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原漳州市)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概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060
颗粒名称: 芗城区(原漳州市)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概况
分类号: F321.2
页数: 5
页码: 8-12
摘要: 1951年6月1日,经中央政务院批准,在原龙溪县城关为行政区域建立漳州市下辖20个街726个居民小组,其中有大同、瑞京、桥南、南山、解放、东岳、新民、苍园农户较多的8条街为郊区农业街1952年郊区胜利完成了土地改革。分到土地的广大农民群众,在党的政策鼓舞下,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在短期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土改后的1953年为土改前的1951年相比如下:。农业总产值681.16万元,增长8.93%;主要农作物粮食平均亩产373.5公斤,增长5.66%;全社会粮食总产量达2650万公斤,增长6.13%;主要农副产品水果产量344.53万公斤,增长2.45%。就漳州市郊的事实,当年占农村绝大多数的贫下中农在土地改革获得土地后,绝大多数人还是缺乏生产资料的。
关键词: 芗城区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内容

1951年6月1日,经中央政务院批准,在原龙溪县城关为行政区域建立漳州市(今芗城区,下同)下辖20个街726个居民小组,其中有大同、瑞京、桥南、南山、解放、东岳、新民、苍园农户较多的8条街为郊区农业街1952年郊区胜利完成了土地改革。分到土地的广大农民群众,在党的政策鼓舞下,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生产在短期内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土改后的1953年为土改前的1951年相比如下:
  农业总产值681.16万元,增长8.93%;主要农作物粮食平均亩产373.5公斤,增长5.66%;全社会粮食总产量达2650万公斤,增长6.13%;主要农副产品水果产量344.53万公斤,增长2.45%。
  由于当时漳州市郊区带有半城市半农村性质,农民和居民混居,表现为劳力多,土地少(土改后人均8分地),因此市郊依然是个小生产者为主地盘,农业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农民中还存在许多“三缺户”(即劳力、农具、资金缺少),其主要原因是由于当时市郊农民多数属半农半工(贩)性质,农忙务农,农闲做工,因而很少农户有齐备的农业生产工具,尤其缺少大农具(水车、犁、耙)和耕牛,也缺少掌握完整的农业生产技能的“老把式”;大多数农户生产规模小,难以抵御自然灾害和进行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这样,如何迅速组织和扶持生产就成为了摆在市委议事日程上的头等大事为此,在1952年上半年即将完成土改任务时,市委根据发展农业的需要,及时对市郊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及时调拨一定数量的救济金,解决了一部分贫困农户的生产资金,组织部分干部下街协助开展民间自由借贷业务,开展民间的互助调济、互通有无的借贷,帮助贫困的农业街、农户筹集到大笔生产资金,然后又进一步发展组成信贷社形式,当年解放街等经济发展较快的农业街就是这样成立了信贷社,有效地帮助与促进农业生产,并压制了高利贷的死灰复燃。
  其次,由于土改后生产快速发展、农产品日益丰富,广大农民群众对生产生活必需品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为疏通城乡贸易渠道,市委采取“两条腿走路”方针:一是在各农业街和各自然村设代销点,到1952年8月份,7条农业街均设立供销店,代购代销各类农副产品和生产生活必需品二是组织城乡物资交流会,于1952年的秋季和春节期间先后两次举办城乡物资交流会,搞活城乡物资购销活动。
  第三,为了确保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广泛而深入的宣传党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在广大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引导他们组织起来互助合作。1952年2月份的土改工作后期(即分配土改成果之后),各街土改工作队就开始着手发动群众组织互助组,至1952年的秋收止,市郊已组织起79个互助组,其中8个常年组,71个临时组,参加互助组有446户,占市郊总户数的33.43%至1954年,又有新的发展其中,常年互助组35个,户数283户,占总户数24.41%;季节性互助组49个,户数304户,占总户数26.22%。通过组织互助组,使农民看到,组织起来不仅能解决生产工具不足等困难,而且实行劳动协作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产量与收入,充分显示了互助组的优越性。
  1954年初,随着农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互助组初级的合作形式越来越无法适应较大规模的农业生产的要求市委因势利导,首先在大同街小坑头村进行农业生产合作社优越性的宣传、试点,并于7月1日,以陈树、许群二个互助组为基基,率先成立“金星农业生产社”,参加户数8户,人口42人,全劳力12人,半劳力18人,耕地110.85亩,耕牛14头,但由于组织管理不善,该生产社成立一个月后即解散。
  1954年10月8日至12日,市委召开互助合作代表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之后,工作队重点在南山街、解放街进行摸底,决定以南山街的杨菜头和前锋村的颜亚洲二个常年互助组为基础,率先试办农业生产社当年11月,解放街以颜亚洲、柯皓两个互助组和3户,在解放街成立“新生农业生产社”,社长颜亚洲,社址在下田霞26号,入社农户23户,人口91人,社员56人,劳力35人,耕地96.415亩。
  之后,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在郊区迅速发展,至1954年12月间先后又发展21个,全年共发展26个,入社农户870户,占总户数的71%,人口3718人,耕地5118亩。
  自1953年6月15日,党中央、毛主席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总任务后,经过广泛的宣传,社会主义思想逐步深入人心。1955年底,党中央发出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后,全国各地迅速形成了合作化高潮龙溪地委,漳州市委为贯彻执行这一指示,及时组织大批干部进行宣传发动,1956年初,中共龙溪地委决定在漳州市试办5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并抽调云霄、海澄等五县一批干部到漳州市参加试点办社工作。市委在办社前还召开了有关农业工作会议,进行办社的各项准备工作。1956年1月30日,正式将原来的前锋、瑞京、群勇、大同、南山五个街所有的初级社归并办成五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前后只用12天全部办理结束之后,还有个别农业街也相继组成了高级农业合作社。至春耕时,入社户数1202户,占全郊区总农户的98.36%,人口4918人,占总人口91.6%,耕地6147.84亩至此,漳州市农村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
  市郊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从1952年2月份土改后期成立互助组起,到1956年春耕时基本实现级化,历时5年,这是一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大规模运动,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尽管它在后期存在着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问题然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从个体到集体生产,在我国五千年来是史无前例的,是适应当年历史条件而变革的一件大事;举凡新兴的事物,总是从不完善到完善而逐步发展的。就漳州市郊的事实,当年占农村绝大多数的贫下中农在土地改革获得土地后,绝大多数人还是缺乏生产资料的。在这个历史条件下,为了避免重新借高利贷甚至典让和出卖土地,重吃二遍苦,也为了发展生产、兴修水利、共同抵御自然灾害、进而要采用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新技术,没有互助合作和农业集体化是行不通的漳州市郊经过这个阶段的变革,从1953年到1956年,农业总产值年年递增,据《漳州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刊载,按1957年不变价计算,1953—1956年历年农业总产值,分别为681.16万元、689.52万元、694.98万元、824.29万元;粮食产量分别为5210万斤、5012万斤、4707万斤、6349万斤这就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

知识出处

芗城文史资料

《芗城文史资料》

本文记述了漳州市文史记载,其中包括龙溪接管团进漳纪实、芗城区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概况、芗城区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述要、蓄水灌溉保农业种植养殖促发展、农村科技教育的崛起、董坑村科教兴农纪实等。

阅读

相关人物

陈金资
责任者

相关地名

芗城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