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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陈池养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莆阳名人传》
唯一号:
130630020220003971
人物姓名:
陈池养
人物异名:
字:子龙;号:春溟;晚年号:莆阳逸叟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357.pdf
出生年:
1788年
卒年:
1859年
籍贯:
兴化府莆田县荔城
亲属:
陈衍
传略
陈池养(1788-1859),字子龙,号春溟,晚年号莆阳逸叟,兴化府莆田县荔城人。进士出身,历任多处州县长官,清正为民,所到有声。后退居故土,热心于桑梓公益事业,对莆田水利事业的贡献尤为突出,功在当时,泽披后世,堪称莆田水利第一功臣。 生于忧患 苦学登第 陈池养先世为河南固始人。唐僖宗中和间因避乱入闽,始居仙游连江里枫亭东门,后移居莆田灵川里浮山。宋英宗治平间再由灵川移居兴化军郡城城南之南塘小浮山。浮山陈氏以“三世五进士”而有名于莆,后移居东阳村,建宫造桥,布德行义。明世宗嘉靖间,为避倭冦之乱,徙居荔城后塘巷。[1] 陈池养生于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父陈衍,字君选,以字行,号铁山。七岁时于火灾中夺门逃生。少时好学,因家道中落,无力从师,于月夜上屋顶读书。他壮年从军,尝渡海赴台湾,后请归,在军营中掌文稿职。以正直不屈,闻名闽省各营。三十七岁时,池养出生,家无余粮,典租小屋居住。[2] 陈池养自幼聪颖,五岁入里塾受业,十一岁学为文,择本里名师课业。十三岁从师学《四书》,习诗赋。新任兴化知府考士,得第三名,遂送入兴安书院受业。十六岁时,学使岁考,正场名列郡学第三,复试第一,受到学官传谕奖励。 清嘉庆九年(1804),十七岁的陈池养乡试中举,与郭尚先同行进京。翌年春闱落第,遂与郭尚先等五人结为文会,每五日到莆阳会馆课业,论说经史。自己亦常研习文字,颇有进益。[3] 清嘉庆十四年(1809),嘉庆帝五十大寿,特开恩科。陈池养历经多年磨练之后,终于与邑人郭尚先、陈云章同榜登第,时年二十二岁。挚友郭尚先选为翰林庶吉士,陈池养因诗、字欠佳,未能进入翰苑读书深造。 引见即授知县,分发直隶(约今河北)统补,给假归莆筹措衣装。 服官畿辅 为民请命 清嘉庆十五年(1810)冬,陈池养到京都领取官凭,十六年(1811)赴直隶侯补。初补无极县(今属河北),奉部驳未就任。知县孙宬褒,怀疑高六毒杀韩贵兴命案审讯缺乏证据,按察司委派陈池养前往武清研判。经审讯认为无毒,禀请检验。陈池养回省后,补隆平县(今属河北)知县,“为政有盛名”。[4] 不久,武清亦宣布检验无毒。状主不服,再告京状。朝廷遣大臣核验,结论仍是无毒。不意,案交刑部复审时,却罗织罪名,逼供成有毒,并诬指知县孙宬褒贪赃,陈池养亦受牵连,解职质证。孙知县终被落罪遣戍,陈池养亦被革职。池养心知孙知县是良吏,出城门时,以百金赠行。直隶各州县闻池养义行,争相欲与其交往。直隶总督温承惠亦知其屈,许诺奏留捐复,准其投效军营,在定州粮台支给兵米事务。不久,嘉庆帝谕旨中堂:高六毒案有冤,遂奏准恢复陈池养原官。[5] 时驻防开州的正定兵,因岁末要求借支俸赏过年被拒,聚众大哗,陈池养苦口婆心,上下斡旋,晓之以理,避免了一场兵变,受到全营的敬重,和上司的夸奖。 时开州、东明(今属山东)、长垣(今属河南)三州县赈灾,免需粮米,派员至天津粮仓请领,计划夏末运到。因运粮河道淤浅,不能通船。令陈池养前往酌办。池养提议雇民夫挖浅,多用小船转驳;稍大的船,亦挖浅驳船,以减轻载重,相接而行;特大船则空船行驶。