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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私塾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1020230000991
机构名称:
私塾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798.pdf
起始时间:
明正德间
机构描述
私塾,明正德间,御史姚鸣凤以言事罢官归,在家设塾,以经术课子侄。其后,官绅商贾多延师设家塾。清朝,塾师多于固定场所设私塾,以谋生计。光绪间县城内著名的私塾有,宋玉祥设于罗巷里本宅。林钟铸及子林兆骐在坑边家电各设1处;林春声设于元妙观三祠。其后,各姓氏宗族相继设塾于宗祠中有林姓于塔兜,宋姓于双池,方姓于后塘,黄姓于东里,郑姓于城东门内,陈姓于庙前,涂姓于花园巷,翁姓于北边各设私塾1处。私塾首重识字和写字。读本初为《孝经》、《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进而读《龙文鞭影》、《幼学琼林》、《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左传》。写字始为描红,进而影写、临帖。教法多为个别讲授、背诵,常施体罚。清宣统二年(1910)学部颁《改良私塾章程》,县内私塾添设算学课。民国间,私塾多存于乡村。民国25年(1936)全县有私塾104所,在塾学生2410人,塾师104人。塾师最高学历为浙江政法学校毕业的,最低学历为私塾肄业。私塾年收学费最低为法币30元,最高为法币216元。建国后,私塾废。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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