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国营农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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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706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国营农场
分类号: F324.1
页数: 2
页码: 162-163
摘要: 本节记述了仙游县的国营农场经过发展规模和经营体制改革,实现了经济实力的增强和扭亏为盈,提高了职工收入。
关键词: 仙游县 农业 国营农场

内容

发展规模仙游县农场,始办于民国25年(1936年),在城东三宫堂设立农事试验场,面积80亩,并附设郊尾阳谷和城东宝峰两个分场。土改时,把土地退归当地农民。1950年初,在县中心农场和郊尾沙溪农业推广所建立省甘蔗良种繁育场。土地改革时,改建在十一区龙华溪头(建华),并于1951年在赖店温泉成立仙游县农场(1957年改为仙游县良种场)。不久,省甘蔗良种场撤销。1958年6月,该场耕地由福建农学院、仙游糖厂与龙华乡联合创办建华甘蔗试验场,后归龙华乡管辖。1958年5月至1962年间,先后创办县综合、钟山、霞溪、古洋(下游溪滩围垦造田)等4个国营农场。至此,全县共有5个国营农场。农场总户数542户,2007人,职工469人;土地总面积12189亩,其中,耕地2519亩,鱼塘28亩,茶园1490亩,果树1948亩,林杂地6204亩。建场后,随着农垦体制的改变,虽经历过困难和挫折,但在1983年后,大胆调整农业结构,充分发挥农场商品生产基地的优势、“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全面发展”,先后在钟山、霞溪建立2000亩茶叶生产基地,综合农场建立1000亩龙眼基地,古洋建成优质米生产基地,并创办3个茶叶初制厂,兴建纸板、酱油、罐头等7个厂,建立一个农工商公司,4个商店,使农垦企业增强了经济实力。据统计:建场后,共生产水果1467吨,上交粮食15071吨,甘蔗35849吨,茶叶504吨,提供粮、油良种5万多公斤,淡水鱼苗120多万尾,上交国家税金249.04万元。1992年产值达262.5万元。
  经营体制改革国营农场,从建场开始至1978年,国家对农垦企业的经费,实行统收统支,利润全部上交国家,开支由国家拨款,亏损由国家补贴,年平均拨款和贷款49.8万元,占总产值的20.6%。职工实行等级工资制,经营单一,生产水平低下,职工工资低微,多数场连年亏损,个别场濒临倒闭。1978年后,国家对农垦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亏损不补”的政策,改变了过去统收统支的做法,调动了企业生产经营积极性。1983年,中央领导提出在农场内试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仙游县农垦系统,采取了以职工家庭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耕地以户联产承包,茶果承包到组、人,实行“自负盈亏、定额上交、超产归已”的办法,农场管理注入新的活力,调动了职工生产积极性。同时,积极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增加了职工收入,逐年减少了企业亏损,减轻了国家负担。1989年开始,全面扭亏为盈。1992年,共创税利10万多元。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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