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漳州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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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漳州府志》 古籍
唯一号: 130720020210000196
颗粒名称: 唐漳州官制
分类号: D691.42
页数: 1
摘要: 唐漳州府常设官职。
关键词: 官制 秩官

内容

唐漳州,下。置刺史一人,正四品下,掌宣德化,歲巡屬縣、觀風、錄囚,卹鰥寡。別駕一人,從五品上,本丞也,武德元年改爲別駕,主二州事。司馬一人,從六品上。本元帥府所設官。掌弼戎政。太宗命下州亦建焉。平居則習蒐狩,有役則申戰守之法。凡器械、糧備、軍籍、賜予皆專焉。已上有典獄八人,問事四人,白直十六人。錄事參軍事一人,從八品上。掌正違失蒞符印。有吏二人。錄事一人,從九品下。職掌未詳。司倉參軍事一人,品同上。掌戶籍、討帳、道路、所過蠲符、雜徭、逋負、良賤、芻稾、逆旅、婚姻、田訟、旌別、孝弟。有佐一人,史四人,帳史一人。司田參軍事一人,品同上。掌園宅、口分、永業及蔭田。有佐、史各二人。司法參軍事一人,品同上。掌鞠獄、麗法、督盜賊、失知,贜賄、出入。有佐一人,史三人。參軍事一人,從九品下。掌出使,贊導。一云二人。文學一人,學生四十人。元和六年廢。醫學博士一人。品同上。掌療民疾。學生十人。

知识出处

漳州府志

《漳州府志》

光绪《漳州府志》(50卷首1卷) 清光绪三年(1877年)芝山书院刻本。据李维钰乾隆丙申《漳州府志》原本增辑,署沈定均续修,吴联薰增纂。沈定均,湖南临湘县人,拔贡,同治九年(1870年)知漳州。吴联薰,龙溪县人,中书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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