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詔安知縣秦炯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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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府志》 古籍
唯一号: 130720020210000375
颗粒名称: 附:詔安知縣秦炯詳文
分类号: D691
页数: 7
摘要: 明朝时期知县详文。
关键词: 官制 清朝时期

内容

詔邑自疊遭宼氛及遷界,展復以來,事盡廢弛,民多慘累。積弊大害在田糧之不清,無田有糧,惟屯米爲尤甚。蓋民田之隱漏,豪強暗享無糧之業,貧弱苦賠無業之糧,爲弊雖深,而隱漏之田現在也。一經清丈,則隱者無能再隱,漏者不可終漏,剔其從前之弊,清其日後之糧,縣令不憚其勞,小民均得其平矣。若屯田之坍荒,上催有按額之屯米,下徵無實在之屯丁,貽害最慘。而坍荒之田誰墾乎?將行清丈,而荒者在於鄰邑,坍者淪於海中,欲清糧而無術可清,欲剔弊而無法可剔。縣令坐窮於計,官民寧不同病哉!查詔安附徵漳州、鎮海二衛原額屯田一千一百五十七畝四分七厘,屯戶三十六戶。內折價折色田一戶,獨管田五十畝有零,每年徵折色銀六兩三錢有零。其餘三十五戶,每戶管田二十八九畝,多寡不等,每戶額輸屯米六石有零,每石匀徵修倉銀七厘有零。康熙十九年、二十五年,又兩次增編屯丁一十六名,每丁徵銀四錢八分三厘有零。通共徵銀一十五兩五錢有零,徵米二百一十七石九斗有零,內除坐址漳浦縣屯田八十二畝三分,屯戶三名,兩名有丁有田,現在徵收一名,無丁無田無徵無納外,坐址本邑四都、懸鐘、甲洲、沔洲、海嶼各處屯田共一千六十六畝一分二厘二毫一絲,屯戶三十三名。於順治十八年遷界報荒屯田八百六十八畝四分六厘九絲,止存界內屯田一百九十七畝六分六厘一毫二絲,屯戶五名而已。展界之後,奉文催報墾復,縣官不問屯田坐址何處,不查屯戶逃亡有無經承,不顧屯米徵收虛實,不慮屯丁賠納艱難,竟於康熙二十一、三、五年捏報如數墾復,限滿徵催。慘將無田無丁之屯米丁銀,差押現在屯丁照數攤賠,以致現丁勢蹙潛逃,拘屬監比,於是民間有「屯丁苦逃,屯婦滿牢」之謠。及屯丁難以攤賠,辄復株累里民如趙甲、錢乙之屯戶;無田可查,無丁可拘,則擇里中姓趙、姓錢之鄉愚,明知是民非軍,不相干涉,而濫拘嚴比,於是民間又有「與屯同姓,官打絕命」之謠。蠧胥借此而操權受賄,虎差因之而執票噬人,魚肉殘黎,弊難言罄。
  某到任,聞此慘情,所以一面禁革前弊,一面急請從田問賦,合民田、屯田分項清丈也。但民丁、民田,雖間有逃亡拋荒,不過十分之一耳,再招再墾,犹可復舊。獨屯丁屯田,丁絕田坍,虛徵銀米,無田可丈。蓋詔邑原屯,一曰南詔所,隸漳州衛;一曰懸鐘所,隸鎮海衛。南詔一所之屯田,雜坐四都、三都地方。惟懸鐘二所居南澳、銅山之中,前朝舊設正千戶三員、副千戶三員、鎮撫一員、百戶一十一員、旗軍一千一百六十八名,駐屯懸鐘所內,而懸鐘海港所入之處有甲、沔二洲,洲上皆屯田也。今懸鐘所城已毀,甲、沔二洲人跡不到數十年矣。不知康熙二十一、三、五年等年,官吏所報盡數墾復屯田,所墾何田,而所復何丁耶?罔民欺上,昧理玩法,未有若是之甚者!某徹底清查,有丁有田屯戶九名,令其按額納米輸銀,永禁攤賠;亡丁銀米;有丁亡田屯戶十名,令其靜候清丈民田完日,酌撥另田開墾;無田無丁虛屯一十四名,連坐址漳浦縣無田無丁虛屯一名,理合據實詳請,設法豁除。
