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封建土地所有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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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70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封建土地所有制
分类号: F321.1
页数: 2
页码: 158-159
摘要: 本节记述了仙游县封建土地所有制下,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而贫农、雇农土地较少。
关键词: 仙游县 农业 土地所有制

内容

唐至清代有官田、民田、学田和祀田,并有主客户之分。明代仙游始有屯田。明永乐初年(1403年),有屯田32处。清康熙廿三年(1694年),有屯田264顷45亩6分5厘(折合现面积26445.65亩)。民国时期,取消官田。
  1951年,土地改革时统计,全县有耕地429937.36亩。其中,房族田169278.75亩,寺田2579.01亩,学田737.42亩,其他公田319.46亩;各阶层私有耕地257022.72亩。据土地改革时调查,占全县总户数10%的地主、富农和资本家等拥有全部耕地的53.3%,而占总户数90%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只占总耕地的46.7%。尤为突出的是,占总户数1.73%的地主,占有8.47%的耕地,人均3.7亩,而占总户数49.07%的贫农、雇农,只有14.04%的耕地,人均0.33亩。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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