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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十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586
颗粒名称:
第十章 管理
分类号:
G526
页数:
6
摘要:
本章记述了城厢区学校的教育管理情况,其中包含管理机构、学校行政管理、经费管理、教学设施管理。
关键词:
城厢区
学校教育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管理机构
一、劝学所
明代以前,学校由地方行政长官掌管,未见有行政管理机构。
清代,县设儒学署。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废科举,倡新学后,改儒学署为劝学所,管理教育事务。学堂按经费来源分官立、公立、私立。官立学堂分别由府、县管理,余由办学团体管理,受劝学所监督。
二、教育局(科)
民国元年(1912年),教育行政仍沿旧制,中学由省政府教育司(厅)管理;小学由县劝学所管理。民国7年后,县先后设督学局、教育局、教育委员会、教育科、第三科等,为管理教育行政机构。民国11年,官立易称省立、县立。民国14年,小学按行政区设学区校一所,兼作地方初等教育的中心辅导学校。民国18年,恢复教育局行政机构。小学分省立、县立、区立和私立4种;中学分省立、私立2种。民国26年,学区校改称中心小学,兼辅导学区内小学、私塾的教学、训导事宜。同年,区立改称县立。其后,境内省立、县立和私立学校分别由省、县政府及校董事会管理,省、县教育主管部门对私立学校予以监督。民国期间,省立中、小学及私立中学学生学籍归省教育厅掌管;县立、私立小学学生学籍归县教育行政机关掌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初设文教科,后相继改称教育科、宣教组、教育组、教育局,为管理教育的职能部门。
1955年,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政策规定,中学行政、人事、经费改归县人民政府管理。1958年,小学、幼儿园、民办中学、工农业余学校改由人民公社管理。1959年,小学按行政区设中心学区,管辖城区各小学和郊区的沟东、东阳、畅林3个学片。1963年,中小学改由县人民政府管理,小学校划分为中心学区、学区管理。1965年,撤中心学区,改设小学学区,各学区成立学区管理委员会,中心小学校长任学区管理委员会主任。1969年,中学改由人民公社(镇)管理,撤小学学区改归生产大队管理。1972年,境内莆田一中复由县革命委员会管理。其后,中小学相继收归县管理,小学复设学区。
城厢建区后,于1984年6月成立城厢区文教委员会,为政府部门分管教育工作。1985年,改设区教育局,主管全区教育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的日常工作,为区人民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部门。1986年,贯彻“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原则,实施完全中学、职业中学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办学,中心小学、初级中学由乡(街道)人民政府负责办学,其余小学、幼儿园(班)由村(居)委会负责办学。学校人事、业务管理均为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三、区普教督导室
1991年4月,成立城厢区普通教育督导室,采用随访性、专项性、综合性的督导方式对各乡(街道)学校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进行督导、检查。
第二节 学校行政管理
清光绪间,学堂主持人称监督,下设总教习(监院)、舍监庶事、协理教务、舍务、财务。宣统间,监督改称堂长。
民国元年(1912年),堂长易称校长,实行校长负责制,下设教务、训育、事务、体育等4处,各处设主任1人。小学不设体育处,余同中学。各处主任由校长聘任,各司其责。学校内团体有经济稽核、健康、环境布置、童子军团务、公民训练等委员会。中学增学生自治会。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民国30年,中学及中心小学添设国民党区分部和三青团区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生自治会改称学生会。1950年仍实行校长负责制,下设教导、总务等2处(小学称课)。中等学校增设校务委员会、生活指导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同年,省立莆田中学增设青年团支部委员会和少年儿童队大队部。城厢中心小学增设少年儿童队大队部。1953年中等学校增设政治辅导处。1960年,中学教导处分设政教处和教务处。1963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多兼党支部书记。
“文化大革命”初,学校党政机构瘫痪。1969年,成立学校革命委员会(小学称领导小组),设主任(组长)管理学校。1970年,学校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组、教革组、办事组(后称后勤组)。1971年,中学学校党支部复设,小学以公社设小学党支部。
1978年,政工组、教革组、后勤组分别改称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小学设少年先锋队大队部,中学团委会、学生会逐渐恢复活动。1979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中学设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会、学生会、教工代表大会、保卫科等,中心小学设团总支、少年先锋队大队、教工代表大会。1981年,中心小学(学区)复设教工党支部。1985年,中学、中心小学(学区)建立教工代表大会制。
职业中学与普通中学同。1988年,莆田中山中学增设办公室。1989年10月,中山中学、城厢职业学校、城郊中学分别成立学校保卫科。
第三节 经费管理
一、国家拨款
清代,官学经费由朝廷拨款。官学、书院置学田,作为考举费资、支给学官(主讲)棒银(粮)、生员廪粮银、役工食费及补贴贡生、举人赴京旅费。