  從來大害大弊之民冤,非遇大德大賢之上憲,誰能力救其焚溺而出之於水火之中?茲逢憲臺懷禹稷己溺己饑之念,開聖賢虛衷下問之誠,千載一時,敢不亟亟披瀝,以候憲裁。且此屯米,每年照數撥兌兵餉,當此年豐米賤,某措賠二十八年半年懸米已苦束手仰屋,一時苟且支吾,豈是長久良策?萬一天災不測,米少價昂,縣令必不能學巧炊之婦,營兵勢必來庚癸之呼,有悮軍機,釀禍匪小。與其議救於事後,曷若杜患於機先。縣官若止忍痛而不言,上憲何由聞聲而洞悉?事關軍國之大計,豈止催科之細情哉!康熙甲午志。
  附:徵雜項租稅漳州府總七縣附徵充餉雜項租稅,共實徵銀九千五百五兩四錢一分三厘,內:龍溪縣附徵充餉雜項租稅,共實徵銀三千一百二十一兩七錢六分,內:漁課銀一百四十九兩一錢四分七厘。
  寺租銀二千五百六十五兩一錢七分。
  石美渡稅銀一十兩。
  閒曠田地充餉銀四兩六錢。
  爐課充餉銀二十兩。
  船濶稅銀四十四兩一錢八厘。
  鐵爐稅充餉八兩五錢二分。
  酒稅銀一兩二錢。
  本縣撙節紙贖充餉銀二十兩。
  原續增陞科米銀一百三十六兩八錢四分四厘。
  續增新墾米銀一百三十二兩一錢一分四厘。
  漳浦縣附徵充餉雜項租稅,共實徵銀一千七百七十七兩四錢二分八厘,內:寺租銀九百二十二兩九錢八分六厘。
  酒稅銀一兩二錢。
  公溪泥泊稅充餉銀一十七兩二錢。
  西湖稅充餉銀四十一兩二錢。
  本縣撙節紙贖充餉銀二十兩。
  民糧修倉銀二兩七錢七分五厘。
  續增陞科新墾銀五十九兩五錢一分三厘。
  康熙二十二年墾復鹽埕舊額鹽坵稅銀六百五兩。
  康熙二十三年起科舊額漁課銀一百七兩五錢五分四厘四毫。
  海澄縣附徵充餉雜項租稅,共實徵銀五百二十五兩三錢六分六厘,內:官地租銀一兩二錢。
  酒稅銀一兩二錢。
  收復龍溪縣、推出和平莊寺租銀共三百一十一兩五錢三分二厘。
  大巖石室寺租銀一百二十三兩四錢一分一厘。
  本縣撙節紙贖充餉銀一十五兩。
  原續增陞科米銀一兩九分五厘。
  續增新墾米銀一十八兩九錢六分六厘。
  起科漁課銀五十二兩九錢六分二厘。
  南靖縣附徵充餉雜項租稅共實徵銀二千二百九十兩七錢五分五厘,內:富戶銀三兩二錢一分。
  漁課銀一兩五錢五分八厘。
  寺租銀二千一百一十六兩三錢一分一厘。
  爐課銀二十兩。
  山稅銀四十四兩一錢八分一厘。
  酒稅銀八錢。
  本縣撙節紙贖充餉銀一十五兩。
  新墾陞科米銀八十八兩二錢二分。
  清出陞科米銀一兩四錢七分五厘。
  長泰縣附徵充餉雜項租稅,共實徵銀四百七十四兩四分二厘,內:富戶銀三兩二錢。
  寺租充餉銀三百八十二兩六分八厘。
  爐課充餉銀二兩一錢九分四厘。
  本縣撙節紙贖充餉銀一十兩。
  原續增陞科米餉銀三兩三錢六分六厘四絲。
  續增陞科人丁溢額充餉銀七十三兩二錢四厘。
  平和縣附徵充餉雜項租稅,共實徵銀五百四十七兩九分八厘,內:漁課銀一錢五分二厘。
  寺租銀一百九十兩九錢八分八厘。
  礬山稅銀二十兩。
  酒稅銀八錢。
  山稅銀二十八兩五錢。
  店屋地塘稅銀二百一十五兩八分三厘。
  水窪銀一十五兩。
  本縣撙節紙贖充餉銀一十兩。
  原續增陞科米銀四兩九錢四分三厘。
  續增新墾陞科米銀六十一兩六錢三分二厘。
  詔安縣附徵充餉雜項租稅,共實徵銀七百六十八兩九錢六分四厘,內:漁課充餉銀七十三兩一分。
  寺租充餉銀四百五十兩八錢九分。
  酒稅銀八錢。
  懸鏡地稅銀一兩一錢二分。
  本縣撙節紙贖充餉銀一十兩。
  民糧修倉全裁充餉銀九兩九錢六分三厘。
  原續增陞科併續增新墾共充餉銀八兩七錢八分六厘。
