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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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079
专题名称: 屠宰税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283.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清光绪三年(1877年)开征。民国4年,国民政府对屠宰猪、牛、羊等大牲畜征收屠宰税。实行定顿计征:猪每头0.4元、牛每头2元、羊每头0.2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12月,对原规定的征收办法进行修改,以屠宰牲畜者为纳税人,按其屠宰后的实际重量从价计征,税率为10%。1973年起,实施《工商税条例》,对国营食品公司和供销社经营的屠宰业务,其屠宰税并入工商税征收。1984年以来,城厢区共征收屠宰税9.9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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