正好漳河水发,粮船乘水涨时全部通过。道府长官称赞池养能干。 陈池养在东明县办赈时,发现开州、东明、长垣三县,民间因灾荒卖田,富人乘机贱价收买,以致本地贫农几无立锥之地。池养提议,允许照原价赎回,以近三年卖田为限。[6]直隶总督那公传见夸赞,上奏将陈池养原禀(报告),转发直隶顺德、广平、大名三府,及与山东、河南连界地 清嘉庆十四年(1809),嘉庆帝五十大寿,特开恩科。陈池养历经多年磨练之后,终于与邑人郭尚先、陈云章同榜登第,时年二十二岁。挚友郭尚先选为翰林庶吉士,陈池养因诗、字欠佳,未能进入翰苑读书深造。 引见即授知县,分发直隶(约今河北)统补,给假归莆筹措衣装。 服官畿辅 为民请命 清嘉庆十五年(1810)冬,陈池养到京都领取官凭,十六年(1811)赴直隶侯补。初补无极县(今属河北),奉部驳未就任。知县孙宬褒,怀疑高六毒杀韩贵兴命案审讯缺乏证据,按察司委派陈池养前往武清研判。经审讯认为无毒,禀请检验。陈池养回省后,补隆平县(今属河北)知县,“为政有盛名”。[4] 不久,武清亦宣布检验无毒。状主不服,再告京状。朝廷遣大臣核验,结论仍是无毒。不意,案交刑部复审时,却罗织罪名,逼供成有毒,并诬指知县孙宬褒贪赃,陈池养亦受牵连,解职质证。孙知县终被落罪遣戍,陈池养亦被革职。池养心知孙知县是良吏,出城门时,以百金赠行。直隶各州县闻池养义行,争相欲与其交往。直隶总督温承惠亦知其屈,许诺奏留捐复,准其投效军营,在定州粮台支给兵米事务。不久,嘉庆帝谕旨中堂:高六毒案有冤,遂奏准恢复陈池养原官。[5] 时驻防开州的正定兵,因岁末要求借支俸赏过年被拒,聚众大哗,陈池养苦口婆心,上下斡旋,晓之以理,避免了一场兵变,受到全营的敬重,和上司的夸奖。 时开州、东明(今属山东)、长垣(今属河南)三州县赈灾,免需粮米,派员至天津粮仓请领,计划夏末运到。因运粮河道淤浅,不能通船。令陈池养前往酌办。池养提议雇民夫挖浅,多用小船转驳;稍大的船,亦挖浅驳船,以减轻载重,相接而行;特大船则空船行驶。正好漳河水发,粮船乘水涨时全部通过。道府长官称赞池养能干。 陈池养在东明县办赈时,发现开州、东明、长垣三县,民间因灾荒卖田,富人乘机贱价收买,以致本地贫农几无立锥之地。池养提议,允许照原价赎回,以近三年卖田为限。[6]直隶总督那公传见夸赞,上奏将陈池养原禀(报告),转发直隶顺德、广平、大名三府,及与山东、河南连界地区照此办赈,并饬令布政司拔署奖励,自此之后,对陈池养极为器重。不久,署理平乡县(今属河南)。 平乡亦是个连年荒歉之县,时灾情刚过,人民生活困苦。朝廷下令并征新旧钱粮。陈池养据实通报上司曰:“东平屡遭歉岁,初遇丰年。妻子流离,未能完聚;寒冬凛洌,衣服艰辛。”请求征新缓旧。上司禀告总督,奏停征收旧欠钱粮,减轻了灾区民众负担。时池养因复官起用,益自刻励,亲民简政,为民所德。去任之日,“士民胥役,空城出送”。[7] 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春,陈池养出任武邑(今属河北)知县。受命协调处理先前调用武邑车辆运送河南滑县军需的纠纷官司,再三劝谕捐廉弥补,得以妥善解决。为了备荒,劝民创办义仓,民乐从事。布政使姚祖同闻知陈池养才名,待其甚厚。 清嘉庆二十二年(1817)春,陈池养受命兼理冀州(今属河北),后又兼署枣强(今属河北)县政。时夏秋连旱,武邑县士民祷雨灵验,独有南部二十里外数十村无雨受旱。陈池养报请缓征钱粮,以苏民困。因与州官意见牴牾,而被诬陷。 时元氏县(今属河北)县官,因赈灾不力被撤职,姚布政使调陈池养代任,筹办赈灾。他得知赈灾失策,出于门牌制度。原来保甲按门牌进行各种摊派,贫户为逃避摊派,人口寄在富户门牌之中。而县府又是按门牌赈济,以至钱物全被富户侵吞,贫户哗然。姚布政使访知缘由后,将县官撤职。