  康熙二十三年墾復鹽埕舊額鹽課充餉銀二百一十四兩三錢九分五厘。漳州府志卷之十五賦役下漳州府志卷之十五賦役下乾隆志卷廿二內起運兵餉、存留支給、外附雜稅,皆原文。戶口、田畝新增,鹽法前原文後新增。
  起運兵餉乾隆丙申《奏銷册》漳州府總廳七縣二縣丞,額徵地丁起運兵餉,共銀一十二萬七千六百一十五兩七分二厘六毫。
  本府額徵、附徵兵餉銀三百二十一兩二錢七分一厘。
  南澳廳地丁銀一百二兩一分三厘。
  龍溪縣額徵共銀三萬三千八百九十六兩六錢一分九厘三毫零。甲午志載漳糧廳額徵起運裁扣並屯丁共實徵銀二百八十八兩八錢五分五厘零,乾隆元年歸入龍溪縣徵輸。據丙申龍溪《奏銷册》總數,「漳糧廳」一條已歸併在內。
  沉香銀六兩。
  顔料銀六百三十七兩七錢四分七厘。
  起運地丁兵餉銀三萬二千二百一十四兩一錢四分五厘。
  削免銀六百五十一兩零九錢三厘四毫。
  匠班奉文勺入田糧內徵解銀三十五兩。
  匀貼顔料不數正價銀三百五十二兩六錢三分二厘九毫零。
  華崶縣丞起運地丁銀四千三百七十五兩四錢九分三厘。
  漳浦縣額徵共銀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兩三錢一分四厘二毫。
  沉香銀六兩。
  顔料銀三百四十一兩六錢九分三厘。
  起運兵餉銀一萬六千九十六兩七錢一厘。
  削免銀六百七十六兩三錢一分三厘二毫。
  樟腦青黛包裹紙桶銀四十八兩一錢八分四厘一毫零。
  匠班奉文匀入田糧內徵解银四十兩。
  匀貼顔料不敷正價銀七十一兩四錢二分二厘九毫零。
  雲霄縣丞額徵地丁起運銀二千三百五十七兩三錢八分六厘。
  海澄縣額徵共銀一萬六千七百一兩一錢七分七厘六厘零。
  香料銀六兩。
  顔料銀一百三十九兩七錢六分六厘。
  起運地丁銀一萬五千八百三十八兩八錢九分七厘。
  削免銀六百五十一兩一錢一分五厘八毫。
  匠班奉文匀入田糧內徵解銀五兩五錢。
  匀貼顔料不敷正價銀五十九兩八錢九分八厘八毫零。
  南靖縣額徵共銀二萬三百八十兩七錢四分六厘八毫零。
  香料銀六兩。
  顔料銀二百九兩七分九厘。
  起運地丁銀一萬九千七百六十九兩二錢五分四厘三毫零。
  削免銀二百九十六兩九錢四分五厘二毫。匠班奉文匀入田糧內徵解銀一十二兩四錢九分六毫零。
  匀貼顔料不敷正價銀八十六兩九錢七分七厘六毫零。
  長泰縣額徵共銀一萬五千二百一十二兩二錢七分六厘。
  沉香銀六兩。
  顔料銀一百四十五兩四錢三分三厘。
  起運地丁銀一萬五千六十兩八錢四分三厘。
  平和縣額徵共銀五千七百七十八兩四錢五分三厘九毫零。
  香料銀三兩。
  顔料銀五十六兩八錢七分。
  起運地丁銀五千三百九十六兩九錢二分六厘。
  削免銀二百九十九兩一錢六分一厘二毫。
  匀貼顔料不敷正價銀二十六兩四錢九分六厘七毫零。
  詔安縣額徵共銀一萬一千二百五兩三錢二分一厘八毫。內:香料銀三兩。
  顔料銀九十九兩二錢七分四厘。
  起運地丁銀一萬六百三十一兩三分三厘。
  削免額銀四百二十二兩七錢二分七厘八毫。
  匠班奉文匀入田糧內徵解銀二兩九錢七分七厘。
  匀貼顔料不敷正價銀四十六兩三錢一分。
  存留支給據丙申《奏銷册》漳州府總七縣存留支給額銀二萬三千二十三兩九錢一分九厘四毫,內:龍溪縣存留額銀六千七百一十九兩八錢七分九厘六毫,內:解司支應項下額銀一百九十兩。
  經費項下額銀二千五百七十八兩七錢四分六厘六毫零。
  驛站項下額銀一千七百八十六兩七分六厘九毫。
  支發項下額銀二千一百六十五兩五分五厘七毫。
  漳浦縣存留額銀三千七百四十三兩八錢七分,內:經費項下額銀九百四十一兩九錢七分三厘三毫零。
  驛站項下額銀七百三十二兩七分六厘九毫零。
