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政六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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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府志》 古籍
唯一号: 130720020210000436
颗粒名称: 鹽政六議
分类号: K29
页数: 1
摘要: 盐法的改革方法及抑制不法商人的办法
关键词: 漳州府 鹽法考

内容

萬曆三十九年,知府閔夢得備陳「鹽政六議」,一曰嚴透越之禁,一曰均鬻販之利,一曰酌澚鹽之額,一曰清冒籍之商,一曰著貿易之規,一曰定埠頭之稅。關白院道詳允行之。西北二溪有龍巖、漳平、寧洋三縣並龍溪二十五都,鹽包銀以該處河商辦納焉。時鹽包銀九百一十餘兩,後增至二千三百一十八兩。

知识出处

漳州府志

《漳州府志》

光绪《漳州府志》(50卷首1卷) 清光绪三年(1877年)芝山书院刻本。据李维钰乾隆丙申《漳州府志》原本增辑,署沈定均续修,吴联薰增纂。沈定均,湖南临湘县人,拔贡,同治九年(1870年)知漳州。吴联薰,龙溪县人,中书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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