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盐场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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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1020230000767
机构名称: 莆田盐场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347.pdf

机构描述

莆田盐场地处东峤乡。1958年9月14日,东峤5个盐业高级社合并建立盐场,称福建省地方国营莆田盐场,盐田总面积101274公亩,全场职工4146人,由县人民委员会管辖。1959年,改隶省轻工厅,1963年12月,改称福建省莆田盐场。1970年,又下放县管。1972年1月,改称福建省莆田地区盐场,归莆田地区专员公署管辖。1982年,又下放莆田县管辖,改称莆田盐场。为福建省最大的全国重点盐场之一。 建场后,先后改造、扩建、新建纳潮闸21座,控制闸23座,倒虹吸管8个,桥梁29座,场内公路45公里;扩大盐滩面积44812.22公亩;加固海堤15770米,堤高罗零8米,其中临海砌石海堤6647米;把553个圩平整成三大块滩场,建成扬水、制卤、结晶、堆垛集中的生产单元110个,共建成硋片坎结晶池501坎,面积2514公亩,实现盐田规格化。 1960年,创办盐卤化工厂,生产溴素、钾镁肥、氯化钾。1981年起,改产外销精盐。 建场初期,建立统一核算、三级管理的生产管理体制。1972年,建立以八项经济技术指标为内容的管理制度。1978年后,企业由生产管理型逐步向经营管理型过渡。1983年后,实施经济承包责任制,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实现扭亏为盈。1959~1990年,盈利总额为2494.83万元,上缴国家税金共14508.43万元。1989年,省人民政府授予该场先进企业称号。1990年,获省级企业标准化四级考核合格单位称号。 1990年,盐场有职工3137人,固定资产净值593万元,盐滩面积124351公亩。产盐62622吨,工业产值908.02万元,利润49.36万元,上缴税金281.3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2911.25元/人,人均年工资收入1599.71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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