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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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4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国营商业
分类号: F721.2
页数: 2
页码: 409-410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莆田市的国营商业和联营商业发展情况。从建国前的联营商业起步,到建国后的国营商业发展,以及商业体制改革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引入,莆田市的商业体系逐步演变为以国营商业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商业体系。文章详细介绍了各个时期的国营商业机构的成立和发展情况,以及联营商业的发展形式和合作方式。通过这些商业形式的发展,莆田市的商业体系得以不断壮大,为当地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关键词: 莆田县 商业 国营商业

内容

1950年1月,成立福建省贸易公司涵江支公司、12月成立涵江进出口公司,土产公司涵江办事处,组织商品经营,为支前服务。
  1951年3月,成立莆仙贸易分公司,下辖涵江、仙游支公司,黄石、华亭等营业处。次年6月,莆仙贸易公司及所属机构撤销,分别成立县百货、土产、粮食公司。不久又相继成立花纱布,针织品、文化用品、五金机械、中糖、食品、药材、饮食、贸易等9个公司和批零企业,经营大宗的肉食禽蛋、糖业烟酒、百货文化、针纺织品、五金机械、中西药材、石油产品等大类商品。
  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形成以国营商业为主导的社会主义商业体系。1958年3月,县商业局实行政企合一体制,下设工业品、副食品、生产资料、农产品和水产品经理部和城、涵等12个营业处。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后,12个营业处下放给人民公社管理,次年,又收归商业局管理,更名商业办事处,1962年9月撤销。
  1961年5月,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供销合作社从商业局析出独立,恢复百货、食品、纺织、机械、食品杂货、华侨特需供应、医药、外贸、饮食服务等9个公司和石油公司涵江商店。1970年11月,撤销原县一级饮服、百货、贸易、食品杂货、医药、石油等专业公司机构及城涵购销站、涵江饮服商店等,建立县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商业组,下设涵江综合调拨站和城厢、涵江综合服务部,为政企合一的经营体制。1972年撤销,恢复原商业局及所属的专业公司。1977年初,县食品食杂公司撤销,分别成立县糖业烟酒公司、县蔬菜酱料公司。1979年8月,成立莆田县专卖事业管理局,同县糖业烟酒公司合署办公。
  随着商业体制改革,商业贸易逐步转向“三多一少”(多种经济成份、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的商品流通体制和经营承包责任制。1980年,成立县贸易信托公司,在城关成立县商业综合公司,在涵江成立县商业第二综合公司。是年,全县全民所有制商业机构865个,从业人员6438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743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4.14%。
  1983年,全县有国营商业机构345个,从业人员4346人,社会商品零售额9716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2.62%。1984年,在城关成立县商业第二饮服公司,在涵江成立县第三饮服公司。同年,县燃料公司收归莆田市经委管辖。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国营商业网点也不断增多,至1985年,全县有国营商业机构340个,从业人员4107人,社会商品零售额10242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6.93%。是年底,县石油公司、医药公司收归莆田市商业局管辖。
  1990年,全县国营商业机构334个,从业人员3850人,商品零售额12419万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38.21%,其中属县商业局系统的共有12个公司,7个商场,239个经营网点,职工人数3049人,拥有固定资产原值1175万元,净值758万元;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8个,实行改制的有集体租赁或个人承包的小型企业计54个。国营商业共经营13个大类商品,2.5万个不同品种规格。
  第四节 联营商业
  建国前,莆田就出现联营商业。民国24年(1935),全县有消费合作社,乡、镇合作社,保合作社共16个。至民国29年,发展到129个。
  建国后,出现少数的联合采购,联合推销,联运联销,联产联销,联购联销,联购联产联销等方式的联营公司、联营小组、临时联营的联营商业。1956年,对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各种形式的合资联营商业,均分别改造为国营商业、合作社商业、合作商店或合作小组。1984年,县贸易公司与香港星丰企业合资成立华港彩色冲印有限公司,资金总额30万元,中方40%,港方60%。至1990年,营业收入227万元,利润总额56万元。同年,县贸易公司与深圳养鸡公司在深圳市开办深莆贸易公司,营销进口工业纸等商品,至1985年,销售总额243万元,盈利13.6万元。
  1985年,县饮服公司与市工业品公司联营,成立莆田市工业品贸易中心。县商业开发公司与忠门蒸笼联合体联合在北京朝阳区、湖南省会冈县设立经销部,经销木材,1986年被福建省副食品公司授予“积极发展横向经济联系”单项奖励。1987年,县蔬菜公司、县饮服公司分别与浙江绍兴纺织厂联办荔兴针纺批发部和荔绍针纺批发部。1988年,莆田市烟草公司、县糖业烟酒公司、贸易公司、城涵商业综合公司、县供销果品公司、涵江区华友公司联合组成莆田市烟草零售企业联营公司。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业体制的改革,联营商业由系统外联营逐渐发展到系统内联营,联营形式多种多样。有联营联销,如县中纺公司与饮服公司,五金公司的家电批发部与龙门商场家电柜的联营;有联购分销,如县食品公司与省食品公司的联营;有“代批点”,如蔬菜公司的“三福商场”与省中纺公司二级站的联营;有“特约经营点”,如县糖烟酒公司与省内外12个酒厂的联营;有“代销点”,如长征商场与国内外厂家的联营。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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