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县公安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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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1020230000943
机构名称: 莆田县公安局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659.pdf
起始时间: 1949年9月3日

机构描述

1949年9月3日,莆田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设社会股、治安股、审讯股、秘书室,下辖县公安中队。13个区各配置公安干事1名,全县共有公安干警146名。9月底,涵江派出所扩大为公安分局,设治安股、社会股和公安分队。 1950年5月,社会股改称侦察股。11月,秘书室改称秘书股。1951年1月,设劳教股,辖涵江和庄边两个劳改队;侦察股复称社会股,次年又改称政保股。1952年7月,设协理室,配置政治助理员。同年11月,劳教股改称劳改中队。1955年5月,增设保卫股,审讯股改称预审股。1956年5月,莆田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改称莆田县公安局。1959年2月,设沿海股,1964年8月,改称边防股。1962年1月,设华侨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公、检、法机构瘫痪。1967年1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莆田县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小组(简称县公、检、法军管组)成立。公、检、法机关合署办公。 1968年9月18日,莆田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成立(简称县人保组),内设办事组、调研组、治安组和审批组。1973年8月,县人保组改称县革命委员会公安局,内设秘书、政保、内保、治安、预审、沿海、刑侦7个股和协理室、看守所。1975年8月1日,县公检法军管组撤销,莆田县公安局恢复。1982年2月,设行政拘留所。12月,设林业公安股,属公安局和林业局双重领导。 1984年12月,涵江分局划归涵江区。 1986年2月,设消防股。1987年1月,行政拘留所改称治安拘留所,秘书股改称办公室。同年7月,增设户政股、外事股和纪检组,政治协理室改称政工股。 1990年底,县公安局设有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预审科、消防科、政治科、纪检组、监察室、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办公室和刑侦队。在业务上属县公安局领导的还有县武装警察边防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和县林业公安股。全县有公安干警332人。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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