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检察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城厢区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24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检察机构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摘要: 该文介绍了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机构历史沿革和主要工作。从宋代到民国时期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构经历了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变革。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下设办公室、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等部门,并成立税务检察室和驻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厢分局检察室。
关键词: 城厢区 检察 机构

内容

宋代以前,检察实行御史制,由监察御史履行监察职贲,县级以下政权无独立设置的检察机构,司法工作由知县负责,实行审检合一。宋代后,兴化府设通判,兼管监察。至清末,实行君主立宪。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莆田县设立检察厅,配检察官2人。
  民国时期实行审检合署。民国13年(1924年),莆田县成立地方审判厅,在审判厅内设置地方检察厅。民国16年,改为检察处,设检察长,后改为首席检察官。民国18年,在城区审判分庭内设检察官1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审检分离制度。1951年6月,成立莆田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9月,改称莆田县人民检察院。城厢建区以前,区境检察业务由莆田县人民检察院受理。
  1984年8月26日,经城厢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检察长1人,组建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下设一室四科,即办公室、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1987年12月,成立税务检察室。1992年11月,成立区人民检察院驻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厢分局检察室。1994年,全院有检察长、副检察长各1人,检察员16人,助理检察员9人,书记员2人,其他工作人员3人,共32人。
  历任检察长任职时间:
  陈天棋,1985年6月27日至1987年10月22日;
  陈文通,1987年10月22日至今。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阅读

相关人物

陈天棋
相关人物
陈文通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城厢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