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县警察所、分驻所和派出所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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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1020230000942
机构名称: 莆田县警察所、分驻所和派出所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659.pdf

机构描述

民国16年,在三江口、小屿设立水上警察队,专事稽查、需索之职。民国26年(1937),省府派员来莆筹建新警,在城区设立中心派出所,配置警长、警士30多名。同年又在城关塔兜设立派出所,次年,增设涵江、笏石警察所。涵江所配置所长、巡官各1名,警长3名,警士20名,笏石所配置所长、巡官、警长各1名,警士20名。次年增设黄石、霞皋分驻所(霞皋所后迁至华亭,改名华亭分驻所),配备巡官级所长、警长各1名。增设东门兜、西天尾、梧塘派出所,各配备警长级所长1名,警士若千名。增设新县警察所和枫叶塘、埭头分驻所,各配备巡官级所长1人,警士若干人。 民国29年,警察局机构调整,将城区的中心、塔兜、东门兜三个派出所裁并为龙桥派出所。次年冬,增设埭头警察所。民国31年5月,龙桥派出所迁至北高,改称北高派出所。又在城关设立会仙分驻所。同时将华亭分驻所扩大为霞皋区警察所,撤销埭头警察所,在庄边设置白沙分驻所,撤销黄石分驻所。次年县政府在各乡(镇)公所设置警卫股,配备主任及干事,行政隶属县政府,业务由警察局指挥。民国34年冬,恢复埭头警察所。次年5月增设黄石警察所和南日、三江口分驻所。民国37年,三江口分驻所撤销,改设江口分驻所。 莆田解放前夕,全县设有涵江、笏石、黄石、埭头、华亭5个警察所,每所配所长、巡官、警士若干人,设新县、枫叶塘、白沙、城厢、江口5个分驻所,每所配巡官、警士若干人;设梧塘、西天尾、北高、龙桥4个派出所,每所配警长1人,警士若干人。 民国时期的地方治安机构,也办理一些诸如维持社会秩序,管理户籍变化和户口统计工作,处理违警事件以及禁毒、禁赌、禁娼、清剿土匪等事务,但在民国中后期,其职能已倾注于催粮、抓丁和对付共产党人及进步人士。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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