陈池养夺富户,补贫户;富户虽无赈济,但免除杂派,到麦收时,贫富皆颂。陈池养又设粥棚二处,凡鳏寡极贫者,给与一日粥、四日米。 因此,道无饿殍,盗贼屏迹。陈池养代任六个月,赔钱三千。 清廉从政 士民拥戴 清嘉嘉庆二十三年(1818)夏,陈池养回武邑县任职。先后兼署深州(今属河北)、景州(今河北景县),调任河间县(今属河北沧州)。二十五年题奏请调,士民纷纷赴各衙门保留,因武邑士民劝请回任,池养亲见直隶总督,请求卸任河间回武邑。 陈池养复官之初,自奋自励,历任十年,清廉从政,为民所拥戴。所到之处,无一积案。断案必依情理,从不任意拷打施刑,强暴蛮横之徒,不能得逞。爱惜民力,抚恤民困。士民感激至极,呼其为“小陈五大爷”,京畿南部各州县,皆沿其称呼。池养在军营复官时,布政使路过隆平,合邑恳请补授。陈池养在东明县办赈完毕后进省,骑马至隆平南门时,人们正在看戏。见池养经过,争先恐后入城拜谒,无一人留下看戏。他审理涉及邻县的悬案,恳请上司批发原被告双方证人到场。因审问得情,结案时双方皆感动落泪。对本地的向上控告案,他请求再审,多至三审四审,务求使案件得到公正了结,事主往往多受杖打,亦不怨恨。他在平乡、武邑任上,还倡建河闸、加固河堤等水利工徎;及时销卖河间截存的漕粮,以防霉烂。正如池养晚年回忆所云:“服官十年,上官期待,同列推崇。”[8] 但因任内适逢多灾多事,财用困难,入不敷出,个人亦常赔钱办公,公私两累,以至宦情有所淡薄。恰如其晚年自述心态所云:“屈不能伸,穷不可耐,惟有虚名。”[9]因而请求回任故地武邑调适。 这年冬,陈池养因服父丧而御任。道光元年(1821)离任之际,武邑资助二千两,河间、元氏、平乡、隆平诸县,各助二三百两,僚友亦多有扶助,以弥补在河间任上所亏空的库额二千余两。直隶布政使亦奉免摊款五百余两,使公欠得以解脱,对外欠二千两因无力清还,亦不予追迫,池养得以归乡。他的所有欠款,原因一是减免差徭,致入不敷出;二是银介日涨,而征额照旧,故入不如前;三是在省侯补与进京引见时的花销。 治水功臣 丰碑永存 清道光元年(1821)[10],陈池养告辞居官十载的畿南冀地,返归莆田故里。因老母目病,复患痼疾,他不敢远出宦游,并从此不再出仕,全身心投入故土的公益事业,尤以兴修水利事业为重。 清道光二年(1822),陈主持修太平陂石圳;三年,修南安陂,建渔沧溪兴文桥;四年,筑航头堤;五年,修木兰陂,开南洋上、中、下三段沟渠。修洋城、林墩、东山三座斗门;七年,在宝胜溪筑三道拦水堰。同年,筑东角、遮浪镇海堤,明年堤城;九年,填洋城门斗矶,设南洋涵,开木兰陂分流大沟、延寿陂经流大沟,环城濠沟和涵江沟;十二年,增筑延寿石堤;十三年,抢筑新浦海涵和下江头、余埭、西利、桥兜堤;十九年,连续三年挖宝胜溪三堰沙石,加固涵底、石堤,防止冲决;二十二年,整修东角土堤,堵寒漏孔,填充堤外石矶,以杀潮势,自此对东角堤开始实行岁修。截沙洋尾斗门。相继于二十三年、二十四年,造通水石涵、筑沿沟石堤,二十六年冬,集资石造海涵;二十五年,集修企溪斗门;二十六年秋,修固木兰陂十二门石,廻澜桥尖和万金斗门;开挖宝胜溪冲壅沙石,筑临沟短堤;修固东角、遮浪附石土堤。二十七年元旦,督修水捍堤,察知过水涵吃重;加固东角第三洋石涵;改慈圣门木涵为石涵;砌遮浪赡斋埭石涵;修固无尾沟石堤。砌延寿桥下直堤与横堤。二十八年,修筑宝胜溪水毁右堤;整修被淹后漏穴的东角、遮浪附石土堤。二十九年冬,挖掘宝胜溪堰内冲积沙石;培筑整固东角、遮浪多处土、石堤。[11] 从上列水利工程项目年录,可以看到陈池养的辛勤劳作和无私奉献,及其无可替代的支柱作用。他在道光七年(1827)所主持的东角、遮浪镇海堤工程,是莆阳水利史上一座丰碑。 始建于唐中和间的东角、遮浪镇海堤,可谓莆田的生命之堤。明洪武三十年(1397),因镇海堤溃决,海水淹至壶公山下。尔后屡修屡坏。清道光七年(1827),镇海堤再次溃堤八百丈。