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群众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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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41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群众体育
分类号: G811.4
页数: 5
页码: 859-8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体育的群众体育情况,介绍了民间传统体育,农民体育,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民兵体育和残疾人体育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莆田县 体育 群众体育

内容

第一节 民间传统体育
  一、武术
  莆田民间习拳练武之风古已有之。主要作为防卫及参加科举之用。北宋时,灵川东沙人蔡瑟,习拳术,被人们尊为大师。宋熙宁九年(1076)薛奕和宋绍熙元年(1190)陈从龙先后考中武状元。
  明代,先后在望海门外、迎仙门内、古谯楼西边设射圃,专供习武跑马射箭之用。明代倭患严重,清代及民国时期,民间习武以自卫防身的风气更盛。19世纪时俞谭人倪桧,曾路遭18个人持矛围攻,他脱下长衫,转身一捲矛俱脱落。
  民国23年(1934)11月,高灿星获福建省运动会国术比赛第二名。至建国前夕,有不少人习拳练武,卖艺谋生。
  1950年后,武术作为体育项目得到重视和发展,利用业余时间习拳练武的人逐渐增加,政法工作人员练习武术者更为多数。
  莆田拳种多属南派,以少林拳为主,也演变出其他一些拳种的基本套路。莆田市南少林武术馆建立后多吸收青少年人入馆拜师练武,弘扬少林武术精神。
  二、气功
  宋代,蔡瑟,以拳术气功著名,曾教授徒弟数千人。
  明嘉靖间,邑人林兆恩首创九序心法,以其第一序为“艮背”,亦径称为“艮背心法”,自明流传至今。林兆恩曾用此法为人治病,屡奏功效。清代莆田气功师,以俞潭(今华亭油潭村)人倪桧最著名。他在涧口寺拜少林寺二位高僧学武术,传其《脉络气压卫身法》曾坐着伸手握一杖卓立于地,令人以绳系杖,选青壮年十多人拉之,杖竞然纹丝不动;他又平伸两臂,容左右四五人扳载而毫不弯曲。
  莆田民间流传一种“气功运气疗法”(亦称“运气按摩法”)。由功底较深的气功师练功产生的“内气”,通过某些穴位,不接触病人身体,把发出的气传给病人以治疗其疾病。
  1950年后,民间仍有授徒练功和拜师学艺之人,不过为数不多。1979年7月在北京召开“气功科学研究汇报会”,推动气功疗法的普及和气功研究。目前,每天凌晨在县体育场和市少年宫等公共场所,多有群众习练气功。
  三、棋类
  北宋期间,邑修(937~1005)就擅长围棋。民国初期,曾出现刘农八等江湖棋人,所摆设的象棋残局皆为古谱。棋类运动一直流传至今,作为业余文体项目,为多数人所喜爱。特别是象棋,奕者更为普遍。
  四、龙舟竞渡
  龙舟竞渡,多在端阳节前后举行。群众把龙舟竞渡作为民间体育活动项目保留下来。
  50年代,龙舟竞渡多以一村为主,邀请友好村前来参加(一般5~7艘),作为纪念端午节的活动。“文化大革命”时期,赛龙舟被列为“四旧”而被禁,龙舟被毁。80年代,恢复龙舟竞渡活动。1987年7月10日,市体委、黄石镇和莆田市体育记者协会联合在黄石镇举办“莆田南洋杯龙舟邀请赛”,参赛龙舟42艘,运动员1300人,观众近10万人。1989年5月15日,黄石镇政府与县体委、县农委联合在华东村举行“湄洲杯”龙舟竞渡选拔赛,参赛龙舟59艘。
  五、龙舞狮舞
  龙舞、狮舞,源于明清,沿习至今,为主要的民间体育活动之一。每逢喜庆节日,县城、涵江以及乡村集镇,都有举行。
  龙体由头、身、尾分节联缀组成,另有一个龙珠。龙体各节和龙珠各由一人举舞。,有跑、跳、滚、翻、缠等动作,舞时配合锣、鼓、钹等打击乐器节奏。
  狮有大、小两只,舞时,大狮由2个人、小狮由1个人表演,另一人挥舞一只绣球共同表演“狮抢球”。动作有小跑、打滚、跳跃、蹂踢。打击乐用急促声调配合狮子抢球打滚、吐雾等动作。表演大狮戏狮子坐地、舐毛、洗面、舐足、捋须、搔痒、嗅物时,打击乐声响转低沉、缓慢。
  第二节 农民体育
  建国前,农民体育活动仅限于民间一些传统项目,多在节日期间自发举行。
  1950年后,随着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活动项目也增多。各村相继辟有体育活动场所。1954年统计,全县70%的乡村有篮球场、排球场或简易体育场的设备。农闲期间多举行篮球赛。篮球运动成为农民业余体育的主要项目。江口石西村、西天尾后黄村各有篮球队4支,经常出村参赛。1954年春节,全县举行篮球、拔河、跳绳等比赛的乡村达60余处,参加的队数达1311队,人数达1万多人。
