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资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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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71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物资管理
分类号: F251
页数: 2
页码: 164-165
摘要: 本节记述了仙游县物资管理在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时期有所不同,但都对生产资料进行了登记和管理。
关键词: 仙游县 农业 物资管理

内容

初级社时,大农具及生产资料由保管员统一保管,进出仓进行登记。耕牛定户喂养由户管理。小农具由各户自备、自用、自管。高级社、人民公社时期,对生产实行“四固定”。
  生产队集体物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分别设置财产簿,造册登记管理。产品物资入库保管和使用分配,由保管员开具进仓和出仓单据,进行管理核算。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队集体财产仍由大队保管,生产队集体财产,折价后作为底垫资金分归各户使用。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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