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8月20日莆田市政府决定:从当年9月1日起对城市规划范围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和个人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唯一号: 130632020230000196
事件名称: 1999年8月20日莆田市政府决定:从当年9月1日起对城市规划范围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和个人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09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9年8月20日
发生地点: 莆田市

事件描述

1999年8月20日,莆田市政府决定:从当年9月1日起,对城市规划范围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和个人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每吨0.25元)。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阅读

相关地名

莆田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