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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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82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家庭
分类号: C924.24
页数: 2
页码: 151-152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莆田县家庭结构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化情况。
关键词: 人口 家庭构成 莆田县

内容

建国前,莆田以“多子多福”、“四世同堂”为荣,家庭结构规模较大,明弘治五年(1492)全县平均每户6.29人。民国27年(1938),全县平均每户7.22人,民国30年,多达7.79人。民国31年后,群众为逃避国民政府抓“壮丁”,许多家庭人口化整为零,当年全县户均人数由民国31年的7.65人,锐减为5.77人。至民国36年全县人口减少37605人,户数却增加33182户。民国32~37年,全县户均人数在5.46~5.22人之间。
  建国前,家庭大多为男子家长制,家庭成员中“无父兄为长”,妇女地位低下,仍有“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思想,妇女无财产继承权。
  建国后家庭结构规模趋向小型,但因人口迅增,每户平均人数转趋上升,全县平均每户人口:1953年为4.61人,1964年为5.46人,1982年为5.62人,而且都高于全国4.2人,4.4人,4.5人的家庭人口平均数。80年代后实行计划生育,少生优生,人口迅增势头得到控制,1990年家庭平均人口为5.27人,比1982年下降0.35人。但仍比全国家庭人口平均数3.96人多1.31人。
  县内家庭人口平均数,沿海地区高于平原地区,平原高于山区。1990年,沿海片10个乡镇平均家庭人口数为5.66人,平原片6个乡镇为4.62人,山区片6个乡镇为4.4人。城镇家庭人口平均数也明显低于农村。1982年,全县家庭户平均人口为5.49人,其中城厢、涵江、笏石、黄石4个镇只有3.49人。1990年,全县家庭户平均人口为5.21人。其中11个镇的12个居委会家庭户平均人口为4.81人。
  建国后,家庭素质不断提高,男女平等。80年代始,家庭内“民主、团结、和睦、尊老、爱幼”已蔚然成风。1990年,全县有五好家庭4.7万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6.3%。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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