  1958年,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民兵师“是军事组织、又是劳动组织、又是教育组织、又是体育组织”的指示,进一步推动农村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同年,黄石公社西洪大队结合民兵训练,建设1个田径场、11个篮球场、6个排球场,组建65个锻炼小组,并利用沟渠作为游泳训练场所,全大队的青壮年悉数通过劳卫制一级和达到普通射手的标准。1959年,黄石、南日、埭头、涵江4个公社被评为福建省农民体育运动先进单位。黄石公社自1956年后,坚持群众性体育运动,参加省、地、县各级篮球比赛,先后夺得64次冠军,10次获得国务院、团中央以及省、地(市)体委的锦旗、奖状。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体育一度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后,农村群众性体育活动恢复发展,活动内容丰富。各乡(镇)因地制宜,利用节、假日或农闲季节,举行各种各样的体育竞赛。如春节组织篮球、拔河、象棋比赛,“三八”节举办妇女运动会,端午节进行龙舟竞渡,国庆节举行乡、镇运动会等。各乡、镇文化站还经常举办乒乓球、羽毛球等比赛。
  1987年5月,中共莆田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开展评选体育先进乡、镇活动的决定》,以推进农民体育运动的发展。1988年春节,体委、农委联合举办全县农民篮球选拔赛。同年3月,莆田县获得莆田市第一届农民运动会田径团体总分第一名。1988年5月25日,莆田县农民体育协会成立。同时评选灵川乡、黄石镇、梧塘镇、西天尾镇、渠桥乡、华亭镇、南日乡为首批体育先进乡、镇。1990年11月,评选常太乡、白沙镇、秀屿镇为第二批体育先进乡、镇。
  第三节 职工体育
  民国时期,莆田职工每在逢年过节期间,参与娱乐性民间传统体育活动。
  1950年后,由县总工会主管职工体育活动。同年12月,贯彻省文教厅等8个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推广体操运动,发展体育事业”的指示,在工厂及商业、供销等部门开展工间操和业余体育活动。1954年,中共莆田县委会、县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工会、印刷厂、新华书店、公安局等机关开始实行早晨广播体操和工间操,下午经常开展业余体育活动,经测试达到《体育锻炼标准》的职工,发给奖章,以资鼓励;同时组织体育协会,举办各类运动会。1955年,莆仙戏专业剧团、交通、财委等部门共举行7次运动会,参赛者近千人。
  1956年,举行全县职工首届运动会,竞赛项目有:田径、拔河、自行车、篮球、排球等。参加田径比赛的有13个代表队,运动员102人;参加拔河比赛的有4个代表队,运动员44人;参加自行车比赛的有运动员39人;参加篮球赛的有16个代表队,运动员160人;参加男子排球赛的有6个代表队,运动员48人。1956年起,“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在各机关单位中推行,充实业余活动内容,培养职工对体育运动的兴趣。至1958年,全县有职工572人达到各级劳卫制标准。
  职工体育运动不仅活跃,而且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1956年以后,有不少的球类、田径、游泳优秀职工运动员,获选为县、地区、省运动队选手,参加各级运动会。涵江水产公司篮球队和自行车管理站的一些运动员,曾成为县代表队主要骨干。
  50年代后期,回乡学生和转业军人的体育骨干充实到职工队伍,使职工体育运动水平大幅度提高。业余训练、周末比赛,形成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体育锻炼活动一度停滞。
  1978年后,职工体育运动活跃,活动内容日益丰富,运动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县电力公司职工篮球队从转业军人、复员军人、省专业篮球队和大专体院毕业生中吸收优秀篮球运动员组成,成为80年代莆田篮球球坛的佼佼者,先后获得华东区(8省1市)产业职工篮球赛第三名,福建省“武夷杯”职工篮球赛第二名和“鸿雁杯”、“电力杯”、“武夷杯”男子篮球赛的3次冠军。1990年代表福建省产业工人参加南方8省职工篮球赛,获得金牌。
  莆田县女子职工球类运动起步较迟,但经过女运员的努力,水平逐年提高。70年代中期,名列莆田地区篮球比赛的前茅,跨入省级比赛前六名。1979年取得福建省女子篮球甲级联赛第三名,第一次在省级比赛中得奖。县召开庆功会表彰,以调动广大女职工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1981年7月25~27日,举行莆田县职工游泳比赛,22个基层代表队65名男女职工参赛。1982年“三八”妇女节,举行女职工篮球、乒乓球(单打)比赛,135名女职工参赛。1982年5月22~24日,举行全县职工中长跑选拔赛,分青年、老年两组,计27个队,86名男女运动员参赛。1983年“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先后举行职工乒乓球(团体)、拔河、象棋、游泳等项比赛;1984年6月中旬,举行职工乒乓球单打比赛,参赛单位44个,参赛运动员158名。1984年8月,参加全国田径比赛,莆田职工组获全国第一名(国家体委授奖)。1987年3月,举办莆田县首届妇女运动会,县直机关各委局、各乡镇、各中学、赤港农场、老体协等437名妇女运动员参加田径、篮球、拔河、乒乓球、门球等项目比赛。1989年4月,在浙江举行华东地区体育先进县比赛,莆田篮球男队获第一名。
