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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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54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1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实行志愿兵役制,适龄青年自愿报名参军,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者批准入伍。每年征兵阶段,全区掀起参军热潮,保质保量完成征兵任务。
关键词: 城厢区 兵役制度 志愿兵役制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1950~1954年),实行志愿兵役制。1949年9月,设立莆田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简称县武委会),下设征兵办公室,负责责兵员征集工作。1950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参军审查委员会。每年根据上级分配的参军名额,由适龄青年自愿报名,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检和政治审查,最后由审查委员会批准。参军条件:家庭成份好(贫下中农),身体健康,历史清白,年龄18~28岁,身高1.54米以上。每年征兵阶段,全区各地普遍掀起参军热潮,适龄青年纷纷自愿报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报考各类军事干部学校,每年都保质保量完成参军任务。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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