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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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55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应试
分类号: G527.57
页数: 2
摘要: 本文介绍了莆田市城厢区的教育历史,包括古代的县学、府学、社学和私塾,以及文举制度和考试科目的演变。
关键词: 城厢区 旧式教育 应试

内容

城厢建区前属莆田县管辖。
  唐代,莆田为上县,学额40名。
  宋庆历间,士子须在学300日始可应试,郡县学额不限。崇宁间,应试士子不限在学生员。
  明洪武三年(1370年),院试中试者称生员,准入官学。府学名额40名,县学名额20名。每名应廪食米6斗。洪武二十年(1387年)不限名额。宣德间,恢复限额。正统间,府学添附学生员40名,县学添附学生员20名。附学生员经岁考、科考,成绩优异,可递补为增广生员或廪膳生员。祟祯元年(1628年),府学名额莆田为廪生、增生、附生各40名。
  清顺治五年(1648年),府学三类生员共180名。县学三类生员共195名,卫学三类生员共45名。康熙初,削减学额。府学、县学、卫学生员共150名。同年,府院试设武生科,三年一试。府学岁额20名,县学岁额15名。同治二年(1863年),考生员开捐输之例。县学廪生、增生、附生各加额7名。清规定,生员等第考试后,补上廪生的岁得膳银4两8钱,余则不供膳银。
  唐代文举设帖经、墨义、策问、诗赋、进士、明经、茂才、童子、开元礼、拔萃、博学宏词、三史等12科。以明经和进士科及第出身为贵。
  宋代,军贡士试,分进士、九经、五经、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法、开元礼诸科。
  元延祐二年(1315年),始开乡试考举人。其间以朱熹注的《四书》为考试标准注释。
  明朝,沿袭前朝制,但罢诗赋,专试四书、经义、论策三科。洪武中,添经史、律洁、札仪三科。生员须专治一科,以礼、乐、射、御、书、数分设科目。每日法帖习字500字,每月初一、十五两日习射艺。
  清朝,沿袭明制。文举尤重经义和八股文。考试分县试、府试及院试。
  县试、府试由县府学官主持,于院试前三数月举行。考试分汇考、头覆、二覆、三覆、四覆、五覆六次。科目有四书文、四书题文、四书小讲、试帖、经文、性理论、孝经论诸题。考试分场揭榜。县试榜挂凤山寺雁塔,府试榜挂府学泮池侧。第一名称批首,第二名至第十名称前茅。
  院试由省提学道主持。分考生员及生员等第考试。考生员分二场。第一场考试帖、赋、杂艺体文、性理论、孝经论、史论、默经、算学;第二场考四书题文、试帖。生员等第考试分岁考和科考。岁考,清初考四书、经文。雍正六年(1728年)加试时务策。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免试时务策,改为试帖,默写“圣谕广训”。科考,试四书文、时务策、默经、试帖。
  清顺治五年(1648年),武举科目为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
  试院,宋朝,称贡院,院址在城厢龙门下。淳熙二年(1175年),知军姚康朝因贡士试考棚(使者行都旧舍)狭小,遂以保节二十五指挥营旧址(龙门下)扩建为兴化军贡院。次年贡院建成。
  明初,改称兴化府试院。凡县试、府试、院试者在试院举考。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邑民捐资请知府、知县勘地扩建。遂改称督学试院,亦称督学院。督学院分6厂,每厂列座位33~36行,每行设15席。咸丰后,督学院废。
  中试人数,唐乾宁元年(894年)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间,境内士子应中央考试,中试进士的有422人,其中殿试、廷试第一名(时称状元)的6人、第二名(时称榜眼)的5人、第三名(时称探花)的2人。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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