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莆田县屠宰税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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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704
专题名称: 建国后莆田县屠宰税情况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503.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建国初期对农民自养、自宰、自食的牲畜免征屠宰税。1954年,对农民“三自”猪每头留肉15市斤免税。1959年6月全部取消免税照顾规定。1965年10月,对农民宰杀猪羊改为按头定额征收,猪每头2.5元,羊每头0.5元。1984年,全部改按头定额征收,猪每头4元,羊每头5角,菜牛废牛每头6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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