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茂良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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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0020230005863
人物姓名: 龚茂良
人物异名: 字:实之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1065.pdf
出生年: 1121
卒年: 1178
籍贯: 龚电(在今华亭)

传略

龚茂良,字实之,龚电(在今华亭)人,后移居于城关大有仓之前(今莆田市实验小学所在地)。宋宣和三年(1121)出生。绍兴八年(1138),茂良登进士第,因年最小,被称为“榜幼”。授南安县主簿,转邵武军司法,调泉州观察推官,以廉勤受人称道,改宣教郎。同知枢密院事黄祖舜疏荐他的才能,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累迁吏部郎官。 张浚督师江淮,抵拒金兵。茂良上书说:“本朝御敌,景德之胜(指澶渊之盟),本于能断;靖康之祸(指徽、钦被俘),在于致疑。愿仰法景德之断,勿为靖康之疑。”除监察御史。 隆兴、乾道(1163~1165)年间,江、浙连年水灾,诏令群臣“直陈阙失”。当时曾觌、龙大渊弄权。茂良上疏说:徽宗时,“内则〓腐窃弄,外则奸回充斥,于是京城大水,以至金人犯阙。今进退一人,施行一事,命由中出,人心哗然,指为此辈。臣愿先去腹心之疾,然后政事阙失,可次第言矣。”迁右正言。内侍李珂死,诏谥“靖恭”,他极力谏阻。接着,又弹劾曾觌、龙大渊奸邪害政。疏上,家居待罪。疏再上,除太常少卿,不肯就职。改直秘阁,出知建宁府。后来,孝宗查知曾觌、龙大渊的劣迹,贬黜他们,起用茂良为广东提刑,并知广州。 茂良在广州任上,“崇厉风教”,建学校于番山,在番禺、南海两县设立县学,改建广惠庵为海会浮图,收葬无主遗骸。乾道九年(1173),召对时被右相虞允文所阻,以直显谟阁出任江西转运判官兼知隆兴府。当时江西连年大旱,茂良令所属郡县蠲免积税,并发放仓米救灾。任满,以右文殿修撰再任江西。适疫病流行,他组织医生治疗,民众全活者甚众。进待制敷文阁,召对时,他奏说:“潢池弄兵之盗,即南亩负耒之民。、今诸郡荒田极多,愿诏守臣募人从便请耕,民有余粟,虽驱之为寇,亦不从矣。” 淳熙元年(1174),茂良被授礼部侍郎,拜参知政事。淮南发生旱灾,他奏请拨封椿(内库)米十四万石救荒,又请减四川酒课钱和盐引四十七万。极受四川民众的称颂。 叶衡罢相。茂良以首参代行宰相职务。孝宗诏求廉退之士。他奏荐朱熹“操行耿介”,“宜蒙录用”。谗者诋毁朱熹,朱熹终于没有应召。钱良臣侵吞大军钱粮几十万,他揭发其事,孝宗却召良臣入京,加以重用。 淳熙四年(1177),诏召史浩进京,茂良求退。孝宗不许。时曾觌复用已久,累迁开府仪同三司;吏部郎谢廓然依附曾觌,诏赐出身,除殿中侍御史;中书舍人林光朝拒不草制,被罢职补外。他因此又力求去职,内殿奏事时,疏陈“恢复”六事(天意、人事、财赋、将帅、时、谋)。因他在江西时曾奏陈对金不可轻易用兵,于是谢廓然趁机向孝宗论他“前后异议”,企图留任。孝宗就贬他为宁远军节度副使,英州安置。 淳熙五年(1178),茂良卒于贬所,终年57岁。所著有《静泰堂文集》、《奏议》等。 曾觌、谢廓然死后,龚家投匦讼冤。孝宗诏复茂良资政殿学士,赠少保,谥庄敏。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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