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县暨南分局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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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102
颗粒名称: 龙溪县暨南分局始末
分类号: D802.5
页数: 2
页码: 141-142
摘要: “暨南局”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创设的侨务行政机关民国元年八月间,福建省成立“福建南局”,由省政府委派林辂存为总理,蔡凤玑为协理。同年十月,在漳州增设分局,称“龙溪暨南分局”,委张国宝任局长。址设北桥街,漳州知名人士施荫棠(振甘)亦参加筹设。如其回籍经过地方,有匪氛未靖,易生危险之时,並须向暨南总分局代请警厅酌派警队为之护送。后来,福建省历经数次政变,侨务行政日趋混乱,历时十六年的龙溪、汀漳暨南分局的活动也随“福建省暨南总局”的取消而结束。
关键词: 龙溪县 侨务 行政机关

内容

“暨南局”是我国历史上最早创设的侨务行政机关民国元年(1912)八月间,福建省成立“福建南局”,由省政府委派林辂存为总理(相等于局长),蔡凤玑为协理。同年十月,在漳州增设分局,称“龙溪暨南分局”,委张国宝任局长。址设北桥街(今瑞京路与大同路交会处,即北桥市场东南角),漳州知名人士施荫棠(振甘)亦参加筹设。
  为进一步明定保护归国华侨,经福建省行政会决议制定如下具体办法:
  1、凡殷实华侨挟资回国经营屋产,或暂时回籍省视庐墓者,均准向中国领事馆,或华侨商会、华侨公共机关申请证明给予文书凭照叙明姓名、年龄、籍贯、职业,赍赴暨南局换给护照除照贴印花税外,所有请文领照,概不收费。
  2、华侨领有护照者,准其随时向地方官厅申请保护如其寓处乡僻,茬苻未靖,或旅行地点危险堪虑者,並照福建行商请领护照暂行简章,向地方官厅请派警兵保护。
  3、未经领照各侨商,或华工出入口时,均应由暨南局派员切实巡视,遇事指导,並请水警认真保护。如其回籍经过地方,有匪氛未靖,易生危险之时,並须向暨南总分局代请警厅酌派警队为之护送。
  4、各地方官遇有关系华侨诉讼事件,不得拖延需索,及任意诬陷情事,如有违议处,其轻微各案,经证明得实者,尤应酌量情形,随时取保候讯,不得滥予拘押。
  5、在籍各华侨于财产上被人欺凌侵夺,或遭盗窃等事,並经申禀地方官厅,而不为之秉公审理拿办,或遇案故意搁延者,准径禀报最高行政机关严饬遵办。
  因此,民国四、五年间的龙溪侨务行政工作颇有起色。
  民国八年(1919),“龙溪暨南分局”改为“汀漳暨南分局”,张国宝仍任分局长。
  民国十五年(1926),张国宝调任“闽海暨南局”分局长,另委黄岐山接任“汀漳暨南分局局长。
  “暨南局”初办时,每月由政务院发给1400元经费,不久骤降为200元,经费日绌。
  后来,福建省历经数次政变,侨务行政日趋混乱,历时十六年(1912~1927)的龙溪、汀漳暨南分局的活动也随“福建省暨南总局”的取消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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芗城文史资料

《芗城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漳州市文史记载,其中包括龙溪接管团进漳纪实、芗城区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概况、芗城区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述要、蓄水灌溉保农业种植养殖促发展、农村科技教育的崛起、董坑村科教兴农纪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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