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府實在附徵雜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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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府志》 古籍
唯一号: 130720020210000420
颗粒名称: 漳州府實在附徵雜稅
分类号: K29
页数: 1
摘要: 漳州府税收新增情况说明
关键词: 漳州府 徵銀

内容

又,《續志》內載:漳州府實在附徵雜稅銀九千八百二十四兩二錢七厘。遇有閏年,加徵銀一兩二錢五分。截至乾隆六十年奏銷止,續增銀二兩四錢二分三厘。截至纂脩《賦役全書》,並嘉慶二十五年奏銷止,續除銀六百八十六兩一厘。截至道光十年奏銷止,並無增除。實在徵銀九千一百四十兩六錢二分九厘。重纂《通志》。

知识出处

漳州府志

《漳州府志》

光绪《漳州府志》(50卷首1卷) 清光绪三年(1877年)芝山书院刻本。据李维钰乾隆丙申《漳州府志》原本增辑,署沈定均续修,吴联薰增纂。沈定均,湖南临湘县人,拔贡,同治九年(1870年)知漳州。吴联薰,龙溪县人,中书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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