  1989年9月举行县第五届职工运动会,竞赛项目增加了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拔河等。参加单位有农委口、经委口、财委口、教育口、工会、卫生系统、乡镇企业、莆田糖厂、莆田盐场、莆田罐头厂等10个代表队589人,历时1个月。
  第四节 老年人体育
  老年人体育过去不被重视。建国后,体育活动从青少年、壮年发展到老年人,但多为自发开展。活动主要项目有下棋、练气功、武术、慢跑、钓鱼、驯鸽、放风筝等。
  80年代起,随着离退休人员的增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开始有组织地举行各种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1982年5月组织老年人参加中长跑选拔赛。1984年成立莆田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县体委派员任该会副秘书长,组织指导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活动项目逐渐增加,主要有门球、健身跑、棋类、武术、台球、登山等,运动技术水平也随之提高。同年,莆田盐场女工杨俊英在福建省第二届工人运动会上分别以6分29秒3和14分23秒9的成绩夺得老年组1500米和3000米第一名,成绩为该项目女工老年组最高纪录。1986年县老年代表队参加省门球比赛,获福建省第三届老年人门球比赛亚军。1987年4月在华东6省1市门球协作赛上,县老年代表队荣获精神文明奖。同年,在莆田市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上,获得门球冠军、男女个人射击第一名和团体总分第一名;又在福建省第一届老年人射击比赛上,获团体总分第二名。1990年县老年人代表队在莆田市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上获男、女个人单项的3项第一名、1项第二名。同年,又获华东6省1市老年人门球比赛的优胜单位奖。
  第五节 民兵体育
  莆田地处海防前线。建国后,在城乡民兵中结合军事训练广泛开展射击、登山和游泳活动,1957年7月至1958年8月,莆田县先后两次举行“万人渡江”游泳活动,县民兵师参加武装泅渡。1959年6月4日,南日人民公社1200多名民兵分12处举行武装渡海活动。还有500多名女民兵手挽手下海游泳。
  1958年举办县民兵运动会。1960年“五一”节,在第二届民兵运动会上,有12个公社652名民兵运动员参加。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游泳、举重、拔河、射击、无线电操作和武装赛跑9个项目。同年5月21日,组织县民兵代表队参加福建省武装民兵田径、体操比赛。
  1964年1月,成立莆田县国防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民兵开展军事体育活动。同年,在全县开展军事野营活动,民兵26000余人参加,其中3438人在实弹射击中获得优秀成绩,莆田成为是年全省野营活动中射击成绩最佳的县。1965年2月,民兵代表队参加晋江专区举行的民兵射击比赛,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为提高军事体育运动技术水平,1965年5月在东圳水库堤坝举行全县民兵军事体育大比武,并进行攀登、射击、气功等军事体育表演,进一步推动民兵体育的发展。1965年9月30日至10月5日,县民兵代表队参加晋江专区男、女民兵篮球赛,获得男子篮球第三名。同年10月,县举行职工民兵三项军事体育竞赛,参加单位有工交、财贸、文教、卫生、农林水等系统。比赛项目有男子3000米、汽枪射击、手榴弹投掷、女子800米等。1987年7月25日,莆田糖厂民兵代表队参加莆田市举办的职工军事体育比赛,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第六节 残疾人体育
  1950年后,莆田残疾人体育锻炼工作由残疾人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安排残疾人参加一些他们力所能及的体育运动,并在本单位开展一些小型的竞赛活动。1989年3月,县残疾人体育代表队参加福建省首届残疾人运动会,郑玉和、翁元铸、周秋红分别夺得A6组400米、L5组标枪和A8组跳高第一名。
  1990年郑玉和在福建省残疾人选拔赛上入选,参加在昆明举行的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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