民国初,省立、县立、区立学校分别由各级政府核拨经费。余由校董事会自筹。民国14年(1925年)开征附加教育费、附在丁粮税、粮米税,每票收银洋7角。民国30年,开征国民教育特种基金款项。按中心小学每班年干谷1000公斤,国民学校每班年干谷750公斤的标准征收。因政府办事不力,该款项多未征收足额。民国33年,清理地方教育款产,以充教育经费不足。
1949年后,教育经费主要由地方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中央、省、地(市)三级酌情补助。1950年,实行经费分项包干支出。1954年改为预算核拨制,经费支出分为工资、人民助学金、公杂费、旅差费、基建费、修缮费、设备费及师资培训费。1961年压缩教育经费,比1960年下降了6%。
1982年,实行“核定基数,预算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办法。1985年以来,城厢区实行“核定基数、预算包干、按实增减”的办法,每年由区财政下拨给教育主管部门,并按照“三个增长”的原则逐年增加。1990~1994年,各年度的教育事业费分别为497.2万元、508.2万元、639.3万元、784.9万元、1240.7万元。学生人均教育经费分别为301.07元,319.66元、396.44元、367.51元、534.85元,学生人均公用经费为47.46元、38.94元、59.29元、71.87元、52.94元。
二、社会集资
除国家财政拨款外,还发动社会群团集资。主要有港、澳、台同胞、爱国侨胞捐资,地方征收教育事业附加费,学校勤工俭学及学杂费收入等多种资金来源解决办学经费。
清宣统元年(1909年),城内九牧林氏人士将林氏祠堂“励贤租”年谷百余石、产族店租和东山果树等收入,拨为开办麟峰小学堂的基金。抗战前,莆田城内创办22所小学,其中社会人士创办的有7所、宗族创办的6所、教会创办的6所。
1984年11月,莆田市城厢区教育基金委员会成立。1985年7月,区委、区政府在霞林小学召开集资办学现场会,号召全区干部、职工学习霞林村干群集资办学的精神,在全区掀起集资办学的热潮,争取年内集资70万元,会上区委、区政府领导带头捐款。1989年,有3个村(居)委会集资办学获市政府表彰。1991年9月,在区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后三年,全区集资办学的金额要超过以往七年集资总额,争取突破600万元”的指标,要求每位国家干部每年捐资40元,企事业职工(包括“三资”企业)每年30元,居民20元,农民10元,个体户、专业户不少于40元。1985~1994年,全区共集资1522.22万元,其中1991~1992年的两年中全区共集资685.61万元。
1986年,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开征教育事业费附加,区内工业企业、商业及核实征税的专业户、个体户按其经营收入总额的4%~8%征收。至1994年连年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任务,共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302.8万元。1989年2月,城郊乡和人均集资超50元的南门、坂头、沟头村获1988年度全市集资办学先进单位。1990年2月,区人民政府表彰霞林、东阳、西洙、铁岭、拱辰村和长寿、太平居委会等为集资办学先进村(居委会)。同年4月,区教育局获省多渠道集资办学工作奖。
1988~1994年,全区各类学校实行勤工俭学,共创办工厂、经营部、服务部等12个,校办企业总产值164万元,创纯利42万元。
1992~1994年,区财政(含省、市政府拨款)下拨教育基建设施经费总金额233万元。
第四节 教学设施管理
清代,官立学堂由政府拨款基建,公立、私立学堂由地方团体自筹经费基建。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兴郡中学堂购民房辟为操场,建2层楼房为校舍。次年,购置理化教学仪器。
民国期间,省立、县立学校由各级政府拨款建设,私立学校由董事会筹款基建。学校设施有办公室、教室、宿舍、操场及理科教学仪器、图书、体育卫生器械等。民国3年(1914年),美籍女教士谢惠灵在金桥巷购地10余亩,为咸益女子中学建双层校舍1座8间;民国5年,英籍教士左察里募建培元小学新校舍楼房1座;民国11年,英籍女教士朋师姑募建培德女子小学楼房、平房各1座(今城厢区第一中心小学校址)。民国17年,校董郑仲武为莆田初级中学(今中山中学)募建楼房1座,围射圃旧址为操场;民国18年,林寿国创办华星女子中学校(今太平小学前身),在南门旧右营公厅添建楼房1座为教室。民国24年,省立莆田中学支出校舍营造费占全年经费公款收入的0.38%。民国25年,哲元小学由教会筹款建3层教学楼1座30间,其中教室15间(小学12间、幼儿园3间)、教师宿舍9间、厨房1间,开辟操场1个。其间,哲理、咸益中学及圣路加看护助产职业学校的建筑多仿西式楼房。
1950年后,境内省重点中小学教学设备逐步完善,拥有教学大楼、办公楼、实验楼(室)、图书楼(室)和操场等基本设备。1955年,城区各中学开辟植物园和动物饲养园。次年,莆田一中在城南门外置地2亩,作为农业实验田。1956年,文献小学新建双层8间1号教学楼1座。1958年,莆田五中在操场南侧新建双层“跃进楼”1座,1960年又在其东侧添建双层“东风楼”1座,两座楼共有教室16间。同年,沟东附中、东阳附中新建平房简易教室16间。1961年,南门小学新建平房教室6间,开辟操场1个。1975年,胜利小学扩建“育红楼”1座10间教室。1979年,城郊中学新建四层教学楼1座20间,二层教学楼1座8间。
1984年,城厢区接管的中小学学校占地面积为12.9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为1.40万平方米。小学校舍多为50~60年代基建的平房和一些祠堂、宫庙。城郊中学为原三亭宫庙改建和一些新建的楼房,畅林附设初中班为原莆田泅华农业中学校址。建区后,区委、区政府贯彻国务院和省颁布的一系列有关集资办学的方针政策,作出“调整布局,加强管理,全民集资,兴教办学”,重振文献名邦“雄风”的决策。学校的教学设施有了较大的发展,新建校舍40567平方米,改造危房15539平方米,添置课桌椅6964套,以及其它各项设施等,计价值84.66万元。至1994年,全区中小学校占地面积455.09亩,中学校舍(包括职业学校)建筑面积35497平方米,小学校舍建筑面积49427平方米,共84924平方米,比1984年增长5.1倍。中学校藏图书56525册,在校中学生人均图书9.6册;小学校藏图书72729册,在校小学生人均图书5.6册。同时,抓好学校危房维修和拆建工作。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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