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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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20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31
页数: 3
页码: 635-637
摘要: 本节记述了莆田县公安机构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其中包括了县公安局、公安派出所、治保委员会等。
关键词: 公安机构 莆田县

内容

莆田解放后,县人民政府立即建立治安机构,这些机构发挥安定社会秩序、保卫人民政权、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作用。
  一、县公安局
  1949年9月3日,莆田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成立,设社会股、治安股、审讯股、秘书室,下辖县公安中队。13个区各配置公安干事1名,全县共有公安干警146名。9月底,涵江派出所扩大为公安分局,设治安股、社会股和公安分队。
  1950年5月,社会股改称侦察股。11月,秘书室改称秘书股。1951年1月,设劳教股,辖涵江和庄边两个劳改队;侦察股复称社会股,次年又改称政保股。1952年7月,设协理室,配置政治助理员。同年11月,劳教股改称劳改中队。1955年5月,增设保卫股,审讯股改称预审股。1956年5月,莆田县人民政府公安局改称莆田县公安局。1959年2月,设沿海股,1964年8月,改称边防股。1962年1月,设华侨股。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公、检、法机构瘫痪。1967年1月2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省莆田县公检法机关军事管制小组(简称县公、检、法军管组)成立。公、检、法机关合署办公。
  1968年9月18日,莆田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成立(简称县人保组),内设办事组、调研组、治安组和审批组。1973年8月,县人保组改称县革命委员会公安局,内设秘书、政保、内保、治安、预审、沿海、刑侦7个股和协理室、看守所。1975年8月1日,县公检法军管组撤销,莆田县公安局恢复。1982年2月,设行政拘留所。12月,设林业公安股,属公安局和林业局双重领导。
  1984年12月,涵江分局划归涵江区。
  1986年2月,设消防股。1987年1月,行政拘留所改称治安拘留所,秘书股改称办公室。同年7月,增设户政股、外事股和纪检组,政治协理室改称政工股。
  1990年底,县公安局设有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预审科、消防科、政治科、纪检组、监察室、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办公室和刑侦队。在业务上属县公安局领导的还有县武装警察边防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和县林业公安股。全县有公安干警332人。
  二、公安派出所
  1949年9月,设涵江、笏石派出所。1950年5月,设城厢和三江口派出所。1951年5月,设三江口边防检查站(至1952年11月撤销)。1952年9月,三江口派出所改称涵江内河派出所,次年11月,改称涵江水上派出所;城厢派出所改称城关派出所。1955年12月设平海国防工地派出所。1958年7月,设南日、湄洲、莆禧、石城、江口、三江口边防派出所。同年9月,全县1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内,均设治安保卫股,股长由公安特派员担任。1959年7月,设东沙边防派出所和文甲海上巡逻队。1960年1月,平海工地派出所改为平海边防派出所。1962年3月,设东圳水库派出所;同月,沿海各边防派出所改称边防哨所。1964年8月,文甲海上巡逻队撤销。9月,各边防哨所复称边防派出所,并增设上林派出所。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基层派出所机构瘫痪。1970年4月,复设城关、涵江派出所和三江口边防派出所。1971年11月,复设笏石、东圳派出所和南日、湄洲、莆禧、石城、平海、江口边防派出所。1973年8月,各公社人保组撤销,配置公安特派员。
  1980年9月,增设东吴、秀屿边防派出所。1983年1月,设黄龙、白云林场派出所,6月,在文甲设莆田县边防大队海上缉私中队。1984年6月,设大洋、新县、庄边、萩芦、梧塘、常太、江口、涵江郊区、灵川、平海、城郊、埭头、东峤、北高、忠门、东庄、黄石、渠桥、华亭、西天尾、白沙、秀屿22个公安派出所。同年12月,涵江分局和涵江郊区派出所,城关和城郊派出所,分别划归涵江区和城厢区管辖。1985年4月,设糖厂、盐场、罐头厂3个企业派出所。1989年1月,湄洲边防派出所划归莆田市武警支队管辖。同年5月,设赤港华桥农场派出所;东庄派出所改称秀屿派出所;原秀屿派出所改称秀屿港区派出所。
  至1990年底,全县有大洋、新县、白沙、庄边、萩芦、梧塘、常太、西天尾、江口、华亭、渠桥、黄石、笏石、灵川、秀屿、忠门、北高、东、埭头、平海.、秀屿港区等21个公安派出所;有江口、南日、石城、平海、莆禧、东吴、秀屿、东沙等8个边防派出所和东圳水库、赤港华侨农场、糖厂、盐场、罐头厂、白云林场、黄龙林场等7个企事业单位派出所(属事业编制,业务归县公安局领导)并在文甲设海上缉私中队。
  三、治保委员会
  1951年初,区、乡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配备治保委员和治安员。1952年,各机关、学校、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先后建立治保组织。1958年,全县各生产大队成立治保会,设治保主任和委员若干名。1984年,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大队治保会改称村治保会。1990年底,全县各村(街)均建立治保会,共有治保会496个,治保委员1865人,其中正、副治保主任714人。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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