抢修之后,府县立足长远之计,集资筹建石堤,命陈池养主持其事。池养进见闽浙总督孙尔准时,孙总问他为何董事只有一人?池养对曰:“大役既兴,谤议必腾,非坚持不可。人少同心;势不相下,则事败矣!矧(况且)事大且难,亦无别人敢任也。”[12]孙总督倡捐银八百两,出示晓谕在省司、道、府、兴郡府、厅、县,各捐廉俸支持工程。 工程因地制宜,仿照浙江海塘办法,址立松椿,堤垒石十一层,以蜃灰和红土为浆粘合,纵横十一层,底八尺,面四尺,高一丈一尺,首尾减杀。建石堤一千一百十四丈,东、西两涵,洞圆二尺。堤外险工,堆乱石十一万五千块,每块约二百斤,垒壳港石矶一座。于道光七年(1827)八月动工,翌年四月完工。并令堤户筑附石土堤与内堤等配套设施。 由于堤处大海,正顶朔月,严寒凛冽;海舟运石(取自埭头大蚶山、福清大武山),顽重不灵,施工难度很大。幸而天公作美,虽冬如春,波恬冻释,石随潮至,功计日成。堤成之后,总督孙尔准亲临东角,循堤巡视,谈笑甚乐。于驿馆对幕友喜曰:“堤成,莆百世利也。吾无恨矣!”并为堤命名“镇海”,手书勒石。自此之后,对陈池养治水深信不疑。[13] 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东角村建崇报祠,奉祀孙尔准。陈池养赋诗颂其功,曰:“万顷桑田近海湄,曾经两度驻旌麾。开渠朝引涓流活,鞭石秋防海浪危。已见功成垂不朽,自非力大孰能为?恨无手笔如韩愈,肯让韦丹胜迹垂。”(《祀闽督孙尔准》)陈池养完成上列近五十个水利工程,计划着手进行的还有南北洋沟渠疏濬、入海,沿海村庄堆矶护堤,使华陂塌坏修复,以及崇报祠续建等十多个工程。并亲自草疏奏请,争取朝廷的支持。[14]为兴修莆田水利呕心沥血,任劳任怨。自元旦至除夕,饥不遑食,体无完衣,道路奔驰,室人交谪。 清咸丰元年(1851),陈池养在参与编修省志时,广搜有关莆田水利史料,纂成《莆田水利志》一书,分图说、水道、陂塘、堤防、祠祀、章奏、公牍、传记八门,凡十数万字。意在“良有司诚取而观之,亦可知水利之关系莆田,则修不易,而加意修葺矣。”[15]迄今仍不失为莆田水利史料全集。 陈池养治水,完全是无私奉献。南洋开沟时,兴化知府欲定修金(津贴),以兴安、擢英二书院教席所得,用于支付他的出行轿费及捐项。由于工程苦累,两度得胃痛病。道光十二年(1832)九月,大病一场,以至食量大减,仍扶病主持各地水务。开南洋沟、筑镇海堤后,又开北洋沟,功钜役重,亲人劝阻之,老母深明大义,曰:“大事也,善为之。”治水功大事艰,时闻毁谤。池养以事业为重,坦然待之,因自号“憨子”(傻子),直至事成,“谤者皆颂”。[16]真是可敬可爱,可歌可泣,堪称莆田治水第一功臣。 热心公益 赤诚为民 陈池养居乡近四十年,凡有利于民生的公益事业,无不热心参与,为民请命。 清道光十六年(1836),莆田大旱民饥,陈池养上书兴化知府王慎初,建议招商赴江浙籴米,以接济民食,“民赖不饥”。[17]咸丰七年(1857),上书郡府分拨泉州所载回的台湾米,接济莆田民食。道光、咸丰间,莆仙乌白旗械斗不绝,扰害乡里,阻绝水路交通。陈池养上书郡府,提议剿捕魁首,平息了械斗,以维护社会秩序。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陈池养倡议兴修试院及四门城楼。翌年,修郡庙、先农坛、节孝祠、忠义祠等,以倡礼教。咸丰三年(1853),他针对当时形势,主持整固郡城设施,修复城墙崩口,修补雉堞,封堵城基涵洞,砍伐附城树木,确保城防安全。并组织训练团勇,加强防卫力量。当年九月,永春红钱会林俊率众连下永春、仙游二城,乘胜趋莆。陈池养预造军械,日夜巡城。林俊二度围攻莆城,均被击退,使莆城免遭一劫。兴化知府奏准加陈池养兴化府同知官衔。 陈池养在为公事劳形的同时,不废笔墨。为府县众多公共工程的募建代官作引,落成作记。