专职干部,改变了过去由妇联干部兼抓计生工作的局面。与此同时,还从各医院、卫生院、妇幼站抽调外科、妇产科医务人员培训了大批的节育手术医生,深入基层帮助各系统、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城乡曾一度把原芗江旅社、手工业联社、各人民公社及驻军场站等地开设计划生育手术点,开展了大规模的节育手术。10年间共落实节育手术46874例,其中男扎9396例,女扎7772例,上环10930例,人流18776例。其中1979年为节育手术最多的年份,落实节育手术7805例。由于在全区城乡广泛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绝大部分的育龄夫妇落实了节育措施,控制人口快速增长取得了显著成效,人口出生率从1970年的29‰到1979年下降为14.44‰,下降了14.56个千分点。
  (四)完善政策、夯实基础阶段:
  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八十年代开始,省、市、区相继出台了有关计划生育若干规定。1988年7月经福建省人大第二次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后,芗城区根据《条例》制定了实施办法。这项《条例》的公布与实施,对生育、节育、奖惩、人口计划与管理等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成为我省计划生育工作第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条例》既有高度的严肃性,又有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可操作性,从而把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回顾这阶段工作,主要突出二个方面:
  第一方面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全区上下形成三支队伍:一是行政管理队伍——1980年,漳州市计划生育办公室从市卫生局分离出来,升级为漳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干部由原来3名增至12名,各乡镇、街道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1987年招聘22名计生人员,1988年招聘8名计生干部,充实到基层办公室,使各乡镇计生办配有7—10名工作人员,各街道配有3—4名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也成立计生办,配有专兼职计生干部;各行政村(居委会)配有1—3名计生管理员,实现了“万人一干、千人一员”的要求。二是技术服务队伍——各医院、妇幼站、卫生院除继续承担计划生育手术任务外,1984年还组建漳州市计划生育服务站,编制12名,负责开展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手术、避孕药具管理及基层计生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三是群众队伍——1988年10月成立区计划生育协会,尔后各镇(街道)、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协会组织,会员由社会贤达、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职工、老劳模、老长辈)及在计划生育中能起带头作用的育龄群众组成。协会作为群众团体的组织、配合计生办,充分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功能,从而改变了少数人做多数人工作的困难局面。
  第二方面是强化管理。计划生育是一项面广、人多、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加强管理突出抓三方面: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实行一票否决。1987年开始制定人口计划目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终考评,完成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完不成的单位及主要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进、评优秀资格。二是在全区率先开展“双查双补”(查环、查孕、补节育措施、补计划外怀孕的补救措施)工作:从1987年开始,全区每年开展2—3次“双查双补”,通过查、补有效地遏制了超生、抢生大潮,有力地控制了计划外生育,为提高计划生育率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三是进行“五清理”,即清理早婚早育、清理计划外生育、清理计划外怀孕、清理落实节育措施、清理奖惩兑现。通过清理,既夯实了基础,使基层单位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政策到位,又大大提高了工作实效,使计划生育率从1980年的54.06%到1989年提高为77.12%,提高了23.06个百分点。
  (五)整体水平提高阶段:
  进入九十年代后,为了继续、全面地推行计划生育,党中央、国务院把这项工作列为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工作,要求坚持“三不变”,即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不变,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坚持人口计划目标不变。使“天下第一难”的计生工作得到进一步的重视,许多老大难问题在领导亲自抓,部门配合下得到顺利解决。我区在总结与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落实“三为主”,即宣传教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避孕节育为主。这是八十年代初提出的要求,经过十几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我区宣传教育工作已步入了科学化、系列化的轨道。运用电视、音像、报刊杂志等现代化宣传手段,以人口学校为依托,开展了青春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老年期的系列宣传。通过宣传既普及了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又把广大育龄妇女从传统的生育观念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新型的婚育观,提高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从而结束了以往靠突击,围着“大肚子”转的被动局面。
  推广“三结合”,即把计划生育与发展农村经济、帮助群众快富奔小康、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这是计划生育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种创举。我区在“三结合”工作中开展了“一保”、“二免”、“三减”、“四优先”、“一帮扶”。
  “一保”,即为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二女户办理养老保险,至1998年底已办保险15315户,投保金额达576.8万元。
  “二免”,即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免除先行工程集资,免除农村义务工负担。“三减”,在教育、水利建设、社会公益事业集资等方面对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予以减半。“四优先,”对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户实行入托、入园、入学、招工优先,各类承包优先,各种救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学科学技术文化优先。
  “一帮扶”:帮助计划生育户发展生产和商品经济。
  总之,近十年来由于坚持“三不变”、落实“三为主”、推广“三结合”,并给予计划生育家庭适当优惠,使广大群众饱尝了少生、优生、快富奔小康的甜头,自觉地实行晚婚、晚育;自觉地按计划安排生育,自觉地落实节育措施。同时,也由于全体计生工作者的努力,政策到位,措施有力,从而,使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91年起一直稳定在6—7‰之间,计划生育各项指标达到全省一类区先进水平。
  纵观建国五十年来我区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的进程,使我们充分认识到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
  虽然,我们在控制人口增长方面已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进入婚育年龄的人数多,人口老化进程快,人口问题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我们还要继续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使我区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本文有关数据由芗城人口志及计生局提供,在此表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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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漳州芗城文史资料》

芗城,旧称漳州城,地处闽南漳州平原中部,因九龙江西溪(俗称芗江)由西向东从城南穿境而过,故而得名。芗城历史悠久,古迹甚多,人文荟萃,山川秀丽,气候宜人,物产丰富,是我国东南沿海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如今,是福建省漳州市党政机关所在地。芗城又是闽南华侨和台湾同胞主要祖籍地,在实行对外开放和祖国统一大业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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