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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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70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劳动管理
分类号: F304
页数: 1
页码: 164
摘要: 本节记述了仙游县劳动组织从初级社到人民公社经历了不同的形式,劳动计酬方式也逐渐多样化。
关键词: 仙游县 农业 劳动管理

内容

劳动组织初级社规模小的由社直接组织劳动,较大的划分生产小组。高级社在社管委会下设生产队(组),实行土地、劳力、耕牛、农具“四固定”,并统一调配劳力,搞农田基本建设。人民公社刚建立时,以大队为统一核算单位,沿用高级社“四固定”管理。1961年体制下放后,以生产队为单位组织管理,劳动组织有三种形式:一是由队统一派工;二是按劳力划分临时作业组;三是设固定作业组。截止1980年,劳力归生产队支配。1981年起,全县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社员自主支配劳力。
  劳动计酬临时互助组以工换工,以工换畜力。从常年互助组起至人民公社期间,一直采用评工记分和劳动定额。1956年夏,龙华灯塔高级社根据各农事工种搞劳动定额试点,后在全县推广。评工记分有几种方法:一是死分死评。根据男女劳动力的强弱,分别定出底分(俗称死分),一般男劳力10分,女8分,半劳力5分等,出工时,不分勤或懒,都是按底分记工。二是底分活评(死分活评)。根据各个劳动力的底分,结合劳动中的表现,评给当日工分。三是按件计酬。有的农活只能由一个人或少数人操作,如犁田、挑肥等,实行定额工分,按完成数量和质量付给该工种工分。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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