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力进行市政改造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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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薌城文史资料》 图书
唯一号: 130720020220000026
颗粒名称: 一、大力进行市政改造建设
分类号: K295.57
页数: 2
页码: 41-42
摘要: 漳州古城内原来的街路,路面狭窄,交叉弯曲,称“街”的路宽约一丈左右,叫“巷”的约五、六尺,大可通马轿,小仅行人,道路凹凸不平,商店铺面参差,市貌十分不雅。为了整顿市容,着手进行市政建设,决定拓宽扩建街路,将参差破败的店屋,统筹改建成整齐的店面和楼房,特别是将有条件的街路两侧,筑建富有南国特色的“骑楼式”街廊。
关键词: 漳州市 陈炯明 市政改造

内容

漳州古城内原来的街路,路面狭窄,交叉弯曲,称“街”的路宽约一丈左右,叫“巷”的约五、六尺,大可通马轿,小仅行人,道路凹凸不平,商店铺面参差,市貌十分不雅。为了整顿市容,着手进行市政建设,决定拓宽扩建街路,将参差破败的店屋,统筹改建成整齐的店面和楼房,特别是将有条件的街路两侧,筑建富有南国特色的“骑楼式”街廊。
  拓宽铺设街路工程,是以城厢为中心,向东西或南北延伸,直向拉长加宽,使之横竖有序。
  当时规划街路标准,分为三级:(一)凡路面阔度20尺者称“街”,如建成后的“始兴东街、始兴西街”;(二)路面阔度20尺以上至30尺者称“路”,如建成后的“定威南路,定威北路”,“陆安东路,陆安西路”,“醒民路”等;(三)路面阔度50尺以上者称“道”,如建成后的“陆安南道”,“博爱道”,“澄观道”等。至于“巷”,属于街、路、道之间的小通路,未定标准,按需而设。
  街路建设采取按店屋门面丈量,定出纳费标准派收建设费,由沿路两旁业主负担。各街路的店屋门面拆卸和重建的费用,也由业主自行负责,不给居民增加建设费。其标准是:甲、石砖路:(一)路阔20尺的,按门面10尺派款25元;(二)路阔30尺的,按门面10尺派款33元;(三)路阔35尺的,按门面10尺派款35元;乙、沙泥路(即土路),按石砖路标准6折计算派款。
  据原来改建道路记载,鉴于“漳州因用兵后,物力已疲,不敢踵事诛求,重增民困”,拓建的街路分为甲、乙两种,甲种路是利用古城拆下的墙石,作为石砖铺设的石砖路;乙种路是以廉价的沙泥铺设的土路,由此,减少了大量的工程费用。这就是当时漳州筑建新街路没有采用“洋灰混合土”(即混凝土)敷设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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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薌城文史资料

《漳州薌城文史资料》

本书记述了漳州芗城文史资料概括了漳州城解放接管和社会改造纪实、漳州市郊土地改革记略、刘国轩败溪西、陈炯明改造漳州市政忆旧、漳州市华侨中学沿革、漳州早期西医蒋天汉、高级工程师戴民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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