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企业所得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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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071
专题名称: 国营企业所得税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282.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83年1月1日,实行第一步利改税,征收范围分大中型企业和小型企业两类。税率有比例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两种,前者适用于大中型企业,税率为55%。后者适用于小型企业及县以上供销社,采用8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一级所得额8万元以上的,税率为55%,最低一级年所得额300元以下的,税率为7%。税后其利润由财政部门与企业主管单位协商核定留利比例,作为企业发展基金,其余部分上缴财政。1984年10月1日起,试行第二步利改税,对县(区)以上的供销社及其所属独立核算企业划为集体企业,征收集体企业所得税,小型企业提高征税标准。区内对国营企业所得税征收,采用按月预征,按季结算和年终决算清缴的管征办法。城厢自开征以来,历年征收税款为:1984年179.36万元,1985年193.07万元,1986年133.66万元,1987年205.1万元,1988年222.8万元,1989年306.6万元,1990年142.3万元,1991年128.43万元,1992年117.4万元,1993年280.6万元。1994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当年共征收入库税款480.2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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