  支發項下額銀二千六十九兩八錢二分。
  海澄縣存留額銀二千七百二十九兩九錢二分七厘,內:解司支應下額銀一百一兩六分七厘。
  經費項下額銀七百九十三兩一錢七分三厘。
  驛站項下額銀八百六兩四錢七分六厘九毫。
  支發項下額銀一千二十九兩二錢九厘七毫。
  南靖縣存留額銀三千一百五十九兩一錢六毫,內:經費項下額銀七百五十九兩八錢九分三厘三毫零。
  驛站項下額銀一千三百一十五兩六錢四分。
  支發項下額銀一千八十三兩五錢六分七厘三毫零。
  長泰縣存留額銀二千六百三十四兩八錢八分,內:解司支應項下額銀七十五兩。
  經費項下額銀六百七十二兩五分三厘三毫零。
  驛站項下額銀一千二百二十一兩四錢。
  支發項下額銀六百六十六兩三錢五分四厘六毫零。
  平和縣存留額銀一千五百四十七兩九分二厘,內:經費項下額銀八百三十九兩九錢七分三厘。
  驛站項下額銀九十三兩四錢七分六厘九毫。
  支發項下額銀六百一十三兩六錢四分二厘。
  詔安縣存留額銀二千四百八十九兩一錢九分,內:解司支應項下額銀一百二兩五錢。
  經費項下額銀八百三十九兩九錢七分三厘。
  驛站項下額銀七百一十七兩四錢二分六厘。
  支發項下額銀八百二十九兩二錢九分一厘。
  外附徵雜項租稅漳州府七縣及華崶、雲霄二縣丞外附徵雜項租稅銀三千九百六十六兩五錢四分五厘五毫零,穀二千三百八十七石七斗一升一合八勺零。
  漳州府額徵學租銀一百四十一兩三錢一分一厘二毫。
  龍溪縣叛產新舊稅銀四十四兩八錢一分三厘八毫,叛產新舊租穀三百二十八石九斗六升八合。
  學租銀一百六兩八錢四分。
  牛豬牙稅銀二十八兩。
  當稅銀七百五十五兩。
  漁稅銀七百一十二兩三錢五分二厘一毫。
  石碼鹽魚牙稅銀五十兩。
  華崶牙稅銀二十八兩二錢。
  漳浦縣漁租稅銀四百八十二兩四錢七分四厘。
  學租銀一十六兩一錢六分。
  入官田產租穀七十四石。
  入官田產稅銀四兩二錢。
  當稅銀六十五兩。
  額徵銅、陸稅銀五十八兩二錢二分六厘。
  雲霄縣丞當稅銀四十八兩。
  海澄縣漁課銀五百二十九兩八錢七分四厘。
  學租銀二兩八錢三分三厘三毫零。
  當稅銀一百一十兩。
  南靖縣入官田產租穀共三百七十七石九斗一升二合。
  學租銀二兩八錢。
  額徵租稅銀共四十八兩八錢六分三厘一毫。
  當稅銀一百九十兩。
  牛豬牙稅銀六兩。
  水潮埠牙税銀六兩。
  長泰縣叛產稅銀一兩一錢。
  叛產租穀三十二石三斗四合五勺。
  當稅銀一十兩。
  溪稅銀八錢五分。
  平和縣叛產稅銀四兩二錢四分。
  叛產租穀一千五百七十石一斗五升七合九勺零。
  學租銀三兩一錢八分二厘。
  當稅銀四十五兩。
  赤石、琯溪二處牙稅銀七兩六錢。
  詔安縣叛產租穀四石三斗六升九合四勺。
  漁稅銀三百四十八兩二錢。
  學租銀一十四兩四錢二分六厘。
  當稅銀九十五兩。
  戶口新增國朝漳州府原額軍民人丁一十四萬八千四百七十六,又滋生人丁二萬四千七百。《大清一統志》。
  實在人戶丁口共一十四萬八千四百七十六丁口,內:男子成丁六萬三千三丁,食鹽課並不成丁八萬五千四百七十三丁口。盛世滋生戶口新編入戶丁口共二萬三千二百三十七丁口,內除補額丁口一萬三千二十七丁口外,共增益丁口一萬二百一十丁口,欽遵恩詔永不加賦。外,屯丁實在男子成丁共一千七百三十六丁;滋生屯丁新編實增益男子成丁共六十八丁,永不加賦。乾隆二年《通志》。
  龍溪縣道光九年分查照保甲門牌核實土著民戶、屯戶共二十二萬二千戶,男婦大小戶口總共一百四十九萬六千一百三十八名口。內,土著民戶成丁男婦共八十六萬七千一百二十名口,幼丁男女共六十二萬二千四百八名口;土著屯戶成丁男婦共四千八百八十三名口,幼丁男女共一千七百二十七名口。道光年間重纂《通志》、司册。