同治十七年(1891),赴省预修《福建省志》,自纂《莆田水利志》。晚年,撰文追忆先世及父母事迹,记述畿辅服官事略,收入《慎余书屋文集》(一称《逸叟文集》),另著有《慎余屋诗钞》、《毛诗择从》等。[18] 清咸丰九年(1859),陈池养因病逝世,终年七十一岁。光绪二十九年(1903),奉旨入祀乡贤祠。 纵观陈池养一生,无论畿辅服官,或是居乡治水,可谓大仁大勇、清正为公、赤心为民。池养晚年追忆一生事业与个人生活,作《逸叟自赞》云:“莆阳逸叟,生而贫,幼而敏,教以正,弱冠通籍,宰畿辅十年,壮而起,所至有声,穷甚作《送穷赋》。奉父讳,得众助脱归,既旋里,完父凤山寺未竟功,乃修陂太平,建桥渔沧,筑堤航头。大吏闻之,以为能任。修木兰水利,浚沟截堰,建海塘,填石矶,障溪流。功大事艰,生命以之。幸就绪,仍获谤,因自号‘憨子’,如是十余年。会游饥劝粜,海溢又免于患,谤者皆颂。复抢下江头、桥兜决口,造新浦、西利、下江头石涵,屡增补宝胜、东角、延寿堤堰石工,整郡庙、先农,节孝、忠义、历坛,文场、城楼,泊北门外诸桥,如是又十数年,亦稍厌苦矣。老而颓,称为莆阳逸叟。乌能逸然不泊泊于富贵利达,能耐穷习苦受谤怨,以成其憨也?又熟得谓叟之非逸乎哉!” 诚如所论,超越世俗,不求富贵利达,而能耐穷习苦,受谤受怨,正是其立功建业、为民所德的关键所在。“憨”与“逸”乃是其人格的光辉。道光二十八年(1848),陈池养奏请朝廷扶助莆田治水后续工程疏中云:“池养不慕纷华,不竞侈靡,惟服官居乡,不敢妄取,座底困穷。”志在“留莆人数百年之利”。 陈池养作《莆田水利志·自叙》云:“夫水,动物(变动之物)也。久则必变;变,不为利,必为害。得人而后,能去其害,永其利。”“池养所恨其事(指治水)之不终,而叹其年之已老也。”他勇于肩负历史使命,不负莆田父老乡亲寄望,以治水为生,利民为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其治水之大功,为人之高德,赢得时人由衷的拥戴和称颂。清秀才林春声云:“兴莆水利,甲于八闽。”(《春溟先生像赞》)。宋湖民云:“功德在民宜可社,声名并世熟如公?”后人以“有德者”,将他供奉于东角崇报祠(今莆田镇海堤纪念馆)宝帐中,至今香火不绝。他主持兴修的镇海堤,依然屹立兴化湾之顶,御风抗浪,捍卫南洋沃土和莆田百万人民的安全。 注 [1]陈池养《先世述略》(《慎余书屋文集》卷五)。 [2]陈池养《先铁山府君家传》(《慎余书屋文集》)。 [3]陈池养《师友记》(《慎余书屋文集》)。 [4][5][7][8][9]陈池养《畿辅服官事略》(《慎余书屋文集》)。 [6]陈池养在东明办赈赎田之事,有人误为出任武邑知县任上。 [10]新编《莆田市志》陈池养传称:“嘉庆二十年,池养丁父忧,卸任,次年归里。”按,陈池养于嘉庆十四年始仕,二十五年卸任,与自述“居官十年”勿合;其《莆田水利志》自序云:“池养服官职畿辅,道光六年奉外讳旋里。”可证市志所载为误。 [11][12][13]陈池养《莆南北洋濬沟,东角、遮浪建堤纪事》(《慎余书屋文集》卷三)。 [14]陈池养《道光戊申上文昌帝君疏》(《慎余书屋文集》)。 [15]陈池养《莆田水利志》自序。 [16]陈池养《自赞》(《慎余书屋文集》卷五)。 [17][18]张琴《莆田县志》(民国)卷三十二,循吏。
知识出处
《莆阳名人传》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精选50人,包括高官大臣、御史、师儒、布衣儒士、状元大魁、名士等各类名人,介绍了这些名人的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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