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图书馆
莆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莆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五节 收益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712
颗粒名称:
第五节 收益分配
分类号:
F304.6
页数:
2
页码:
165-166
摘要:
本节记述了仙游县收益分配在初级社和高级社时期采取不同的原则,人民公社时期又有所变化,包括土地分红与劳动报酬结合、按劳分配和工薪制等。分配比例中,国家税收、生产费用和社员分配占据不同比例。
关键词:
仙游县
农业
收益分配
内容
初级社实行土地分红与劳动报酬相结合的分配原则。高级社时,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总收入扣除农业税、生产费用及“三金”后,纯收入按劳动工分分配。据1966年分配资料统计,分配比例为国家税收占总收入5%,生产费用(成本)占26.5%,“三金”占3%,社员分配占65.5%。全县平均每个工分值0.075元。
1958年,人民公社开始时,实行“一大二公”,取消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薪制”。1959~1961年,恢复按劳分配。实行以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大队对生产队实行“三包(即包产量、成本、工分)一奖赔”的分配方法。1962年实行三级核算、队为基础后,采取经济和粮食分开分配。
经济分配,总收入扣除总支出后按劳动工分分配,“三金”按生产队当年总产值(扣除农业税后)5~6%提取,其中公积金3%,用于生产队农田基建;公益金1~2%,上交大队70%,生产队留30%6;行政管理费0.5~1%,上交大队60%,其余的归生产队使用。联产承包后,“三金”提取全部上交大队统一使用,见表4-6。.
粮食分配,在完成国家征购、派购、留足种子、饲料粮和储备粮后,提取20%作为工分粮,其余的按人口分配。由于经济按劳分配,粮食按人口分配,因而出现了余款户和超支户。超支户取粮时,须按国家定价交纳现金。见表4-7。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就不存在粮食分配了。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仙游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