  漳浦縣道光九年分查照保甲門牌核實土著流寓民戶、屯戶共七萬二千五十一戶,男婦大小戶口總共三十萬三千六百六十名口。內,土著民戶成丁男婦共一十九萬八千五百五十五名口,幼丁男女共九萬二千一百九十五名口;流寓民戶幼丁男婦共一百九十三名口,幼丁男女共七十七名口;土著屯戶成丁男婦共八千四百四十一名口,幼丁男女共四千一百九十九名口。重纂《通志》、司册。
  海澄縣道光九年分查照保甲門牌核實土著流寓民戶、屯戶共一十萬五千二百二十一戶,男婦大小戶口總共四十六萬二百九十一名口。內,土著民戶成丁男婦共一十四萬二千一百五十六名口,幼丁男女共三十一萬二百八十八名口;流寓民戶成丁男婦共三千八百八名口,幼丁男女共三千一百六十六名口;土著屯戶成丁男婦共五百七十七名口,幼丁男女共二百九十六名口。重纂《通志》、司册。
  南靖縣道光九年分查照保甲門牌核實土著民戶、屯戶共一十七萬六千四百九十九戶,男婦大小戶口總共六十六萬二千四百二十二名口。內,土著民戶成丁男婦共三十九萬九千八百二名口,幼丁男女共二十二萬八千三百六十九名口;土著屯戶成丁男婦共二萬五千一百八十五名口,幼丁男女共九千六十六名口。重纂《通志》、司册。
  長泰縣道光九年分查照保甲門牌核實土著流寓民戶、屯戶共三萬九百七十七戶,男婦大小戶口總共一十五萬六千八百三名口。內,土著民戶成丁男婦共六萬四千五百七十六名口,幼丁男女共八萬七千六百六十八名口;流寓民戶成丁男婦共四百八十六名口,幼丁男女共一千二百六十名口;土著屯戶成丁男婦共一千三百名口,幼丁男女共一千五百一十三名口。重纂《通志》、司册。
  平和縣道光九年分查照保甲門牌核實土著民戶、屯戶共三萬七千九百六十三戶,男婦大小戶口總共一十五萬六千三百五十七名口。內,土著民戶成丁男婦共九萬三千二百三十五名口,幼丁男女共五萬八千四百四十五名口;土著屯戶成丁男婦共二千七百三十六名口,幼丁男女共一千九百四十一名口。重纂《通志》、司册。
  詔安縣道光九年分查照保甲門牌核實土著流寓民戶、屯戶共八萬五千二百五十戶,男婦大小戶口總共三十五萬八千五百九十九名口。內,土著民戶成丁男婦共二十二萬一千三百四十三名口,幼丁男女共一十三萬四千九百四十六名口;流寓民戶成丁男婦共一萬五十五名口,幼丁男女共一百二十一名口;土著屯戶成丁男婦共一千五百三十六名口,幼丁男女共四百九十八名口。重纂《通志》、司册。
  南澳廳道光九年分查照保甲門牌核實土著民戶共一千七百三十九戶,男婦大小戶口總共一萬四千七百七十名口。內,土著民戶成丁男婦共九千七百二十名口,幼丁男女共五千五十八名口。重纂《通志》、司册。
  田畝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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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府志

《漳州府志》

光绪《漳州府志》(50卷首1卷) 清光绪三年(1877年)芝山书院刻本。据李维钰乾隆丙申《漳州府志》原本增辑,署沈定均续修,吴联薰增纂。沈定均,湖南临湘县人,拔贡,同治九年(1870年)知漳州。吴联薰,龙溪县人,中书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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